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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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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森对自己的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远方表弟实在太了解了,对方想要做的事情,想要得到的东西,必定会不择手段的得到,若是他能够说服对方,他也就不会在这里陪着对方一起吃苦受罪。

从班森开始记事起就已经和这些山民开始打交道了,仅仅是经过自己手的数量都已经数不清楚了,他可是非常清楚这里面的危险性的,哪怕是策划的再周全、武装的再齐全,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狩奴人进了大山后,杳无音信,再也没有出来。

进了大山,他们面对的不仅仅是人祸,还有天灾,大山中多变的气候,绝对不是一个在这里只生活了短短几年的鬼奴所能掌控的。

巴特利风风火火的行事风格,让班森最后的劝诫胎死腹中,对方的命令已经下下去了,再想改变对方的想法的可能性为零不说,还很有可能降低在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形象,绝对是亏本到家的买卖,现在只能够捏着鼻子认了。

当然了,最重要一点,班森对自身的实力还是比较自信的,和巴特利这个新手不同,进山之前,他可是做了充分的准备的,不仅启用了希伯这个资深鬼奴。

虽然这个鬼奴喜欢耍小聪明、小手段非常让他厌恶,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先前的表现确实不错,若是从以往狩猎队的角度出发,这次收获堪称丰富。

除此之外,班森还将自己父亲的精锐神射手队抽调了一个中队过来,他们每一个都是自己父亲精挑细选,从小按照安迪斯山民的射雕手标准进行训练的,同样精通箭术、追踪、野外求生等诸多技能。

若是论起狩猎的技巧,这些神射手绝对比不上射雕手,但若是论起杀人效率,射雕手则不是神射手的对手。

这一点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杀出来的,神射手训练的最后一堂课,便是只身进入安迪斯山脉,成功猎取三名成年安迪斯山民猎人,取回他们的猎弓,才有资格加入这支队伍。

这同样造成了这支队伍的数量一支不多,苦心经营了二十多年,才有一个校卫,也正是这一个校卫让巴士底屹立在安第斯山脉山口数十年不倒,几次安迪斯山民大规模来袭,都是他们力挽狂澜,将这些暴徒死死的堵在大山中。

在拥有巴士底之前,不是他们进山狩猎这些安迪斯山民,而是这些山民有事没事的冲出大山,在曼育军领疯狂的劫掠一番,那是每一个曾经经历过那个年代的曼育人不堪回首的日子。

其次,班森还招集了巴士底中最有经验的几支狩奴队,他们中间最年轻的也在巴士底混了十个年头,进出这座山脉不下于十遭,虽然谈不上像逛自家后花园,若是带路的鬼奴出现了什么意外,他们便是最好的识途老马,将他们安全带出大山是没有问题的。

毫不夸张的说,他们这个队伍绝对是近几年来,最豪华、最庞大的狩奴队了,若是放在山外面,都可以攻城拔寨了,一般的小城池,他们完全一股而下,用来狩奴绝对是劳力过剩。

别看他们这次收获看起来不小,但是这些奴隶就算全部用最高价卖出去,也只将将够那几个精锐狩奴队雇佣金,这还是因为他们看在他和巴特利的身份上给出的友情价。

毕竟他们分开行动的话,收获说不定还能提高三四成,狩奴也是一个技术活,不是人数越多越好的,也只有他与巴特利这种贵族公子哥,才有能力,也才会玩出这样的大场面。

对于怕死的班森来说,就算是这种兵力,他依旧没有任何的安全感,要不是补给跟不上,他甚至想将整个巴士底的精锐部队都带出来,对他来说,凡是没有套上锁链的安迪斯山民都是极度危险的。

上山容易下山难。

这一点在安迪斯山脉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因为这里并没有拜伦人习惯走的宽阔大道,就算是有路,也是山民们一脚一脚踩出来的羊肠小道,有的甚至不是给人走的兽道,更多的地方是没有道路可言。

他们必须自己一点点开道出来,这让原本细长的队伍变的更加蜿蜒,这边的人已经到了半山腰了,另一半还在山梁上面。

不知道是谁先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安迪斯山民的歌谣,很快便得到了所有安迪斯山民的响应,一开始只是低低的吟唱,在那些狩奴人的拳打脚踢中,声音变得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嘹亮合唱,似乎整座山脉都在回应他们。

“全能的上帝,快让他们住嘴,快让他们住嘴。”即便是没有经验的巴特利也感觉有点不对劲。

他们的队形拉得太长了,而他们这次捕获的奴隶又实在太多,先前方便管理,将所有的山民奴隶和狩奴士兵进行了分队,一个小队看一个小队的山民奴隶,队形集中的时候,这么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当队形拉薄的时候,问题就有点大条了。

每个狩奴士兵小队面对的将是比自己多一倍的山民奴隶,这种情况别说是巴特利这个新手没想到,就算是班森以及那几名雇来的狩猎队队长这样的老手也没预料到。

像这种大规模联合猎奴,他们也是第一次经历,以前的经验有点不合用,最重要的是,他们只是高级雇员,在两名贵族老爷的面前话语权实在薄弱的可怜,一直被甩在队中和队尾维持秩序。

先前做决定的时候,他们根本不知道,等到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整个队伍已经开始下山了。

脸色本来就跟吸血鬼有一拼的年轻人,此刻的脸色更加白了一分,与完全不懂安迪斯山民语的巴特利不同,这么多年耳听目染之下,他多少能听得懂安迪斯语,他知道这首歌谣的名字和其背后的故事——法埃特沃。

一个安迪斯山民的名字,原本很普通名字,翻译成拜伦语是大山的意思,这样的名字在安迪斯山民中每一千人就有一个叫这名字的。

但是在十年前,有一个也叫这个名字的安迪斯山民凭借着一张弓、一群猎犬,生生用了十几天的功夫将一支毁灭他的村寨,杀害他的妻儿的狩奴队拖死,自己最后也筋疲力尽而死后,这个名字对安迪斯山民就有了特殊含义。

然后一首通俗易懂,又十分激昂的歌曲诞生了,用一种比瘟疫蔓延还要恐怖的速度传遍了整个安迪斯山脉,无论男女老幼,就连刚刚降生的婴儿好像都会唱这首歌。

也是从那以后,狩奴队狩奴难度成倍的提升,很多安迪斯山民宁可赴死,也不愿意被抓住当奴隶而屈辱的活着,所以这首歌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反抗之歌、赴死之歌。

现在这些安迪斯山民唱起了这首歌,想要做什么,不言而喻。

“仁慈的主,保佑他们,不要这么做,千万不要这么做。”班森全身紧绷,已经按在利剑上,心中暗暗祈祷,希望这些安迪斯山民不要干傻事,并不是他怜惜这些安迪斯山民的性命,而是现在的队形对他们实在是太不利。

一场乱战下来,他们的损失绝对少不了,若是他带来的神射手损失几名,就算是他带回去的安迪斯山民奴隶再多十倍,也少不得一顿鞭打。

更何况这种情况下的杀戮,谁也收不了手,到时候他们只能够空手而回,他将会成为巴士底最大的笑话——带着一支军队,竟然没有捉回一个奴隶。

“不要这么做,千万不要这么做。”同时暗暗祈祷的还有蛰伏在距此不足五十米的肖恩,歌谣中的每一个字都像利箭一样狠狠刺入他的心中,让他疼痛莫名,有种这些安迪斯山民会被他害死的错觉。

因为这首歌谣正是出自他之手,不仅仅是这首歌谣,就连那个所谓的名叫“法埃特沃”的年轻安迪斯山民英雄也是他一手杜撰出来,也不想想,这个故事中所有的人都死了,又是谁将这首故事传出来的呢?

那个时候,肖恩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没有几年,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残酷性,用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理想目光看待这个世界的现实问题,对于安迪斯山民的悲惨遭遇义愤填膺,然后带有这么一个励志和反抗的故事与歌谣诞生了。

只是让肖恩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粗制滥造的故事和生搬硬套的歌谣,散播的速度如此之快,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推动,也或许是生活在无尽困苦中的安迪斯山民实在太需要一个属于自己民族的英雄和一首鼓舞自己的歌谣。

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故事还是歌谣,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丰富和美化。

尤其是那首歌谣,无论是曲风还是歌词,经过简单微调和改良后,竟然变得十分完美,就算是肖恩唱起来,也感觉无比慷慨激昂,跟前世的国际歌有过之无不及。

也不知道是在传唱的过程中,经过无数人改良,还是某个人的美化,若是个人功劳,那个人的音乐天赋绝对是大师级的。

从那以后,安迪斯山民的抗争意识逐渐的变强了,甚至有极端的宁可带着全家人去死,也不愿意做奴隶。

当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的时候,肖恩开始质疑当初自己所做的对与错,若是没有这首歌,他们很多人或许会沦为奴隶,但是毕竟他们还活着。

肖恩一直认为,活着比一切更重要,只有活着才有第二次机会,而死了就是什么都没有了。

虽说他是重新活过一遭的人,但是过程实在太过莫名其妙,他也说不准其中究竟有多少运气成分,还是其他人也有这样的机会,验证这种事情的代价太大,肖恩从来没有动过探寻的念头,至少过去现在都没有。

但是这种想法在安迪斯山民中并不占上风,哪怕是马歇尔这些已经被他言传身教了十几年的小伙伴,也并不完全赞同这种观点,这让肖恩感到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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