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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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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还是不救?

短暂的考虑之后,我的心里已然有了计较。

文殊对我说:“十三,做你想做的事情吧,我知道你不会离开的!”

我冲文殊笑了笑,猛地一踩油门,越野车如同离弦的箭矢,朝着楼兰古城冲过去。

文殊不愧是最了解我的人,她知道我这人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然社会冷漠,但我的心中依然坚守着正能量。

我不认为自己这样的决定是傻,我只知道,如果我冷漠地离开,我会内疚一辈子,我无法面对自己的良心。

所以,我几乎是没有太多的考虑,只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就那样义无反顾地冲上去了。

齐云驾驶着另外一辆越野车,很快追了上来,跟我们并驾齐驱。

车窗摇下,张一道的脸庞露了出来:“臭小子,我就知道你会这么做的!虽然你他娘的真的有些多管闲事,不过……嘿嘿,这点随我!我给你点个赞!”

我跟张一道比了个OK的手势,升起车窗,咬着牙关道:“大家坐稳啦!”

楼兰古城的入口,几乎被干尸包围得水泄不通。

我的脚已经把油门踩到底,径直朝着那些干尸撞了上去。

那些干尸早就已经不是人了,现在他们只是一群嗜血的怪物,所以我不需要跟他们留情。

就听砰砰砰的撞击声响,一片摧枯拉朽,越野车在人群里横冲直撞,面前的那些干尸,一个接一个地飞了起来,有个干尸被撞得腾空三周半,然后翻滚着落在车顶上,出嘭的一声闷响,继而又远远弹飞出去。

不少干尸都被卷入了车轮下面,卡死车轮的转动,令越野车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齐云更是凶猛,驾驶着另一辆越野车直接冲破围墙,飞跃入尸群当中,一连串乒乒乓乓的爆响,好些干尸都飞到了天上,那道围墙也垮塌了,压死了不少干尸,那些干尸在碎石堆里面嗷嗷怪叫,白森森的手骨伸出石缝,在外面挥舞。

越野车前面的保险杆都掉落下来,齐云依然没有停车的念头,拼命转动方向盘,越野车原地打转,就跟大风车一样,将围在四周的干尸全部扫飞出去,

我竖起大拇指:“车技不错嘛!”

我挂上倒挡,车屁股喷出一尾黑烟,动机出轰鸣声响,一个漂亮的甩尾倒车,撞飞好几个干尸,然后再次前进,又将面前的两个干尸直接卷入车轮下面,出咚咚撞击声。

但是那些干尸也不是吃素的,很快就聚集起来,向我们起围攻,而且那些干尸的行动速度,比电视里看见的丧尸迅速多了,他们还能够腾挪跳跃,非常不易对付。

而且还是之前提到过的那个问题,不攻击干尸的脑袋,干尸根本不会真正意义上的死去。

哪怕我把干尸撞飞出去,很快干尸又会从地上爬起来。即使车轮碾断了干尸的腿,干尸就跟没有知觉一样,一蹦一跳的继续跑上来攻击我们。只有脑袋被碾爆的干尸,才没能继续站起来,头骨都碎成了渣,里面爬出的死亡之虫也被碾成了肉酱。

嘭!

一个干尸仿佛从天而降,从邻近的房屋上面,直接跳落在我的车头上。

干尸的双手抓着雨刮器,身体半跪在引擎盖上,挡住了我们的视线。

我们车里人跟那个干尸之间,仅仅隔着一道挡风玻璃,情势危险。

我瞪大眼睛,看清面前这个干尸的面容,这个干尸是一个壮汉,虽然失去水分,但从身材的轮廓来看,他活着的时候肯定是个强壮的男人。

无论我怎样甩动方向盘,都没法将干尸从车头上甩下去。

干尸的左右两手,紧紧攥着雨刮器,面容狰狞,咧开嘴巴,冲着我出刺耳的咆哮怒吼,震得我耳膜麻。

这个干尸也是一个硬角色,竟然高高扬起脑袋,用脑袋凶猛撞击越野车的挡风玻璃,把自己的脑袋当做大锤,一下又一下,撞击得咚咚作响,但他貌似一点都不会感觉到头疼。

挡风玻璃虽然很硬,但也经不住这样的折腾和冲撞,连续撞击十数下之后,挡风玻璃竟然承受不住了,表面出现明显的一个凹坑,然后以那个凹坑为中心,裂痕朝着四面八方伸展蔓延。,撞破挡风玻璃,只是迟早的事情。

干尸的体内没有水分,更不会有血液,在凶猛的撞击之下,那个干尸的脑袋都变了形,头骨都撞碎了,整个五官全部塌陷下去,面容看上去非常的可怖。

我甚至看见他的脑袋已经破了,里面露出白森森的头骨,碎裂的头骨从破损的头皮里面显露出来,既恶心又恐怖。

干你大爷的,你把挡风玻璃给我撞得稀巴烂,这回去还车的时候,我可是要赔偿的呢!

但不管我怎样甩动方向盘,不管越野车怎样来回冲撞,或者急刹,或者直接撞墙,都不能将干尸甩下来,这个干尸就像跗骨之蛆一样,死死跟定我了。

就在这时候,沉寂半晌的枪声再次响起,一道火线飞射而来,准确无误地没入了干尸的脑袋,干尸脑瓜壳子就像椰子壳一样,被子弹掀飞起来,整个脑袋都爆裂开来,变成碎裂的脑瓜壳子,四散飞溅。

干尸终于死了,顺着车头缓缓滑落下去。

我瞪大眼睛,看见一条如同蜈蚣模样的怪虫,浑身泛着诡异的血红色,正在挡风玻璃上缓缓爬行。

“死亡之虫!”文殊和徐逍遥同时惊呼出声。

“这个简单!”我启动雨刮器,雨刮器唰唰扫了两下,就把死亡之虫扫飞出去了。

对面的一座房屋顶上,一道人影冲我挥了挥手,刚才就是他开枪击杀了干尸,枪法相当精准,而且很有自信和勇气。他那一枪若是偏离半寸,就会射入车厢,误伤到我们,毕竟这车又不是什么防弹车辆,更没有防弹玻璃之类的配置。

探照灯的光束射到屋顶上,只见那人身穿迷彩军服,黑色的高帮战靴,戴着夜视镜和战术手套,一副特种兵造型,单膝半跪在屋顶上,手里托举着一把突击步枪,姿势俊朗,一看就是经受过严厉的训练。

难道被群尸围困在楼兰古城里的人们,竟然是一群特种兵?

那个特种兵站起来,冲我们挥了挥手,我看见他的胸口上,印着中国的五星红旗。

此时,我终于能确定这群人的身份,他们是中国特种兵。

但是这队中国特种兵,为什么会出现在杳无人迹的楼兰古城,这还是个疑问。

不过,至少值得我欣慰的一点是,这一次,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我们救了一群特种兵战士,并不是救了一群匪徒,我毫不后悔自己做出的救援决定。

一大群干尸扑上来,围着我们的越野车,团团围住,将我们围得水泄不通,卯足油门都没有办法离开。那些干尸重重叠叠,非常凶猛,拼命敲打着车窗,甚至有的干尸直接用脑袋撞击,就听哗啦破碎声响,后面的两面车窗都被撞得稀巴烂,碎玻璃到处飞洒。

黑子后背上的黑毛就像钢针一样倒竖起来,冲着那些干尸狂吠不止。

数只白森森的枯手争相从车窗外面伸进来,想要抓扯车里的人。

徐逍遥拔出玄冰剑,将那些枯手齐刷刷地斩断,伸一只手进来斩断一只,伸一双手进来斩断一双,不过片刻的工夫,车厢里面就堆满了断手。我们坚守车厢,负隅顽抗,始终没让那些干尸冲破车门。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是安全的,实际上我们每分每秒都处在死亡的边缘线上,靠近车门的干尸试图冲破车门,而后面蜂拥而来的尸群,竟然开始推动越野车。那些干尸抓着越野车,拼命摇晃,拼命摇晃,想要掀翻越野车,越野车一旦被掀翻,我们必死无疑。但我们一时间又想不出脱身的法子,那越野车摇晃得就跟船一样,晃得我们头晕眼花,胃液翻涌,随时都有倾覆的可能。

“卧槽,十三,这样下去汽车迟早得翻,赶紧想想其他办法啊!”徐逍遥焦急地冲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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