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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无赖,我在披荆斩棘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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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关于《传奇》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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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娘拿着手机拉快进,她可不想听鞠牧唱歌,直接跳转到秦疆唱歌处。

而且她也没开弹幕,歌曲信息展现出来,歌名叫《传奇》。

秦疆的buff喜马拉雅雪山之声,可谓是开口跪,瞬间吸引了禾娘。

身为专业歌手,禾娘甚至第一反应都没注意歌词。

“他的声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听了?音色纯美干净,有一种纤细骨感的感觉。”禾娘内心想着,给出形容,“就像很细的小溪,蜿蜒曲折,和大气磅礴的黄河没得比,但可以流向岩石峭壁,任何地方。

随即才注意到歌词——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完完整整听完,禾娘感动吗?有点,但不多。

怀疑的情绪是大过感动的,禾娘认为这首歌应该不止唱给她一人听。

那么要怎样才能得知,是不是写给她的呢,禾娘打开“夫仇者联盟”这个微信群,心中在琢磨着怎么问。

禾娘认为自己很冷静,同一个坑不会再踩第二次。

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瞧见,烂昭昭唰唰唰发来的三条消息。

[烂:难怪知道,原来是他特意唱给你听的歌啊。]

烂:真好,只是在人群中剁烂了一眼,再也无法忘记你容颜。

烂:队长,你该不会瞒着姐妹们复合了吧。]

果然,烂昭昭是最激动的。

没有两个字还未敲出来,夫仇者联盟的群就闪烁了起来。

好像意识到了什么,禾娘脸色一变。

[烂昭昭:姐妹们你们看《歌手》了吗?秦大师可能和我们队长复合了!

楚苇杭:??

李容雅:????

沈思筝:发生什么事了?]

原本万年不说话的死群瞬间炸开锅,这和往沸腾的油里倒水没任何区别。

“楚老板怎么了?”李总艰难地问。

瞅着手机的楚苇杭,摇头道,“没什么,只是想起一些不开心的事。”

“哦这样啊,”李总松了一口气,刚才大杭杭的眼神仿佛要吃人,他还以为是偷看的事被发现了。

“李总失陪一下,我去洗手间补个妆。”语罢,楚苇杭就离开酒会的中心。

来到洗手间,楚苇杭准备打烂昭昭的电话问问,到底怎么一回事。

好像也用不着,因为烂昭昭已在群里巴拉巴拉说了。

[烂昭昭:秦大师一首《传奇》送给了我队长,这多好的一首歌啊,我听了都感动了。

烂昭昭:【语音12秒】

禾娘:不是送给我的,我也只是提前两天知道秦疆要唱这首歌。我听我芒果卫视的朋友说的,我也只想和昭昭开个玩笑,没想到她当真了。

烂昭昭: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们复合了呢,我伤心一场,因为秦大师可配不上队长啊。

沈思筝:赞同配不上。

李容雅:+1]

爱得太炽热真的不同,烂昭昭居然还在群里发语音学唱了一小段。

而且群里其余四人都在,前面故意的破绽说法“在秦疆微博上看到的消息”不可能用,所以就编造了一个更完美的谎言。

“配不上吗?你们真是口是心非。”禾娘面色不善,但她脸色不善并非是群里人的口是心非。

因为女人了解女人,这行为很正常,她生气的原因是——自己面对秦疆好像也不能保持冷静。

《传奇》是一首好歌,非常好的歌,毫不夸张地说,甚至可以角逐一整年的十佳。

但这种歌曲,同为创作者的禾娘,居然没有一点在意,只满心想着到底是唱给谁的。

这不是被影响,什么是被影响?禾娘也是看到烂昭昭在群里的话所发觉的。

几个女人被今天群里的消息弄得紧张兮兮,反应也各异。

“呵呵,你们想不到吧,这首歌是他给我的。”

楚苇杭先洗了手,水珠溅到椭圆形镜子上,又从坤包里拿出口红。

镜子是衬底,上面水珠滚动,甚至留下道道水痕,浅浅的分割镜面。楚苇杭在镜子里,显得朦胧像是透过纱窗往里探。镜面泼墨般滚动的水珠和楚苇杭脸部轮廓仿佛构成一幅风景画,尤其是当她拿出口红点在唇上,艳红色出现的一刹那,真是美得无可形容。

随即楚苇杭抽离,镜子就好像搬家之后的旧屋,什么都没剩下。再回望会感觉心酸,毕竟曾经那么美好……

大杭杭的五官真的太能打了,若不是轧戏太多,导致双目失去灵气,银幕形象会更惊艳。

她在返回的路上用手机看着热搜,果不其然,《歌手7》上传奇的舞台屠版了。

#传奇秦疆#

#秦疆歌手第一#

#只是因为在人群里多看了一眼#

三个热搜,分别霸占了文娱榜的第一、三、四。

“啊啊啊,太好听了,如果有人对我唱这么一首歌,哪怕是要骗财骗色我也愿意!!”

“原本以为上一集的《暗香》已是天下无敌,没想到还有高手!”

“首先说我是鸽子粉,其次当恋情爆发出来我很不能理解,秦疆凭什么能同时谈上昭昭和娘子,现在我知道了答案,这货他们是真有才,[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忘记你容颜]这个词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好奇,我只是好奇,这首歌是秦疆唱给前女友的,还是现女友的?”

随后就有点歪楼了,在讨论秦疆有现女友没。

“哼哼。”大杭杭迈着得意的小碎步,继续参加着酒会,很多人来敬酒,但她现在已有拒绝的资格,即便是实在抹不开面子,也只是随意地抿一口。

说起来,你们发现了吗? 五个前女友,除了禾娘之外,全部都是三字诶!

这证明了什么?证明当代人,取名字倾向喜欢三个字超过两字。

秦疆时不时的就能爆红一波,更准确的说是作品出圈。

这也让姜丝的群体越来越大 。

同时也让不怎么关注娱乐圈的路人,对这座废墟产生了一个观点,“说实在的,秦疆是毋庸置疑,但他这才华和颜值,他当渣男我似乎也能理解”。

很可怕,真的。

前面说过,人们对有才华的人很宽容,好比霓虹作家乙武洋匡,四肢都没有(先天四肢没有),依旧出轨五十人,现在不也在政坛活动吗?

何况秦疆还有外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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