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重生三年后回京,侯府极品死绝了

关灯
护眼

第463章 定北侯称帝

加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八三看书 83ks.net,最快更新重生三年后回京,侯府极品死绝了!

沈文元做梦都没想到,自己那个酸儒的三弟,被贬到北境之后居然敢跟着定北侯造反!

害得他在武德司里被关了大半个月,要不是自己当初早和三房分了家,这些年也的确没有半分来往。

以元朔帝的狠辣,自己怕是早就身首异处了!

这一日,他正与最近正得宠的小妾在房中玩乐,不想宫中突然来人,二话没说将他抓走了。

匆匆赶来的玉姨娘也慌了,满脸赔笑地问道:“几位差爷,这是怎么了?”

却被人一把推开。

当天晚上,武德司的人又来了,将整个宁国伯府的人全部带走了。

沈文元那里自然没问出什么,当年他也就在分家的时候,正眼看了下自己那个侄女,但这些年酒喝喝多了,早将这么这么个人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玉姨娘也知晓沈文贞投靠定北侯的事,自然没傻到将当初的事情说出来,只是一个劲的哭诉,自己不过是个内宅之人,实在是什么都不知晓。

即使武德司的人抱出她两岁的儿子,玉姨娘刚开始依旧咬定不松口。

她虽然不懂外面的事,但自己在那腌臜的地方长大,也知晓一旦松了口那就是万劫不复!

当那些人真的朝两岁孩童下手,并且在丁默生将沈慕朗拎出来,得知沈慕竹根本不是沈文元亲生的时候,听着孩子痛苦的哭声,玉姨娘心中的防线崩溃,招了。

......

西夏赫连城外

段家军营帐前,一匹快马疾驰而来,檀云一个利落的翻身下马,门前一兵丁快步上前帮她牵过马。

坐在主营内的谢涛听着熟悉的脚步声,立刻转头朝屋外看去,待看到那抹熟悉的身影完好无损时,这才放下了心中的大石。

一转眼,就看见定北侯似笑非笑的目光,谢涛面上顿时有些涩然。

檀云快步而来,言简意赅地向定北侯汇报着前方的战况。

当日他们将西夏十万大军打散后,因西夏还有援军,便并未急着追击。

等将士们休整了三日后,这才清点了三十万大军主动出击了西夏和大魏的边城黑水城。

随后连月来,和西夏大军几经交手,段家军在定北侯的带领下越战越勇。

如今拿下西夏大部分城池,直逼西夏都城赫连城。

如今,檀云和几位将军正负责轮番在赫连城外叫起,与西夏大将对阵,今日刚轮到不想休的檀云回来休息。

定北侯听完檀云的汇报,抬步往殿外走去,望了望天,喃喃道:“这赫连城还真的顽强啊!本侯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说完,他转头看向檀云道:“让老肖通知西夏王,本侯限他三日内开城投降,割让黑水、幕帘两城,并献上呼延鹏和回府,否则,三日时间一到,本侯铁骑踏入西夏之时,就是他亡国之日!”

谢涛闻言,眼中难以激动,等拿下赫连城,侯爷就能顺理成章的称帝了!

打下蛮夷都城,这可是中原这么千百年来,从未有人拿下过的功绩啊!

就算西夏王选择了投降,那功绩在史书上也是不可磨灭的!

西夏王听到定北侯的最后通牒彻底急了,他一共四十万大军,居然被大魏三十万大军打得节节败退,眼看连最后都城都要守不住了。

当然同样着急的还有匈奴的三王子和十二王子,随着西夏大军的节节败退,他们在西夏的待遇自然也一落千丈,如今莫说那些西夏的王公大臣们,就是奴仆也时不时当他们的面阴阳怪气一番。

他们虽然已经得知父皇病重的消息,但三王子原本还想等西夏打败定北侯后,他回匈奴便可振臂一呼。

但没想到...后来他只想着如何能在战争起的时候,能想办法取下定北侯的头颅,拿回匈奴依旧是大功一件,单于的位置非自己莫属。

可如今,匈奴三王子呼延鹏显然也明白,这无异于痴人说梦。

想到今日西夏王看自己那略带深意的眼神,呼延鹏眯了眯眼,此地不宜久留啊!

夜幕下的西夏王府侧门悄然打开,发出一声轻微的吱呀声。一个身穿短打衫的男子探出头来,四下环顾了一番,确认无人后低声说道:“主子,没人。”

换上粗布衣服的呼延鹏和一直以卢康乐的身份行动的呼延封,带着已经瘫痪的应天帝,悄悄地走出侧门。当他们来到巷口时,突然听到拐角处传来一道光亮,紧接着整齐的脚步声响起。

很快,他们被一群人包围了起来。

西夏的大皇子从人群后方走出来,嘴角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深邃的眼神藏着凌厉的杀机,他道:“三王子、十二王子,难道我西夏招待不周,两位为何要在深夜离开呢?”

呼延鹏锐利的目光扫视四周,确定自己这边毫无胜算后,微笑着说道:“大皇子误会了,实在是今日突然得知我父皇身体有恙的消息,心焦之下,想赶紧回去看看父皇,也好安心。”

西夏的大皇子也做出了假笑,“那还真是巧了!”

呼延鹏笑道:“大皇子,请您看......”

“父皇召匈奴三王子即可进宫!”大皇子高声宣布,然后作了个请的手势,“三王子,请吧!”

翌日一早,赫连城城门大开,西夏皇亲自将献上降书,并将匈奴的三王子、十二王子以及应天帝作为礼物。

元朔二年四月二十三,段安康在西夏都城赫连城以天可汗之礼,受西夏王朝拜。

元朔二年五月初一,段安康在孟州正式称帝,改国号为大秦,号称昭明。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