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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试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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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有消音器的手枪,枪声果然小了许多。最重要的,是它改变了枪声的音色和音调,听起来就不像是枪响。

所以虽然是在夜深人静的山岭,杨华开的这一枪,声音也不会传到很远,更不会引起人的注意。

一枪过后,周重当场死亡。而杨华却因为之前已经有过一次杀死周重的体验了,这会儿再次杀死他,心境的波动,明显平稳了许多。仅仅只是叹息了一声,便不再多想。俯下身去探了探周重的鼻息,确认他已经死去。于是把枪关上保险塞回到裤腰里,捡起地上的铁锹,开始干活挖坑起来。

半个多小时后,杨华在那块滑坡地带已经挖出了一个深达接近两米的大坑。之所以要挖这么深,也是担心以后下雨天雨水冲刷下,会不小心把尸体给暴露出来。现在埋在两米深的地下,那除非是山坡整体垮塌,否则怎么样,也不会有人现的。

而现在的杨华身怀乾坤劲内功,力气和力量,都比一个普通成年男人大出了太多。这么大一个深坑,平常人怎么也要花上好几个小时才能挖出来的,他却仅仅只花了半个多小时时间。

从坑里出来后,杨华拎起周重的尸体丢进坑中,再花上十几分钟时间,把旁边挖出来的土又埋了回去。表面尽量整平实后,又去抱了许多落叶过来,洒在掩埋尸体的土地上。这样,只要不是有人专门过来勘验,还真看不出这里曾经动过土地。

接着,杨华又仔细的把附近的血迹以及人为的痕迹都消除掉了。拿着铁锹,离开了这块埋尸之地。

掩埋尸体的事情已经做完,接下来,就是要试一试这把刚刚到手的手枪了。其实刚才杨华已经开过了一枪,这表明这把手枪性能完好,没有故障。唯一要做的,只是熟悉一下这把枪的弹道落点,以便于他打得更准。

几分钟之后,杨华找到了一个比较合适试枪的地方。这里不远处是一块不高的山壁,附近没有树木,所以月光直落下来,将这块地方照得非常明亮。加上杨华本身拥有眼明的本领,可以说一眼看去,纤毫毕现,没有什么是看不清楚的。

那块不高的山壁,就是杨华的靶子。他拔出手枪走上几步,距离山壁大约十米远的地方,停住了脚步站好。

之所以站得这么近,是因为杨华知道,今天晚上他需要面对的敌人,距离他最远也不会超过十米。他不需要练习远距离开枪的准度,只要保证,在十米的距离内,他能够指哪打哪就行。

开启手枪保险,杨华看了看不远处的山壁。举起枪,对准山壁上一块凹痕,扑的一声,开了一枪。

只见山壁立马碎石纷飞,被手枪子弹打出了一个洞来。杨华忙运足目力看去,却见被他一枪打出来的洞,距离他瞄准的凹痕还有十几公分之远。弹着点也是偏左偏上,需要调整。

于是第二枪,他稍稍调整了一下瞄准的方向,又是一枪射出去,果然就接近了许多。到了第三枪,弹着点正中凹痕,如果在靶场上,这就是一个十环!

强大的灵动之躯天赋,让杨华迅速掌握了这把枪的弹道落点,接下来,他练习的就不是瞄准了,而是随意一枪,就能打中目标。

于是杨华拿着枪,开始在山壁前走动起来。刚刚走了两步,忽然抬枪就射。射完之后,再去观察弹着点在哪儿。如此几枪之后,他开始慢慢有了感觉。等到第十枪起,他已经做到了随手一枪,指哪打哪。

但为了加深射击的熟练度,杨华还是继续练习着。弹夹里的子弹打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子弹盒,重新又装满了一匣子子弹,接着继续开枪练习。

大概打到第四十子弹的时候,忽然一阵山风吹来,月光一下子暗淡了下来。杨华抬头一看,却见不知哪儿飘来了一块乌云,将整个月亮都遮盖了起来。而乌云也不是一块,往北方望去,乌黑一片的,明显是风雨欲来之势。

紧接着,风似乎越来越大了,确实是有点快要下雨的意思。杨华想起来,天气预报一直说这两天北方冷空气要南下,看来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了。一场冬雨之后,天气便会骤冷。华夏南方的寒冷季节,算是正式来临。

眼见天色将变,杨华便停止了练习,准备离开这座坟墓山,回中海市去。不过在走之前,他拿出手机,调出手电筒功能,将落在地上的子弹壳一颗颗捡起来。接着,又走到山壁前,将被子弹打得稀烂的那块地方,用铁锹全部刨下来,免得被人现这里的异常。

那些没用的子弹壳,他挖了一个小坑给埋了。这才拿着铁锹,返身下山而去。回到山脚下的车里,杨华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此刻,已经是晚上的九点多钟。开车回中海起码要一个半小时,留给他准备行动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点火,将汽车动。沿着来时的路,杨华回到了高速公路上。然后,加大油门,飞快的朝中海市的方向开去。

一个半小时不到,他已经进入了市区。而这时候,天空中已经开始下起了小雨,并且雨势明显的越来越大。

本来杨华准备直接将车子开回到乔家豪宅去的,不过想到今晚后半夜的行动,他还需要准备几样东西。而且这时候他觉自己的肚子有点饿了,才想起来他到现在晚饭都没吃过。

等一会儿马上就要去跟绑匪们决一死战了,当然不能饿着肚子去。于是,他开车找到了一家深夜还在营业的小吃店。靠边停车,冒雨出去,进入小吃店内,要了一大碗牛肉面,唏哩呼噜大吃起来。

自从假冒成为乔亚伦这个富家少爷后,他几乎就没有吃过这种路边摊,小吃店的东西了。此番吃起来,真的别有一番滋味。而他身上穿着几十万的西服,开着奔驰车,却坐在小吃店简陋肮脏的座位上大吃面条,又有着另一番不同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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