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五章 关岗镇
程震全又累又愁,卧不安席,绞尽脑汁想着何去何从。虽说这三位修为高深的修真者,不是冲着自己而来,但最近还是消停点,不要滥杀无辜,小心引祸上身。
司马岩心中万分悔恨,要不是自己游山玩水,耽误了行程,早一日赶回家中就不会发生惨剧。
自己的双亲,自己年幼的妹妹就不会惨死。泪水止不住的向下滴落,泪珠由千尺高空,断断续续落入山林荒野中。
程震全侥幸逃脱,逃出百里之外,仍慌慌不安。在一处破坏的山庙中落脚。
这落云寨算是毁了,可惜了一处舒适的藏身之地。最重要的是尸源断了,这如何是好。腐尸蜂的培养可不能中断,不然就前功尽弃了。
一夜未睡,程震全还真想出好办法。还是老主意,在找一处山寨主动加入,落草为寇,藏匿其中。
既安全,又能得到稳定尸源。就这样程震全经常加入不同的山寨,一个山寨最多待上三个月,就会主动离开,重新寻找一处新的山寨加入。
如此小心行事,是怕待的时间过长,恐引起有心人注意,暴露自己。那样就追悔莫及,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
程震全加入黑虎寨也是如此,这般离奇的行事,刘玉怎能想到。
刘玉绞尽脑汁也想不通这贼人,为何落草为寇,最终仍无头绪,刘玉便放弃揣摩,一心赶路。想来这贼人也不会有什么靠山,不然怎么落得如此狼狈,应该不会有什么祸事上身。
一路飞奔,半个时辰后,刘玉赶到了最初镖局与山贼交战之地。放眼望去,东倒西歪的躺着满地的尸体。
“刘公子,你可算回来了。总镖头带着兄弟们去黑虎寨老巢了。”熊超庆受刘青的命令在此等候,要是刘玉赶回,便带他一同前往黑虎寨老巢。
熊超庆交战时左手不小心挨了一刀,侥幸的是没有伤及筋骨,并无大碍。上了伤药,草草包扎了下,就躲在道旁的草丛中,看刘玉出现,立刻冲了出来。
“这位大哥,我爹他没事吧!”刘玉看从草丛中,冲出一身着镖师服的黑脸汉子,想来是自己人。
“刘公子,总镖头武艺高强,怎会被这些毛贼所伤,一点事没有,我们快些赶过去吧!”熊超庆爽朗地笑道。
他对刘玉这个刘家大公子,可是相当佩服,小小年纪已是先天高手,武功盖世。生得也是十分俊俏,风流倜傥。
两人也不在多言,在熊超庆的带领下向黑虎寨老巢赶去。
林晚成为了七十年代农村老林家的孙子。 老林家这一辈一共五个孙子。作为排行老三的林晚并没有被家里人稀罕。 在这个半大的小子也是劳动力的时代,为了获得读书的机会,林晚不得不将自己伪装成学霸。没想到这一装就没有回头路了,不得不朝着这条没有尽头的大道一直奔跑。维护自己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马甲。 排雷: 1、女穿男。 2、主角爸妈好吃懒做。 3、主角上辈子是个学渣,得过且过,没有进取心。 4、有个帮助不大的学霸系统。 亲们如果接受不了设定,请手下留情啊。去寻找更合胃口的文文,么么哒。作者金刚钻心也是很容易破碎的,且看且爱护啊。...
凡尘一念尸山血海,岁月无尽春暖花开。三千星域三千道火,筑己身,融混沌,混沌之上再衍混沌,只为凡尘世界。林凡,现在社会的一名技术员,与妻子陆雪刚刚结婚一年,一个平凡的日子里,林凡因车祸住院,意外获得混沌石认主,继承九天神帝传承,从此走上修真一途,登九天,灭神殿,踏恶土,闯轮回,为妻续命,一路从凡界开始崛起,问鼎仙界,......
[可盐可甜“剑灵”&高冷纯情剑修]仙门之中,越央一直以为师弟乖巧懂事还很自卑,岂料其偏执一面令人胆寒…师弟竟将原书里正道之光的男主抓起来,要跟他一起在上古大阵里玉石俱焚。乖巧的师弟不再乖巧,反而对越央挑衅道:“师姐你如此在意他,我倒要瞧瞧你是选他还是选我!”彼时,师弟艳丽的眉眼间尽显疯批之色。越央轻抿嘴唇,感受到仙......
秦御重生了。 上一世,地球灵气复苏,开启了全民修炼的大时代。 秦御的天赋在修炼时代混得如鱼得水,亲妈为了他身上的资源,伙同她的小白脸男友编撰他身上藏匿了宝物,联合一群贪婪的修炼者对他进行围剿。秦御拉着一群人一起同归于尽了。 只是秦御没想到,那东西居然真是个宝物,吸收了修炼者同归于尽时溢散的灵气后,不但给了他重生的机会,还拥有了穿越两界的能力。 秦御靠着穿越两界的能力,开启了两界倒卖的活计。 用糖盐泡面衣服小零食从异界原住民手里换来的没用漂亮石头,转头成了地球珠宝店里的宝石首饰。 用太阳能蓄能手电换来的百年人参,转头成了药铺里的镇店之宝。 两界修炼方式存在差异?取长补短,相互融合。 一不小心,秦御就混成了两界的王者。...
《回到明朝当皇后》作者:宁馨儿1919第一卷回明楔子“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在上,佛祖在上,雷公电母在上,走过路过的各位神灵在上,求求你们大发慈悲,打个霹雳下点冰雹,最好是掉下来个大石头,砸死这头恶狼吧!”一个十七八岁的锦衣少年双手攀着一根并不粗壮的树枝,两只脚拼命地缩着,眼睛里水滴盈盈,鼻子下涕泪交融,嘴巴里则是不断地...
(这样一个开头,显见得有很多故事可写,现在看来当然普通,不过,这可是八九年前写成的……)从一个狩猎之村走出来的青年,他没有什么大志,唯一的执著就是打架的时候绝不能输。因为从小天天打架以及时常在山里跑的缘故,他的体魄强健得令人吃惊。在江湖这条本是充满血腥的路上,他的自大和无知,使得他出现的地方充满欢笑。他也许不是英雄,却是一个绝对可爱的人。他自称是拳王和歌神再世,有著无比俊美的脸庞,也有著一颗善良的心灵。可是有人说,他是魔血的传承者、天生的战将、女人的天敌!也有人说,一旦他踏入江湖,江湖就会变乱纷乘、血流成河!这会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