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着,指了指自己头上的狼牙棒发簪。
临安长公主的嘴角抽了抽,老娘怕是生了个瞎子吧!
姜砚之大喜,嘿嘿嘿的跑到了闵惟秀身边,“我家惟秀就是眼光好!你瞧,这柳梦生旁的郎君都瞧不见,只有我能瞧见;这簪子旁的小娘子都能够迷惑,就是你不会;我们两个就是与众不同的一对啊!”
他说着,还挑衅的看了东阳郡王一眼。
闵惟秀恨不得捂住自己的眼了,这个幼稚鬼!
“不如我来替郡主戴这个簪子吧”,闵惟秀说着,指了指柳梦生,“我就不信了,我还能够被这种弱鸡酸秀才迷惑了!”
不等临安长公主反对,东阳郡王就摇了摇头,“不行!这簪子有迷惑人心智的作用,即便是惟秀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瞧见闵惟秀已经从柴郡主头上拔下了簪子,插在自己的头上。
不是闵惟秀舍己为人,实在是看柴郡主的模样,她已经越陷越深,旁若无人了。
东阳郡王的意思她又何尝不懂,不过是寻个女婢来,让她替死罢了。
可是婢女也是人,又何其无辜。
闵惟秀自信自己个心志坚定,绝对不会留恋这种情情爱爱,既然万娘子说通过的人就能够心智通透,那么说明这个簪子是可以破解的。
没有等她多想,便脑子一愣,像是什么都一片空白了一般,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撑着伞的书生。
她叫闵惟秀,那个人叫柳梦生,他们在景雀桥一见钟情。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景雀桥?虽然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但是隐隐约约的,她只记得那地方是个肮脏之地,好似看见过一男二女私会似的……
“卿卿,我可算找到你了!我早就说过,不管走到天涯海角,我都一定会找到你的!我是藤儿你是花,缠缠绵绵要结瓜。”
闵惟秀眼眸动了动,惊讶的看着柳梦生,“这一没有下雨,二在屋子里,你撑着一把伞做什么?我长这么大,几乎没有出过开封府,都好好的在家里蹲着呢,也没有见你来寻我啊!说什么天涯海角!”
那柳梦生一梗,情话不都是这么说的么?
“卿卿,你忘记了么?我们初遇的那一日,下着小雨,你没有带伞……我用伞遮住了你。当时我就想,要一辈子为你遮风挡雨。”
闵惟秀想了想,印象中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这还真是奇怪了,我家安喜可妥帖了,出门夏日有冰碗,冬日有手炉,更别提什么蓑衣雨具了,竟然会有出门不带伞的时候。”
她说着,又看了看柳梦生的小胳膊小腿的,“你当真要娶我?”
柳梦生点了点头,“为了卿卿,小生便是死都愿意!”
一旁的姜砚之原本还瞧得乐呵,看到这里就着急了,惟秀不会真看上这个豆芽菜吧!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你要是想娶我,先去辞官吧。我阿爹你知道吧,武国公,特讨厌文官,恨不得见了就打。你要是想娶我……”
柳梦生一愣,“小生寒窗苦读十多载,好不容易金榜题名……为的就是让父母亲扬眉吐气,生活富裕,封妻荫子,日后给你一个诰命……卿卿贤良,日后嫁到我家,我在外打拼奔波,你在家中相夫教子……”
闵惟秀已经不耐烦的打断了他,“还说什么愿意为了我去死,叫你做一点小事都不乐意。我原本说的是,让你先辞官,将我娶回去,日后再复职便是,话还没有说完,你就拒绝了!说到底,我在你心中,不如功名利禄!”
“封什么诰命,官家早就说了,等我成亲,就给我一个公主的封号……难怪我爹总是说,穷秀才靠不住。不是图我钱财,就是图我美貌!”
“哄骗到手了,就要我去你们家当牛做马,上伺候老,下伺候小。遇事全靠一张嘴,天塌下了来了,还得要妻子顶着。哼,我是要嫁夫,又不是要娶儿子。”
她说着,挤了挤眼睛,见没有挤出眼泪来,也就作罢了,“你长的不错,我可能曾经因为这个对你动了心。但是我爹说,情情爱爱的,吃不了一辈子。我日后是要上战场的,受不了你们文人的三从四德,咱们还是算了吧!”
那柳梦生虚晃一下,已经不见了。
姜砚之大喜,他就知道,他家惟秀是绝对不会被人拐走的。
嘿嘿,惟秀不喜欢酸腐秀才,他不是!
正高兴着,只见那柳梦生消失的地方,又出现了一个小郎君,他穿着一袭红衣,乌黑的长发慵懒的披散在脑后,十指又长又白,手中正端着一个酒杯。
“卿卿,怎么这么久才来看倾城。”他的声音像是悠扬的琴声一样,让人沉迷。
姜砚之看了看自己的小胖手,再看看人家,恨不得把闵惟秀头上的簪子拔下来插在自己脑袋上。
不是他没有自信,实在是这敌人太厉害啊!
闵惟秀一愣,她是奸臣武国公之女,平日里骄奢淫逸,最近迷上了一个名叫倾城的小倌。
闵惟秀低头看了看倾城的手,这手简直比东阳郡王的手还好看。
倾城顺着闵惟秀的视线,勾了勾嘴角,用手沾了沾酒盏里的酒水,凑近了闵惟秀,将手放在了她的嘴面前,“这酒是好酒,卿卿可要一尝?”
闵惟秀脸一红,这个妖孽!
姜砚之简直要哭了。
倾城轻轻的笑了笑,离闵惟秀凑得更近了一些。
闵惟秀小嘴张了张,一个喷嚏打了出来……然后便是一个接一个的喷嚏,喷了那倾城一脸。
倾城僵硬在了原地。
闵惟秀掏出一张帕子,擦了擦自己红红的鼻子,“你用了香粉?我一闻到这个味儿,就要打喷嚏,哈欠……你快离我远一些!”
倾城着急了,“卿卿,你可有事?是倾城的错,倾城这就去沐浴更衣……”
他说着,转身往门口走,然后又回过头来,“卿卿你要等着我哦!”
第二百三十二章 飞仙簪(四)
闵惟秀见那倾城不见了踪影,自顾自的往那贵妃榻上一趟,看了安喜一眼,“这倾城长得好是好,就是不会伺候人,半点不如安喜你。你看我来了这么久,也不见他给我上点果子点心的。”
安喜一愣,小娘就是被鬼迷了心窍,都记得她呢,顿时高兴起来。
“可不是,小娘饿了吧,安喜都给你备着呢!”说完她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盘点心来,搁在了闵惟秀身边。
一旁的姜砚之看得醋海生波,他怎么觉得,最大的劲敌不是那六个男鬼,而是安喜呢!
说话间,那小倌倾城已经换了一身绿色的衣袍,又走了进来,因为刚刚沐浴,他清新得像是一棵摇曳的海草。
头发湿漉漉的,微微有些卷翘,衣襟半敞着,一走动就能够隐隐约约的看到他胸前未干的水珠。
“卿卿,你在这里等我……我好开心”,他说着,凑了过来,拿起一旁的点心,喂到了闵惟秀嘴中。
闵惟秀哼了一声,“怎地这么慢,你说我该怎么罚你。”
倾城笑得越发荡漾,“卿卿说怎么罚就怎么罚。”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那你给我捏捏腿吧!我二哥说,来逛花楼,都是喝着小酒,唱着小曲儿,捏捏小腿的。你一不给我备酒,二不给我唱曲。唉,也不知道我当初怎么就一眼瞧中了你。”
闵惟秀说着,看了看倾城的手,八成是因为他的手长得好看。
倾城愣了愣,随即笑道:“卿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卿卿,不如我们上榻吧……”
闵惟秀眯着的眼皮子一翻,“我不是已经在榻上了么?你很会捏腿啊,接着捏,别停。你不知道,自打我养了你,我阿娘天天让我回家蹲马步,我这腿脚都不是自己的了。”
……
半个时辰之后,倾城觉得自己的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他咬了咬牙,问道,“卿卿,可以了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再捏一会。做人要持之以恒,我蹲马步,一蹲就是好几个时辰。有一次啊,我阿娘罚我蹲马步,结果自己个跟我阿爹去逛夜市了……完全忘记在墙角蹲着的我了。”
屋子里的人,都忍不住看向了临安长公主。
闵惟秀虽然被迷惑了,但是说的话可都是真话啊!
临安长公主讪讪的笑了笑,这个记仇的玩意儿,看她醒过来了,不让她蹲一天的马步,竟然败坏为娘的名声!
一个时辰之后,屋子里能够瞧见的人,都同情起那倾城起来,那一双白玉般的手,此刻已经肿成了胡萝卜!
而闵惟秀则是四仰八叉的躺在贵妃榻上,呼呼的睡着了。
那倾城实在是忍受不了,站起身来,跺了跺脚,恨不得嘤嘤嘤的哭了起来,“不解风情,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哼!”
待他说完,整个身影彻底消失了。
闵惟秀一下子就醒了过来,舒坦的抖了抖脚,嘀咕道,“难怪我二哥喜欢去花楼,这钱花得值当!”
闵惟思简直没有眼看,五妹啊,你到底对花楼产生了什么误解!
……
不等闵惟秀多想,又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卿卿,卿卿,你不是想要钓鱼么?我已经为你买下这一整个鱼塘了。”
闵惟秀揉了揉眼睛,只见眼前站着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男子,灯光的照耀之下,长袍上的金线熠熠生辉,整个人站在那里,就是一个大写的有钱。
江南豪商江之焕,这江之焕仗着有钱,经常欺负人,有一次闵惟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将他打了一顿。
这江之焕便死皮赖脸的缠了上来,“女人,你引起我的兴趣了!”
闵惟秀一开始不乐意,但是烈女怕郎缠,两人相处久了,倒也惺惺相惜起来。
“钓鱼?”闵惟秀有些吃惊的指着自己的鼻子,“买什么鱼塘啊,我家院子里不就有一个?”
江之焕笑了笑,“之焕觉得,天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卿卿的。”
闵惟秀高兴了,“这么说,你要把全天下的鱼塘都买给我?”
江之焕脸一黑,你咋这么实诚,都是说说而已!
虽然他不是买不起,但是买这么多鱼塘做什么?他姓江,但是不想买下一条江啊!
“买买买,只要惟秀想要的,都买!惟秀,你看看,这对玉镯怎么样?过几日我便要登门求亲了,想给你家中人都准备些见面礼。你觉得这对玉镯,你阿娘可喜欢。”
闵惟秀看了一眼,摇了摇头,“这玉太薄,又含有驳杂之色,我阿娘戴不惯的。她可是公主,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这个不行!”
江之焕咬了咬牙,又掏出一对镯子来,这一对就好多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这个勉强入得眼。”
江之焕笑了笑,“那家中其他人该备什么礼?”
闵惟秀推了江之焕一把,“你何必这么客气,不用准备的。我的那些姐夫登门,也就是准备了些金银玉器古董什么的,都是家传下来的,拿来也不心疼。你家中虽然富裕,但是底蕴尚浅,不必如此。”
江之焕一听,顿时不干了,“女人,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以让你被人瞧不起。只要我江之焕乐意,半个大陈都能买给你。”
闵惟秀红了脸,勉为其难的说道,“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那我就给你一些提示吧。我阿爹生平有两个喜好,一个是收藏兵器,另外一个便是喝酒。你若是能够拿得传世之兵断肠剑来,我阿爹绝对不会反对我们的亲事。”
“断肠剑不好找,那可以寻名酒来。这个他倒是不挑,你寻那贡酒,给他来个几车,就行了。”
“我阿娘特别喜欢羊脂白玉,我大兄不是要成亲了么?她特别想要一尊毫无瑕疵,但是眉心天然点了红痣的玉观音像。这个应该不难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