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丝竹袅袅,清音阵阵,眼中倩影翩然,名士洒脱。
终于如愿踏入了沈园,可是胡润心情却并不轻松,他感觉自己仿佛一个无助的小兽,壮着胆子踏入一头凶兽领地中,明明周遭所有对他这无害之物都是漠不关心,可他却是忍不住的如临大敌,战战兢兢,心里充满了警惕。
“胡世兄请放宽心,驸马这一座园里本就没有太多俗礼束人,一切都是简约,往来也都是年轻同辈,太过拘礼反而拒人于外。”
看到胡润的紧张姿态,桓温便笑语说道。
只是他嘴上虽然这么说,心内其实也不乏感慨。眼下他与胡润被安排在了摘星楼一层的偏室中,待遇可谓有差。往年他与父亲同来时,可都是被直接迎到楼上去的。
当然他也看得出,因为众多宾客来访,园中接待难免会有疏忽。而且这些往来的仆役,大多都是新面孔,不认识他也属正常。
但是桓温仍不免有些失落,尤其想到如今自己孑然一身,身边再也没有父亲的扶掖,更让他忍不住的一阵悲伤,有感于怀。
听到桓温的安慰,胡润也是忍不住自嘲一笑,往年他也不乏自视甚高,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庸碌之人,跟那些出身世家的子弟相比,所差只是一个家世而已。可是说到才能,自己是不甘心认输的。
然而现在不过是刚刚进了沈园,还没有见到驸马,他便已经忍不住患得患失,倍感拘束。若就这样到了驸马面前,如何能让驸马看出自己的不凡之处,另眼相待?
心内给自己打着气,胡润紧张的情绪渐渐有所舒缓。可是当两名侍女自门外趋行入内时,他仍然忍不住下意识的挺直了身体,不敢懈怠。
两名侍女手中各端一个铜盆行入到房间中来,将铜盆摆在了案上,然后便分立两侧。
胡润转眸一看,现这铜盆里盛着半满似是香茗,汤水香气氤氲,有花瓣、艾叶浮沉其中,红得娇艳,绿的清脆,点缀的很是活泼可爱。
虽然看起来不像是常饮的茗茶,但时下百里不同俗,既然到人府上做客,自然也免不了入乡随俗。而且这茗汤味道馨香,想来口感也是不错。只是用来盛放的器皿,实在有些古怪。
虽然胡润在军中时条件简陋,再古怪的饮茶器皿都用过,可是眼下所在毕竟不同,若是端起铜盆一饮而尽,姿态不免有几分粗鄙。
心中略一沉吟,胡润正待要开口讨要瓷杯,却看到桓温已经将两手浸入了铜盆中。略一沉吟之后,他不免大感汗颜,庆幸自己没有莽撞开口,若被人知道他将这濯手香汤当作茗茶来饮,必然会被传为一时笑谈。世家子弟或许能一笑置之,但是对他来说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污点。
收敛心神之后,胡润学着桓温的模样,用这香汤洗手洗脸,乃至于趁机用舌尖沾了一点水渍入口细品,却现味道确是不错,甚至比自己过往所饮的茗茶还要甘甜浓香。
待到两人洁面完毕,侍女又上前为他们擦干水渍,而后手指则勾起了他们的衣带。这样一来,不独胡润变得窘迫无比,就连桓温都忙不迭后退,两手护住了前襟尴尬道:“娘子毋须多侍,我等过府只为拜望驸马,余者并无所求。”
两名侍女抿嘴轻笑:“郎君误会了,无盐姿容,哪敢妄荐。只因日前台中诸公雅爱綀衫,我家郎主有效,入园者皆有所赠。奴等只是要为郎君量体之意,冒犯之处,还请郎君见谅。”
听到侍女的解释,桓温和胡润不免都是老脸一红,尤其桓温素来知晓沈园并无皮肉娱人,有此误解,不免更加尴尬。
胡润听到这话后,倒是跃跃欲试。年初他抵达建康时,正是綀布衫风行都内的时候,自己也暗制几件袍服,但却不敢穿出去供人观看。世族们做此态是风雅,而他这模样却不免有穷困之嫌,没想到在今天的沈园,倒有机会效法一下这个姿态。
而桓温听到这话,脸色不禁一苦,他可是深受这綀布之害。早先台中追赠封赏,给他家的有相当一部分綀布,都以市价作论。可是这綀布本身价值摆在那里,制作简便,小民易得,台中虽有此风,却难持久。
等到风头过去,价格顿时被打落原形,毕竟这布质实在太糙,一时风雅则可,很难长久穿戴。所以到现在,他家还积存着上百匹的綀布,然而价格却已经缩水百倍。
桓温倒是不知,这一场风波深受其苦者可不是只有他。因为这綀布制作简单,等到行情大涨的时候,都中不乏小民昼夜赶制,乃至于荒废了原本的谋生门路。等到价格回落后,货品都积压在了手里,无人再买,几近破产。
沈哲子本就对这种流行不感冒,之所以后知后觉的再倡导起来,只是因为不忍见那些小民盲目追赶风潮落得断炊绝食下场,因而很是收购了一批,当然不可能是原本的高昂价格,只是随行就市。毕竟这些布匹也能御寒,不是全无用处之物。
而之所以给每一个入园的都送一套,主要也不是为了东施效颦,而是因为这布质太粗糙了。布质太糙制成衣服后穿在身上就会过分摩擦皮肤,服散的人根本不敢久穿。他是用这方法,一方面滞货做人情,给大佬捧捧场,一方面在沈园里禁毒呢!
大量年轻人聚集在一起,服散是无可避免的,即便沈家不提供,他们自己也会夹带进来。如果严令禁止,不免显得不近人情。至于现在人人在园里穿着粗布衫,如果不怕磨得遍体生疼、周身血痕,况且这布衫又不能防止测漏渗漏,不怕满身的血腥,那就随便服。
沈园早存下大量不同尺码的成衣綀衫,待到侍女为这两人量过尺码之后,很快便将衣服送来。虽然不如量体裁衣那么精确,但按照时下宽衣大领的穿衣风格,些许差距也看不出来。
这两人刚刚换上了綀布衫,便看到门前站立着一个少年人,正咧嘴笑着望向他们,这少年人颌下一道伤疤延伸至耳后,望着有几分狰狞,正是庾曼之。
“桓元子,你今天怎么有时间入园来?许久都没见面,我倒是想去府上探望,不过你丧热在身,不敢叨扰啊。”
桓彝在世时,本来就与庾家关系亲善,因而庾曼之与桓温也是旧相识,而且还在沈哲子大婚时一同做过傧从,虽然没有太深的交情,但见面总要打声招呼。
“这一位是庾中郎家郎君庾长民,也是曾随驸马收复京畿的昭武旧人。”
桓温先向胡润介绍一下庾曼之的身份,然后才苦笑一声说道:“丧居草庐,不敢长逐繁华。长民不要怪我疏于往来,冷落旧谊啊。”
“你这人,怎么变得这样知礼?倒是让人刮目相看,其实我要跟你道一声抱歉是真,我小父倒是传信让我关照你一下。不过我这人自己都是过得混沌,哪能做好这些,终日闲游浪荡,如果不是看到你,反倒忘了这件事。”
见桓温神态略有拘束,庾曼之笑着上前拍拍他肩膀。
困苦良久,对于故旧子弟如果说没有怨气,那也不可能。不过听庾曼之说的直爽,桓温反而不好再介意。他以往就是这些人当中一员,一群不知人世忧苦的家伙,的确也难寄望太多。不说别人,单单桓温自己,如果不是遭逢大变,丧父之痛,此刻只怕也是率**荡。
眼看着两人在那里有说有笑,胡润心中不免生起一丝苦涩。交游广阔,这是世家子弟的优势啊。哪怕桓温在都中已是落魄良久,想要拜望高门也是直接就能进入,闲居虽落魄,台中尽旧识。
反观自己,船载千金,慨然入都,风光只是自知,邑中多陌路,屡叩亦难入啊!这种家世所带来的际遇之差,穷其一生之力,只怕都难追平!
与桓温笑言几句,庾曼之才注意到旁边的胡润,因为胡润这独眼造型有些别致,不免多望几眼,然后才问道:“这位郎君瞧着有些眼生,是元子你的新识?”
“这一位是……”
桓温张口要介绍胡润,然而一时间不知该怎么说,他倒不是耻于胡润的出身,而是此人旧事不堪,他虽然不介意,但不知庾曼之对其态度如何。其实对于将胡润引入沈园,他心内也有几分迟疑,但是胡润待他实在太热情,施惠良多,让他无从拒绝。
“豫章胡厚泽,见过庾侯。庾侯名门之后,却有敢战之名,我虽身在南土,但也久有耳闻。今日有幸得见,果然风采慑人!”
胡润上前一步,礼拜说道。
见胡润并不言及具体,桓温便也含糊说道:“去年广德兵劫,我曾受厚泽兄救命之恩。”
庾曼之听到胡润的夸赞,心里已经高兴起来,又听到桓温这么说,便上前一步自来熟的拍拍胡润肩膀,笑语道:“原来也是一个骁勇战将,可惜不曾并肩杀敌。胡郎你既然是元子良友,到了府上也就不必约束。”
他这么热情,是在军中学了不少兵痞做派,言语之间早将沈园当作了自家庭院。看一看胡润那被眼罩盖住的眼眶,不禁感慨道:“战阵冲杀,难免会有疾患,胡郎与我都是一般恶运,伤在了面盘。不过生而为丈夫,弓马邀名爵,敬我者知我敢战,厌我者绝非同流。不必以此介怀,世间总有知者!”
这家伙热情的过份,以为胡润也是平叛战伤,与自己处境相类似,竟生惺惺相惜知己之感。只是听他这么一说,桓温和胡润的神情都不免变得尴尬起来,不知该不该道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