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倾城和季锦书辞别了萧家人,便一起往门外走。
这回不是萧倾城非要挎着季锦书,而是季锦书若有似无的用胳膊夹着萧倾城的胳膊。
一旦萧倾城的胳膊有想抽出去的趋势,他就故意夹紧,不让人把胳膊抽出去。
并露出一个他维持了二十多年的温润公子假面,声音彬彬有礼的道:“娘子,这是想去哪儿?不去逛花灯了吗?
如果娘子累了,就先回去休息,我去陪爹娘一起吃饭。”
萧倾城:……
这家伙哪是要去陪安国公吃饭?分明就是想要戳穿她,不想和他逛街!
呵!居然不让她跑,这个小心眼的玩意儿!!
萧倾城皮笑肉不笑的扯了扯嘴角,眼刀子冷飕飕的在季锦书身上刮。
“平时也没见你叫爹娘叫的那么亲热,今天这是深深的爱上我了?”
不就是恶心人吗?当她不会吗?
季锦书心里有一丝怪异,紧接着露出了一个和萧倾城同款的皮笑肉不笑。
“娘子每天那么爱我,对我爱之深责之切,我不好好回馈一下娘子怎么行?”
到现在为止,他桌子上还有三摞没有处理完的公文,自从给他打下手的阮良被抽调走以后,到现在也没给他还回来。
这“爱之深责之切”已经到了让人深恶痛绝的程度。
萧倾城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总觉得小白脸儿在她问出那个问题后突然卡壳的一瞬。
不过那速度太快,让萧倾城觉得那只是个错觉。
毫不示弱的道:“以后我只会更爱相公,阮良已经被我派给子游去盖房子了。
相公以后一定要多加努力,让我看到你对我的爱有多么深沉。”
季锦书:……
累了,完全不想说话。这山精野怪绝对是山里最邪恶的一只,不然怎么会这么心安理得的压榨他!?
两人一路无声的走到花灯一条街。
琼州岛本来也不是个多大的地方,往年安泰的时候,花灯会也没有京城那么热闹。
今年被海匪劫了一通,烧杀抢掠了那么多人,又被萧倾城战山为王,大家的日子刚刚有了点起色,对未来却还都有些迷茫。
谁都没有太大的心思来举行这一场七夕灯会,所以这场七夕灯会并不能算上多热闹。
一条不算繁华的商业街,家家户户挂着花灯。
有人猜灯谜,也有猜对了给奖励的地方。
东西还是那些东西,见惯了大世面的季锦书有些看不上。
可萧倾城却并不那么想。
她在末世待了十几年,每天除了杀丧尸就是疯狂抢占物资,再不就建设基地,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
来到古代之后,三天就被流放,一路过的奇苦无比,后来更是揭竿起义,每天都在想着怎么发展势力,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时候。
每天都连轴转、高压的情况下,让她几乎早就已经忘了和平年代的灯会是什么样。
眼前的花灯在夜幕下星星点点,发出柔和的光芒。街上的小贩儿沿街叫卖,一对对情侣东逛逛西逛逛。
整个场景之下,有一种莫名的宁静,让萧倾城一直紧绷的心都平静了下来。
她声音有些怅然的道:“如果以后每天都能无拘无束,过平静的日子就好了。”
季锦书垂眸自上而下地看着萧倾城,眼神变得有些深邃。
这是他从来未见到过的萧倾城。
既不激进,也不风风火火,更没有浑身散发出的锐气,整个人都平静的吓人。
他微微抿了抿唇,视线落到这一条并不怎么繁华的街道上,畅然着道:“会有那么一天的。”
如果他以后能登基,也不介意顺便给她一个海清河晏,国泰民安的天下。
或许每一个百姓都能过上平静的日子,就不会有人如她这般,明明是女子,却不得不锋芒毕露了吧。
萧倾城并不是个心思脆弱的人,也就是感慨那么一瞬间,畅然过后果断转移话题。
“晚上没吃好,咱俩吃点东西去吧。
演来演去的,实在是太累了!”
玛德,原主能在萧家人那里取信的人设,真的让人一言难尽。
她这脑残型恋爱脑,到底在装到什么时候才是头?
季锦书刚才让萧倾城折腾的也没吃饱,“前面有家小馄饨味道不错,我们去吃那家馄饨吧。”
萧倾城没意见,跟着季锦书便一起去了馄饨铺。
两人坐到馄饨铺里就开始点餐,萧倾城在季锦书面前从来就没想过要保持形象这一说。
抬手就对老板喊道,“老板四碗馄饨,三碗不放葱花!”
季锦书:……
好吧,他吃葱花那一碗是他的。其余三碗是谁的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