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歌捏着药方呆,耳边一直响着孟珏说的话,“终身不孕”,她应该开心的,这不就是她想要的吗?霍成君所做的一切,罪有应得!可她竟一点没有轻松开心的感觉,只觉得心更沉、更重,压得她 疲惫不堪。
很久后,她提起毛笔,在孟珏的配方下面加注了一行字:“此方慎用,久用恐会致终身不孕。”将药方封入竹筒,火漆密封后,交给于安,“想办法交到七喜手中,请他代递给皇帝。”
于安应了声“是”,转身而去。
云歌看着屋子里满满当当的药材,闻着阵阵药味,只觉得很厌恶现在的自己,费尽心思只是为了害人!
她猛地高声叫人,几个丫头匆匆进来,听候吩咐。
“把所有的药材都拿走。”
丫头小心地问:“夫人是说找个地方收起来吗?”
“随便,扔了,收了都可以,反正不许再在这个院子里。还有,药圃里的药草也全都移植到别处去。”
“是。”
几个丫头手脚麻利地行动起来,一会儿的工夫,就将屋子中的药草全部收走。一个伶俐的丫鬟还特意点了薰香,将药草味熏走。
坐在窗旁呆的云歌闻到薰香,神情迷茫,好似一时间分不清楚置身何处,唇边含着一丝笑意,模仿着他的语调说:“这香的味淡,该用鎏金银熏球,笼在袖子下,不该用错金博山熏炉。”
丫头忙准备换,“这是宫里赏的香,一直收着没用,奴婢不知道用法,竟鲁莽糟蹋了。”
云歌回过神来,神情黯然地说:“不用了,你们都下去吧!”几个丫头赶忙退出屋子。
云歌嗅着香气,闭起了眼睛。恍恍惚惚中总觉得屋子里还有个人,静静地、微笑着凝视着她。
如果一个人住在了心里,不管走到哪里,他似乎都在身边。闻到曾经的香,会觉得鼻端闻到的是他衣袍上的味道;看到熟悉的景致,会想起他说过的话;晚上听到风敲窗户,会觉得是他议事晚 归;落花的声音,会觉得听到他叹息……
点点滴滴,总会时时刻刻让人滋生错觉,似乎他还在触手可及的距离内,可蓦然睁眼时,却总是什么都没有。所以,我不睁眼,你就会还在这里,多陪我一会儿,对吗?
香气氤氲中,她倚着窗户闭目而坐,一动不敢动。渐渐地,似真似假地睡了过去。
四周弥漫起白色的大雾,什么都看不清楚,只有她一人站在大雾里,她想向前跑,可总觉得前面是悬崖,一脚踏空,就会摔下去,想后退,可又隐隐地害怕,觉得浓重的白雾里藏着什么。她害怕又恐慌,想要大叫,却张着嘴,怎么都不出声音来,只觉得四周的白雾越来越多,好像就要把她吞噬。
忽然,一缕箫音传来,是无限熟悉的曲子,所有的害怕恐慌都消失了,她顺着箫音的方向跑去,大雾渐渐地淡了,一点、两点、三点的萤光在雾气中一明一灭,仿佛在为她照路。
终于,她看见了他。白雾缭绕中,他一身青衣,正立在那里吹箫,无数莹莹茕光,在他身周闪烁,映得他缥缈不定,好似近在眼前,又好似远在天际。这是她第一次离他这么近,云歌又是欢喜,又是悲伤,心里是万分的想靠近,却再不敢移步,只是贪恋地凝视着他。
一曲未终,他抬起了头,沉默地看着她。
为什么你的眼神这么悲伤?为什么?她一遍遍地询问,他却只是沉默、悲伤地凝视着她。陵哥哥,你是不是也觉得我是个坏人了?可霍成君杀死了我们的
孩子!我没有做错!我没有做错!你为什么还这样看着我?为什么? ……
“小姐!”
“不要走!陵哥哥!不要走!”云歌悲叫。可他的身形迅速地远 去、消失,她心底再多的呼唤都化作了虚无。她没有睁开眼睛,只无限疲惫地问:“什么事情。”
丫鬟的声音带着颤,好似被云歌的悲叫给吓着了,“老爷派人来接小姐回府探亲,说是家宴,想小姐回去团圆。”
“知道了。”
丫鬟硬着头皮问:“那奴婢帮小姐收拾包裹?”
云歌仍呆呆地闭着眼睛坐着,一点动的意思都没有,丫鬟小声说:“小姐,姑爷已经同意了,您若想去,马车随时可以出。”
云歌突然问:“如果一个人,以前看着你的时候眼底都是温暖,也很开心,可突然有一天,他看你的时候充满了悲伤,你说这是为什么?”
丫鬟凝神想了会儿,迟疑着说:“大概是我做错了事情,让他不开心了。”云歌喃喃说:“我没有错!他应该明白的。”
一个声音突然响起,“也许他不开心,只是因为你心里不开心,他难过,只因为你心里是难过的,他觉得你做错了,只是因为你心底深处早已认定自己错了。”
云歌猛地睁开了眼睛,孟珏正立在窗外,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想来他是因为霍光的事情,随丫鬟同来的,只是站在屋外没有说话。
他的唇角紧抿,似乎很漠然,注视着她的墨黑双眸中却有无限悲伤,竟和陵哥哥刚才的眼神一模一样,云歌心中陡地一颤,跳了起来,随手拿了件披风就向外走,丫鬟忙赔着小心服侍云歌出门。
到了霍府,霍光居然亲自在外面迎接。面对霍光的厚待,云歌淡淡地行礼问安,客气下是疏远冷漠。一旁的丫头都觉得窘迫不安,霍光却似笑得毫无隔阂。因为云歌的来临,宴席的气氛突地冷下来,霍光笑命霍禹给族中长辈敬酒,众人忙识趣地笑起来,将尴尬掩饰在酒箸杯盘下。
霍光看云歌没带行李,知道她肯定坐坐就走,寻了个借口,避席 而出,带着云歌慢慢踱向书房。
他一面走,一面指点着四处景物,“看到左面的那个屋子了吗?以前是主人起居处,你爹和你娘就住在那里。”
“那边的草地以前是个蹴鞠场,你爹喜欢蹴鞠,常叫人到府里来玩蹴鞠。可别小看这块不起眼的场地,当年的风流人物都在这里玩过,有藩王、有将军、有侯爷,卫太子殿下也来过很多次,不过你爹可不管他们是王还是侯、几只鼻子几只眼,脚下从不留情,那帮人常被你爹踢得屁滚尿流。”
霍光眼前浮现过当年的一幕幕,语气中慢慢带出了少年时的粗俚爽快,眉宇间竟有了几分飞扬。
云歌身上的冷意不自觉中就淡了,顺着霍光的指点,仔细地看着每一处地方,似乎想穿透时光,看到当年的倜傥风流。
“这个书房是你爹当年办公议事的地方,格局大致没变,只摆放的东西变了。那边以前放的是个巨大的沙盘,你爹常在上面与你娘斗兵,还赌钱了,究竟谁输谁赢,我是一直没搞明白,好像你爹把整个府邸都输了。”
“斗兵?和我娘?”
霍光笑,“是啊!你爹什么事情都不避你娘,就是他和将军们商议出兵大事时,你娘都可以随意出入。这个书房还有一间屋子是专门给你娘用的,现在我用来存放书籍了。”
云歌突然间觉得这个书房无限亲切,伸手去摸屋宇中的柱子,好似还能感受到爹娘的笑声。她的嘴角忍不住地上翘,笑了起来,一直压在身上的疲惫都淡了,她心中模模糊糊地浮出一个念头,她是该离开长安了!陵哥哥肯定早就想离开了!这个念头一旦浮现,就越来越清晰,在脑中盘旋不去,云歌的手轻搭在墙壁上想,就明天吧!
霍光微笑地看着她,眼中有无限寂寥,“大哥的一生顶别人的好几生,在庙堂之巅能建功立业、名垂青史,在江湖之远能纵横天地、笑看苍生。有生死相随的妻子,还有曜儿和你这般的儿女,我想大哥此生必定无憾!”
云歌看到他斑白的两鬓,苍凉的微笑,第一次觉他老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了十多岁,好像肩头的疲倦随时会让他倒下,虽然心中有厌恶,嘴里却不受控制地说:“叔叔的一生也波澜壮阔,辅佐了四代……三代帝王,几次力挽狂澜,将一个岌岌可危的汉朝变成了今天的太平安稳,叔叔也会青史留名。”
霍光让云歌坐,他亲自给云歌斟了杯茶,云歌只淡淡说了声“谢谢”。
“我想大哥并不在乎是否青史留名,他只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别人如何评价是别人的事。我和他不一样,我很在乎世人如何评价我,我的确希望能留名青史,可这并不是我最在乎的事情,人人都以为霍光最在乎权势,其实也不是我最在乎的。”
云歌有些诧异,“那是什么?”
“我想边疆再无战争!我想四夷臣服!我想大汉的稳定太平不再用女子的血泪去换!这才是我最想要的!”霍光冷笑起来,朗声说:“权势算什么玩意?只不过是我实现这一切的必经之路!没有权势,我就不能为所欲为!只有鼎盛的权势才能让我不拘一格、起用人才;才能轻徭役、薄税赋,良田不荒芜;才能让国泰民安、积蓄财富;才能修兵戈、铸利箭;才能有朝一日铁骑万匹,直踏匈奴、羌族!”
霍光虽然身着长袍,坐于案前,可他说话的气势却像是身着铠甲,坐于马上,只需利剑出鞘,指向天狼,激昂的马蹄就可踏向胡虏。可在下一刻,他却又立即意识到,他再权倾天下,再费心经营,仍只是个臣子,能令剑尖杀敌、铁蹄驰骋的人永远不会是他!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他眼中的雄心壮志渐渐地都化作了无奈悲伤,他笑嘲着说:“‘太平若为将军定,红颜何须苦边疆?’大汉的男儿都该面目无光才对!”
云歌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在惊闻乌孙兵败的时候,重病到卧榻数月,他并不是在装病教训刘询,让刘询明白政令的执行还离不开他,而是真的被刘询的刚愎自用气倒了。他谨慎一生,步步为营,却被刘询的人毁于一夕,其间伤痛绝非外人所能想象,也在这一刻,她开始觉得这个人真的是她的叔叔,他身上和父亲流着相似的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