阮之之从梦中惊醒的时候,床边的手机刚好在这个时候响起来。
她晃了晃脑袋,心跳仍有些剧烈地接起电话。
“起床了吗?”
声线清冽中带一丝哑,低低的,却是很温柔的语气。
阮之之握着手机的动作顿了顿,恍惚间竟然开始怀疑这是不是另外一个梦境。
梦境中阴郁的时砚,和电话那头此刻温柔的时砚,逐渐融为一体。
她咬了咬唇,尽力让声音保持平静:“还没……”
对面的男人轻声笑了笑,一副意料之中的语气:“那就现在起床,半个小时后我在a大的操场等你。”
“去操场干嘛?”阮之之眨了眨眼睛,有些疑惑。
“跑步。”男人的声音仍旧淡定从容,“阮之之,你的身体素质实在太差了,为了避免出现上次医院发生的意外,我认为你有必要每天坚持晨跑,锻炼身体。”
阮之之汗,下意识地就想要驳回这个提议:“可是我的体育从初中到大学就没有及格过。”
“所以要笨鸟先飞,只要坚持,总有一天可以及格。”
阮之之:……
说得好有道理,她竟无言以对。
天色微微亮,阮之之洗漱好之后,翻遍了衣柜都找不到一条宽松的运动裤,到最后只好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一条弹性很好的紧身牛仔裤。
上身随便套了一件白色流苏毛衣,她走到浴室的镜子前,看到自己一张素净苍白的脸,想了想还是涂上豆沙色的口红,又认真画了眉,描了一条细细的眼线。
在玄关换了一双白色运动鞋,她站在全身镜前仔细的照了照,确认自己已经打扮好,这才背了个书包满意的走出家门。
半个小时后,阮之之准时到达a大。她穿着牛仔裤运动鞋,又背着书包走进校园的时候,满意地发现自己和其他大学生看起来,完全没有违和感。
毕竟二十六岁,在这些年轻人眼中,估计也算得上是阿姨一辈的人了。
a大的操场两旁整齐种植着一排排枝繁叶茂的梧桐树,阳光透过梧桐树的罅隙透下来,在塑胶跑道上洒下一片阴影。
阮之之有好些年都没有见过学校的操场了,她看到这种红色的塑胶跑道,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以前读高中的时候,每次八百米她都是班级里垫底的那一个,即使补考也没办法按时跑完,最后老师没有办法,体育课的时候就让她在一边帮其他同学捡球,总之是找尽各种机会给她增加运动量。
曾经以为那样的生活是地狱,每天做梦都想逃脱学校的束缚,早些步入社会独立。现在想想,那些年的读书生涯却是自己人生中最快乐轻松的时光了。
阮之之刚走到跑道边上,就看到不远的地方,那个熟悉的人穿着一身清爽干净的运动装,现在正漫不经心倚在升旗台的柱子上,一双漆黑的眼睛散淡地望向远处。
再仔细看,男人的指尖上竟然有火苗在若有似无的跳跃。
他竟然在学校里的升旗台上,这么光明正大旁若无人的抽烟。
简直枉为人民教师。
撇了撇嘴,她正想朝他的方向走过去,就看到时砚旁边快速跑过去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
下意识地停住脚步。
还来不及思考,阮之之就立刻往旁边的梧桐树阴影里靠了靠,做贼似的偷看着他们那边的动静。
她看见那个女孩有些手足无措地站在时砚身边,偷偷抬眼看他,神色极度小心翼翼地开口:“时教授,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时砚无所谓的抬了抬眼皮,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女孩略略放了点心,而后她开口,语气有些急促:“请问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时砚摇头。
仿佛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一般,女孩看着他,一双眼睛闪闪发光:“那,你需要一个女朋友吗?研究生学历,身高一米七,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还能给你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的那种。”
阮之之叹气,她还以为这个女孩子是过来提醒他校园公共区域内不能吸烟的。
时砚这次连眼皮都没抬,声音也很冷淡,毫无情绪:“不巧,我喜欢一米六五左右,而且不会洗衣做饭的那种。”
躲在暗处偷听的阮之之愣了愣,这分明是在讽刺自己。
琴棋书画不会,洗衣做饭嫌累。
女孩也一时愣住了:“时教授,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
“不是。”时砚从柱子上直起身来,朝着阮之之的方向扬了扬下巴,“喏,就像她那样的。”
阮之之瞬间像被雷劈中一样,原来他早就发现她了?瞬间黑线,她回忆了一下,觉得自己这样在对方眼皮子底下躲起来偷听的行为简直太智障了。
那边的女孩子已经满脸失望的离开了,而她一步一步,动作极其缓慢地挪过去,最后在他身侧站定。
似乎是想要找回点面子,阮之之开口,非常严肃地说:“时砚,公共区域内禁止吸烟,你身为一名大学教授,更需要以身作则,不能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
“哦。”他无可无不可的点点头,随即,姿态懒散地把烟头掐灭扔进垃圾桶里。
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阮之之:……
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听话。
时砚伸手把放在一旁冒着热气的食盒拿过来给她:“先吃早饭,再去跑步。”
阮之之乖乖接过来,打开,慢条斯理地开始吃。
两个人就这么并肩坐在升旗台上,她一口口吃着早餐,时砚就坐在她旁边静静地看着她。
身边偶尔有来操场晨跑的学生,很多都跟时砚打了招呼,当然,望着她的表情也是五花八门极度精彩的。阮之之对此眼观鼻鼻观心,极力佯装视而不见。
抱着食盒里热气腾腾的鸡丝馄饨,阮之之鼓着嘴,有些好奇地问他:“时砚,像你这样的人,是不是从小到大在学校里都是风云人物啊?就是特别受欢迎,走到哪别人跟到哪的那种。”
时砚没有回答,像是在回忆些什么,一双本就漆黑的眼睛此刻如同渗着墨一样,更令人觉得难以接近:“不是,我的学生时代没有朋友。”
听到他的回答被噎了一下,阮之之翻了个白眼,不是很相信:“别骗我了,你这种人肯定朋友一抓一大把。”
时砚却伸手点燃了另外一支烟,口吻不轻不重的回答:“阮之之,我的确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你是第一个主动走向我,对我伸出手的人。是你拯救了我,所以我的人生中不能没有你,为此就算等待再久也无所谓。”
晨风中,他的声音淡淡的,很轻,夹杂着烟草味道飘散在空气中,很快就无迹可寻。
气氛陷入沉默,阮之之嘴里咬着馄饨,实在听不懂他话里的意思,可是察觉到他语气中浓浓的阴郁孤独,却也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应该多问。
时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而且,还是十分悲伤的故事。
阮之之想,她有这个责任让时砚走出黑暗,走向花团锦簇的光明。
因为一直以来,他都在她身边扮演着守护神的角色。
她也应该带给他一些快乐。
于是她清了清嗓子,声音朝气蓬勃地开口:“时砚,我吃完了,我们去跑步吧!”
时砚闻言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立刻从善如流地街上:“距离你上班只剩下一个小时,今天就先跑五圈吧。”
五圈?!她之前高中跑八百米的时候才四圈半。
阮之之瞬间垮下了脸,语气很绝望:“你这是在要我的命。”
对方却笑了,是很淡很美的那种笑容,混着清晨温柔的风一路吹到她心尖上。
他一笑她就不由自主,头脑不清。
“我陪你一起跑。”
男人说完,率先从她身侧跑过去,他的动作不快不慢,跑起步来的姿势仍然从容优雅。他往前跑了几步,而后回过头,对着她招了招手。
阮之之忍不住笑了,也抬腿跟上。
他是千方百计的想跟她殊途同归。
☆、29.C13·酸菜鱼
此后连着一个礼拜, 时砚每天早上准时叫醒她一起晨跑,阮之之从刚开始的跑几步就喘,到现在已经能够坚持跑上三圈了。虽然依照时砚六圈的标准还远远不够, 不过对于阮之之而言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周五这天中午,公司照旧有一个半小时的午休时间,阮之之和陆婉仪和往常一样准备去公司写字楼旁边的麦当劳随便吃点,没想到一下楼就看到那辆熟悉的车。
陆婉仪有些惊讶:“之之,李司晨来了, 肯定是在这等你的。”顿了顿, 又由衷地补充一句, “看不出来,他还挺痴情的。”
李司晨?
阮之之心里咯噔一下,自从上次酒吧那件事情之后,她跟李司晨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联系过了, 她以为他们之间的纠葛已经彻底结束了。
李司晨看到她,很快就把车子停好从车上走下来。
他走近的时候, 阮之之清楚看到向来意气风发的李司晨现在满脸憔悴, 下巴上冒出胡茬, 还有两个浓重的黑眼圈。
“之之, 有时间吗?我想找你聊聊。”
阮之之想了想,还是点点头。
一刻钟之后,两个人坐在公司附近的一家奶茶店里。
阮之之在座位上坐着发呆, 不一会儿李司晨就端来一杯芋头奶茶递给她。
以前读大学的时候, 每次去唐人街吃饭, 她都会点一杯芋头奶茶。
这么看来,李司晨也不是对她全然不上心的,如果没有时砚的出现,她大概会选择跟李司晨在一起吧。但是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因为有了时砚的出现,她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可以对自己这么好。
因为他太好,所以显得其他人都不够好了。
“之之,你真的要跟时砚在一起吗?”李司晨低着头,沉默半天还是不甘心地询问。
阮之之抱着手里温热香甜的芋头奶茶喝了一口,诚实道:“我跟他现在还没有在一起。”
李司晨听到这句话仿佛瞬间松了一口气:“之之,那天晚上在酒吧发生的事情,我后来反反复复想过很多次。我承认,之前的确对你的关心不够,但是我真的已经很努力在做了,只要你愿意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男人。”
他的声音沙哑,说到最后连眼眶都在微微发红。
阮之之抿了抿唇,一字一句道:“很抱歉,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时砚才是更适合恋爱的对象。”
“他比我好在哪里?之之,你说出来,不管什么我都可以改。”李司晨的语气里有些哽咽,“之之,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时砚比李司晨好在哪里?
阮之之垂下眼睛,沉默半晌才轻声开口:“跟时砚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孩子,不用成熟,不用伪装,也不用坚强,只需要跟在他身边被照顾就好。可是李司晨,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需要做很多事情去博取你的关注,我觉得很累。”她垂眼,有些自嘲地轻笑一声,“再深刻的感情也敌不过日复一日的消磨,这些年来,你真的把我对你的感情消磨光了。”
李司晨双手紧紧握拳:连青筋都爆出来:“之之,我发誓我会改,这些我都会改。你知道的,我从小到大都习惯了站在人群中央,所以有的时候会忽略你……可是你要相信我,在我心里,你现在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说完,他伸出手,动作有些急迫地把手提包打开,从里面小心翼翼取出一叠贺卡,整齐摊开放在阮之之眼前。
那些全部都是她曾经寄给他的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