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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页)

我觉得是自己成长的经历,决定了我在一九八○年代写下那么多的血腥和暴力。“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我念小学一年级;“文化大革命”结束时,我高中毕业。我的成长目睹了一次次的游行、一次次的批斗大会、一次次的造反派之间的武斗,还有层出不穷的街头群架。在贴满了大字报的街道上见到几个鲜血淋淋的人迎面走来,是我成长里习以为常的事情。这是我小时候的大环境,小环境也同样是血淋淋的。我的父母都是医生,我和哥哥是在医院里长大的,我们在医院的走廊和病房里到处乱窜,习惯了来苏儿的气味,习惯了嚎叫的声音和呻吟的声音,习惯了苍白的脸色和奄奄一息的表情,习惯了沾满血迹的纱布扔在病房里和走廊上。我们的父亲时常是刚刚给患者做完手术,手术服上和口罩上血迹斑斑,就在医院里到处走动,喊叫我们的名字,要我们立刻到食堂去吃饭。

当时医院的手术室是一间简陋的平房,有时候我和哥哥会趁着护士不在手术室门外的时候,迅速地长驱直入,去看看正在给病人进行手术的父亲,看到父亲戴着透明手套的手在病人肚子上划开的口子伸进去,扒拉着里面的肠子和器官。父亲发现我们兄弟两个站在一旁偷看手术过程时,就会吼叫一声:

“滚出去!”

我们立刻逃之夭夭。

然后在一九八六年至一九八九年,我突然写下了大面积的血腥和暴力。中国的文学批评家洪治纲教授在二○○五年出版的《余华评传》里,列举了我这期间创作的八部短篇小说,里面非自然死亡的人物竟然多达二十九个。

这都是我从二十六岁到二十九岁的三年里所干的事,我的写作在血腥和暴力里难以自拔。白天只要写作,就会有人物在杀人,就会有人物血淋淋地死去。到了晚上我睡着以后,常常梦见自己正在被别人追杀。梦里的我孤立无援,不是东躲西藏,就是一路逃跑,往往是我快要完蛋的时候,比如一把斧子向我砍下来的时候,我从梦中惊醒了,大汗淋漓,心脏狂跳,半晌才回过神来,随后发出由衷的庆幸:

“谢天谢地!原来只是一个梦。”

可是天亮以后,当我坐在书桌前继续写作时,立刻好了伤疤忘了疼,在我笔下涌现出来的仍然是血腥和暴力。好像凡事都有报应,晚上我睡着后,继续在梦中被人追杀。这三年的生活就是这么地疯狂和可怕,白天我在写作的世界里杀人,晚上我在梦的世界里被人追杀。如此周而复始,我的精神已经来到崩溃的边缘,自己却全然不觉,仍然沉浸在写作的亢奋里,一种生命正在被透支的亢奋。

直到有一天,我做了一个漫长的梦,以前的梦都是在自己快要完蛋的时候惊醒,这个梦竟然亲身经历了自己的完蛋。也许是那天我太累了,所以梦见自己完蛋的时候仍然没有被吓醒。就是这个漫长的梦,让一个真实的记忆回来了。

先来说一说这个真实的记忆。“文革”时期的小镇生活虽然不乏暴力,可是十分地枯燥和压抑。在我的记忆里,一旦有犯人被枪毙,整个小镇就会像过节一样热闹。当时所有的审判都是通过公判大会来完成的。等待判刑的犯人站在中间,犯人胸前都挂着大牌子,牌子上写着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反革命杀人犯、强奸杀人犯和盗窃杀人犯等等。在犯人的两旁一字排开陪斗的地主和右派,还有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犯人低头弯腰站在那里,听着一个个慷慨激昂的声音对自己长篇大论的批判,批判稿的最后就是判决词。

我生活的小镇在杭州湾畔,每一次的公判大会都是在县中学的操场上进行。中学的操场挤满了小镇的居民,挂着大牌子的犯人站在操场的主席台前沿,后面坐着县革命委员会的成员,通常是由县革命委员会指定的人站在麦克风前,大声念着批判稿和最后的判决词。如果有犯人被五花大绑,身后又有两个持枪的军人威风凛凛,那么这个犯人一定会被判处死刑。

我从童年开始就站在中学的操场上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公判大会,听着高音喇叭里出来的激昂的声音,判决书其实是很长的批判稿,前面的部分都是毛泽东说过的话和鲁迅说过的话,其后的段落大多是从《人民日报》上抄下来的,冗长乏味,我每次都是两条腿站立得酸痛了,才会听到那个犯人是什么罪行。最后的判决词倒是简明扼要,只有八个字: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文革”时期的中国,没有法院,判刑后也没有上诉,而且我们也没有听说过世界上还有一种职业叫律师。一个犯人被公判大会判处死刑以后,根本没有上诉的时间,直接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声音响过之后,台上五花大绑的犯人立刻被两个持枪的军人拖了下来,拖到一辆卡车上,卡车上站立着两排荷枪实弹的军人,其气势既庄严又吓人。卡车向着海边行驶,后面是上千的小镇居民蜂拥跟上,或骑车或奔跑,黑压压地涌向海边。我从童年到少年,不知道目睹了多少个判处死刑的犯人,他们听到对自己的判决那一刻,身体立刻瘫软下来,都是被两个军人拖上卡车的。

我曾经近在咫尺地看到一个死刑犯人被拖上卡车的情景,我看到犯人被捆绑在身后的双手,可怕的双手,由于绳子绑得太紧,而且绑的时间也太久,犯人两只手里面的血流早已中断,犯人的双手不再是我们想象中的苍白,而是发紫发黑了。后来的牙医生涯让我具有了一些医学知识,我才知道这样发紫发黑的手已经坏死。那个犯人在被枪毙之前,他的双手已经提前死亡。

枪毙犯人是在海边的两个地方,我们称之为北沙滩和南沙滩。我们这些小镇上的孩子跟不上卡车,所以我们常常事先押宝,上次枪毙犯人是在北沙滩,这次就有可能在南沙滩了。当公判大会刚刚开始,我们这些孩子就向着海边奔跑了,准备抢先占据有利位置,当我们跑到南沙滩,看到空无一人,就知道跑错地方了,再往北沙滩跑已经来不及了。

有几次我们几个孩子跑对了沙滩,近距离观看了枪毙犯人。这是我童年时最为震颤的情景,荷枪实弹的军人站成一个圆形,阻挡围观的人群挤过去,一个执行枪决的军人往犯人的腿弯处踢上一脚,犯人立刻跪在了地上,然后这个军人后退几步,站在鲜血溅出的距离之外,端起了步枪,对准犯人的后脑,“砰”地开出一枪。我感到,一颗小小子弹的威力超过一把大铁锤,一下子就将犯人砸倒在地。执行枪决的军人在开出一枪后,还要走上前去,检查一下犯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没有死亡,还要补上一枪。当军人将犯人的身体翻转过来时,我就会看到令我全身发抖的情景,子弹从后脑进去时只是一个小小的洞眼,从前面出来后,犯人的前额和脸上破碎不堪,前面的洞竟然像我们吃饭用的碗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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