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春桃除了顾忌刚刚自己违反家规,心里又琢磨起另外一件事儿,刚刚于海和乔刚的对话,让她参悟到一件很重要的事儿!
讨论军事题材的小说,她为什么能很好的参与讨论?
因为,她是一名前狗血文写手!
穿到平行时空她不是没有想过要继续做老本行,只是考虑到这个时代此时盛行的玛丽苏爱情至上题材她不愿意写,所以才一直搁置。
她守着于海这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军事顾问,干啥不利用这点创作一本跟军旅相关的热血小说呢?
前世之所以选择写小说作为自己的职业,除了这行可以糊口之外,对于文字创作的满足被读者的认可,也是她坚持下来的理由,前世不写军旅题材那是因为她对部队不了解,但现在完全有这个条件写下去。
唯一麻烦的是没有电脑,只能用手写,春桃决定这次卖完她的手工花就买点稿纸和钢笔,每天固定的写一些。
这个计划让春桃很兴奋,她人生中最大的两个爱好,一个是潜水一个是写作,如果都能抓起来,那就太完美了。
船靠岸了,一行人去了市中心,春桃要任务就是把她做的这些手工花卖掉,红红知道这是那堆残次品袜子做的嘴都合不上了,太厉害了,一点也看不出来!
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如果把材料都用光至少能作出300朵,长筒袜一只就能做一朵牡丹,如果是做玫瑰可以做3朵。屋↘】
春桃找了个比较醒目的位置站好,接过于海手里的花吆喝,卖花啦,好看的绢花~
红红进商场前一直回头看,魔鬼教官就站在春桃身边,毫不避讳也没有一点不自在,有人上前问价他也能说几句。
“他怎么跟在部队时候一点也不一样?”红红忍不住问自家男人,堂堂一个大教官竟然能放下身价陪着媳妇做小商小贩。太颠覆他的魔鬼形象了。
“人都是有多面性的,不要被表现所迷惑。”乔刚对于海颇为钦佩。
现在受训的队伍里对于海的态度分为两派,一派是跟于海合作过的,都对他心服口服。包括这次他带出去护航的一队人马,回来后再也不念叨魔鬼教官如何缺德了,于海是怎么带队抗击海匪的,都见识到了。另外一派是没跟于海打过实战的,对他怨念很重。认为他带兵太狠,手段也太毒。
“我有点看不清他们两口子,感觉春桃就是个很有深度的人,没有什么事儿她做不了,她家的那个海魔鬼也是那样。”之前还觉得春桃嫁给魔鬼教官太可惜了,今天看人家两口子相处的模式,觉得异常般配。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所以我这么实在的人就娶了你这个小傻瓜,不要议论别人了,快点买东西...”
春桃在外面吆喝的起劲。玫瑰5毛牡丹1块百合8毛,恨不得能学红红唱一段报花名来吸引顾客,看的人倒是不少,不过没人买。
对待新鲜事物普通群众就算感兴趣也不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春桃见卖不出去也不气馁,眼珠瞄到有对搞对象的男女过来了,她抓着几朵玫瑰花就过去了。
“帅哥,给女朋友买花吧,玫瑰象征着爱情!”借用了公园卖花小姑娘的经典台词。
女孩脸红了,“我不是他女朋友...”
男的乐了,掏出一块钱给春桃。他正在追这个女孩。“花我要了!”
“帅哥,1朵玫瑰的意思是我的心中只有你,2朵代表二人世界,3朵是我喜欢你4朵玫瑰就是至死不渝。我这正好四朵... 你至死不渝吗?”
当着心仪的姑娘小伙不好意思不买,又掏了一块钱凑了个至死不渝,春桃乐了。
于海一头黑线,她为了赚钱可真是睁眼睛说瞎话,那一脸麻子的男人她也叫帅哥,她都没那么叫过自己!
春桃才不管那么多呢。有人买了剩下的就好卖了,又有人上来问,买不买春桃都能说几句,老太太问她就推荐桃花说家里摆着多子多孙,年轻的问她就推荐牡丹富贵招财,买不买都要跟人家安利一下,她下个礼拜这个时间还来,今天这就是给大家看样子,花都是做一把插在花瓶里摆在家里才会更好看,提前说要什么样的,下礼拜她做好拿过来卖。屋↘】
于海被春桃安排了工作,收大姑娘小媳妇老奶奶的钱,时不时还要对人家展开迷人的微笑——这点被于海拒绝了,卖个花而已,干啥弄的跟卖笑似得!
不笑也没关系,就拿个本记着,谁要订什么花多少朵,洋洋洒洒的也记下了半页。
她这价格比塑料花便宜,样子却更为精致,丝网花的质感和样子都更为生动,谁也想象不到这些色彩艳丽的花竟然是丝袜做出来的。
也有人觉得这材质眼熟,“姑娘,你这不是拿穿剩下的袜子做的吧?”
“开啥玩笑呢?袜子有这么多色儿?我给你双袜子你能做出来这样的花儿?再说了,我得多少双脚丫子才能穿这么多的袜子?丝袜多少钱一双,这花多少钱一朵,我没必要赔本赚吆喝吧?这是专门做花的丝网!”
什么叫睁眼睛说瞎话,于海算是见识到了。
作为刚正不阿的人,对于媳妇的谎言虽然不揭穿,但她开启了忽悠人模式的时候他就抬头看天,保持沉默,不表看法!
这些花用了快一个小时卖完了,春桃就是做个宣传,接到的订单也够她下次来卖的了。
赚了30多块钱,春桃挺知足,接下来就是采购时间。
带着壮丁的好处就是可以买一些比较大的器皿,春桃一口气买了四个坛子,小的塞在大的里面,于海一手拎一套,毫无压力。
“当兵的,你们部队给你们稿纸吗?”路过卖文具的,春桃问。
“,怎么了?”这样的办公用品都是随便领的。
“能给我带回来几本吗?我想练字。”
回答她的,是于海径直的走到文具摊问店主,“稿纸多少钱一本?”
春桃翻了个白眼,就知道这家伙一分部队便宜都不占,真是多余问。
这年代物价虽不贵,但是本的价格也不便宜,带格子的要1块钱1本,1页只能写300个字,写几十万字的小说得多少本啊,还是白纸便宜,一页也能写很多字,最后买了500张白纸,还买了瓶蓝色墨水,钢笔便宜,品牌钢笔3.5元一支。
不过春桃这支钢笔最后到了于教官的手里,于教官自己用的那支跟了他好多年的给了春桃,他是半夜鸟悄的换的,春桃现后琢磨好半天才明白,纯情的于海同志是玩交换信物游戏呢。
最后的结果就是跟了于海很多年的钢笔被春桃用了写出了后来很多畅销小说,这都是后话。
她和于海都是行动派的人,买东西也不拖拉,问了价格合适就买,东西都是计划好的,不一会就结束战斗,于海的胳膊上挂满了东西,手里还拎着坛子,春桃只拎了件不重的东西。
迎面遇上红红夫妻,他们也是大包小包的,不过看起来还没完,于海跟乔刚约好2个小时后码头集合,领着春桃打车去了李傲风留下的地址。
红红羡慕春桃不用拎东西,乔刚羡慕于海没可怕购物欲的媳妇,陪媳妇逛街是多少男人心头的梦魇!
李傲风的海参圈在距离码头不远的地方,规模比老家的虾圈要小,不过投入的成本可不低。
他几乎是把所有的家底都压在这里面了。(未完待续。)
PS: 因为章节感言总是被吞,所以有时候我感谢读者的话会延迟几天,因为大家很支持这本书所以投票的人比较多,妞妞是一个一个的查看的,如果漏掉了谁的表扬大家就留言告诉我,我会补上的,我感恩每一个给我投过票的读者,因为这本书的荣耀光环和成绩都是你们带给我的,没有你们的支持就没有我的动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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