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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并不知道蒂玛是什么。因为惜亘老是被孩子们打得像猪头一样,我一度认为蒂玛可能是很可怕的妖怪,所以他们才那么讨厌。后来上了学才知道蒂玛是一个国度,野心者的国度。天生矫勇善战,身材魁梧皮肤黝黑,与其他种族完全不同的蒂玛人,目空一切,在英美治历50年的时候,已经成为那时世界上5巨头之一。英美治历53年,由妄图雄霸世界的蒂玛挑起的世界大战在英美治爆发,混战延绵了27个年头。英美治历80年,凶残的蒂玛国亡国。在那时统领各国与蒂玛对抗的无名小国古奇拉逐渐成型为今天的英美治第一大国星王国。
时间过去了接近600个年头,但是整个世界对蒂玛人后裔,态度依旧非常严苛。特别是在这块曾经战胜了蒂玛的胜利者国度上。
我不认为血统什么有什么大不了的,像我,不也有让人畏惧的黑色血统吗?
于是被孩子们排斥的我和惜相互依靠,活在我们的世界里度过了童年。对我来说,惜是最重要最特别的人。小时候遇到过一个奇怪的老伯,说我是凤凰的命,注定要嫁给贵人,我听后气得踹了他一脚。那时的我已经决定要当惜的新娘,所谓的贵人哪里比得上我们这么多年眼中只有彼此的情分。
如果没有遇见提妲与塑雾,也许我和惜会走上另一条人生之路。提妲的死让惜振作起来,变得十分温柔,但是,也让他有了一个不灭的憧憬。他留着提妲的发带,就像留着情人的回忆般思念着她。
我喜欢玩枪,双手都能用枪,是神枪手。我凶狠,常常和男人打架,有人当面叫我流氓。我穿男装,总是有女孩子向我写信告白,送我巧克力。人人都觉得我是不折不扣的雄性生物,我心里却留着相当柔软的地方。我为惜留长发,留得很长,像提妲那样长,像提妲那样用红色的发带束成马尾。我希望我默默的守候,能等到惜注意到我的心意的那天。
可是,费尔知出现了,她把一群怪人:长不大的安德鲁,变态的殷悠,天才到像神一样的伊藤蝶魅带到我的世界,也不管我愿不愿意,硬是拖着我去反抗在维奈一手遮天的邪恶组织‘力’。她的出现彻底颠覆了我普通的日子,还夺走了惜的心。
我本该恨她的,为什么我不但恨不起来,还想跟她在一起?继惜之后,我又有了一个特别的人,这个人,我觉得是一种宿命。
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虽然喜欢费尔知,无论如何想跟她交往下去,我还是觉得自己不是当英雄的料。当初能考入维奈学院已经是我此生最意外的事情了。得知惜是天才,身上的力量很危险后,我的理想变得很简单,就是陪他从维奈平安毕业,劝他回村里或者去宁静的小城市,我们一边做些研究挣一份50罗索的工资,一边找一间住着宽敞的房子,从此过着买菜需要讨价还价,月初必须计算好工资多少留给杂费的普通生活。
而且,这个充斥着针对惜的人的世界,我凭什么要拯救?当初惜被维奈人嘲笑孤立的时候,有人来拯救过他吗?
费尔知说:人不会无缘无故地勇敢,每个人总有自己勇敢的理由。与其期盼每个人变得和理想中一样好,一旦不能如愿就得出这个世界是不好的结论,不如试着先把自己改变了。走出一步是很难,但是坚持走下去,也许一回头就发现世界不知道什么时候变的和理想中很接近了。
她真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煞有其事的白痴,竟可以把自己无聊的博爱美化成这样。不过,我却被打动了。我变成了她领导的Final一员,与力斗争。天知道,我可没有安德那把被称作最强武器的辛由达,也不是悠那种可以把人切得血肉模糊还笑嘻嘻的变态,更不是蝶魅那个过目不忘,学习能力像神一般的强力幻法师。我是Final最弱的,最初加入的时候,我只能熟练地用对火法师来说等级最低的赤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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