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栌城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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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咛是在黎一明的婚礼上才知道原来他有两个儿子。

小儿子黎雅学她见过几次,还在上小学,才十岁的小男孩儿,对她这个后妈很不喜欢。

这一点,方咛认了,是她活该。

二十出头的女大学生嫁给年纪大自己足足两轮的有钱富商,任谁的第一反应都不会往爱情这方面想。

不然她能图什么呢?

她来自小县城,亲生父亲是个只知道酗酒打牌的混蛋,每次打牌输了回家就打老婆,终于打得老婆离家出走,丢下女儿再也没回来过。

于是挨打的就成了方咛,方咛跟她妈长得有几分像,她爸对她下手更狠。

初中的时候,学校里的一帮混混男生盯上了刚发育的方咛,放学后甚至明目张胆地尾随方咛回了家,好不容易逃回了家,方咛以为,至少在这群男生面前,父亲可以维护她。

然而父亲站在家门口冷眼看着,当着那群男生的面,骂她妈是个婊\子,跟男人跑了,骂她是个小婊\子,年纪这么小就知道勾\引男人。

明明书里都写“父爱如山”,而她却从未感受到过,方咛第一次感受到来自男性长辈关怀的爱,是从班主任老师那儿。

不同于同龄人的稚气,年长男性浑身所散发出的成熟和稳重,以及恰有分寸的照顾让她依赖和迷恋,也让她在情窦初开的年纪,畸形地喜欢上了最不该喜欢的人。

初中毕业那天,方咛第一次大着胆子拥抱了班主任,小心翼翼地告别了这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暗恋。

班主任并未察觉到她的感情,还和蔼地告诉她,一定要好好念书,考出这个小县城,改变命运。

她愿意听爱慕的人的话,于是上了高中后拼了命地念书,正如鸡汤所说的那样,学习不会辜负任何肯努力的人,她也真的凭着普通人唯一改变命运的路径——高考,从落后的小县城考了出来,考到了大城市,考上了栌大。

栌大不但是重点高校,地理位置更是在一线大城市。

那时十八岁的方咛心中满怀着希望,甚至已经为自己制定了好了未来的人生计划。

——留在栌城,找一份体面的工作,过上都市白领的生活,等到了适婚的年纪,找个男人结婚生子,在栌城拥有自己的家。

有了人生目标,勤工俭学的生活即使辛苦,但也充实,在大二这年,方咛决定奢侈一把,她用攒了大半个学期的兼职费,和室友去了澳城旅游。

麻雀虽小的澳城,和她那个县城同样是天差地别,到处都是充满着异域风情的高楼建筑,经济发达,其中最有名的支柱产业是博\彩业。

方咛和几个室友大着胆子去了赌场,她才终于面对面地见到了电影里才会出现的长桌、荷官,以及各色的筹码,和赌红了眼不肯罢手的赌徒。

也是在这里,她遇见了黎一明。

“赌坊唔系后生小姐们观光嘅地方(赌场可不是年轻小姐们观光的好地方)。”

温和又打趣的白话腔调,男人脸上带着善意的笑,嗓音醇厚,像是一壶已酿制多年的高度浓酒,成熟而醉人。

后来方咛才知道,那间赌场是黎一明的。

说她恋父也好,拜金也罢,她对年上的男人没有抵抗力,在不可自拔地沦陷于黎一明的成熟与财力中时,黎一明又何尝没有被她年轻而鲜活的身体所吸引。

几位年轻的小姐,无知无谓地闯进了赌场,一脸好奇地打量所有,恰好来这边开会的黎一明,一眼就看到了其中的方咛。

她穿得最简单,浑身找不出一个名牌,单纯的马尾,脸上素净,却出众的清纯漂亮。

方咛本以为,还是孩子的黎雅学将会是她嫁给黎一明后最大的考验,却没想到黎一明居然还有一个比她年长的大儿子。

和父亲关系不好、一心将事业在海外驻扎,连每年春节都懒得回家的大儿子,终于在听到父亲要二婚的消息后,委身回国。

奢华无比的婚礼现场,一身曳地高定婚纱的方咛在看到这位大少爷后,脸色瞬僵。

她很想责怪黎一明的故意隐瞒,却又不敢闹,在黎一明面前,她永远是一只听话的小鸟,即使披上了黎太太的身份,她仍然是小鸟。

黎一明仿佛并未察觉到方咛的表情,甚至还特别贴心地为她做介绍。

“咛咛,没来得及告诉你,这是我大儿子黎雅博,之前一直在国外发展,这几年都没回过家。”

照顾方咛的白话还没学熟,黎一明用普通话做媒介。

“雅博,这是方咛,论年纪她比你小,所以我们家就不用讲究那些称呼了,你直接叫她名字就行。”

这样无耻的话,这样的老流氓父亲,要是放在普通家庭里,早该被儿女指着鼻子骂老不修了,然而发生在豪门家族,金钱和权力裹挟,基本的道德感早就被抛之一边,黎一明说得坦荡,黎雅博更是淡然,没有指责,没有厌恶。

黎家祖上有葡萄牙血统,到黎一明这一辈,五官上还保有明显的混血感,到黎雅博这一辈,综合了母亲那边纯正的汉族血统,混血感已经被东方的面相特征柔和,以神奇而完美的比率融合。

他的五官,从眉眼到鼻梁,像浓郁的油画和清冷的水墨结合,既有西方人的深邃俊美,又有东方人的端正斯文。

英俊高大的男人,一身考究的黑色西装,梳着一丝不苟的背头,鬓角利落,显出整片冷玉般的脸庞,鼻梁上架着副半框金丝眼镜。

很多有钱人都喜欢这样,用眼镜这类的配饰来为自己增添气质,顺便掩盖住一身的铜臭味。

和小少爷不同,黎雅博很简单地打量了一下父亲的这位续弦妻子,接着面带微笑,叫了声方小姐。

生疏的称呼,却温和的口气。

对于大少爷如此友善的态度,方咛愣了两秒,甚至没反应过来。

婚礼结束后,黎一明被一群老朋友灌得醉醺醺的,躺在床上不省人事。

方咛拒绝了佣人的帮忙,亲自帮丈夫换衣服擦脸擦身,做足了一个贤惠妻子的姿态,或许是感受到了小妻子的这份无微不至,醉酒的黎一明缓缓睁开眼,安慰她。

“雅博跟我关系不太好,我平时将他派到国外工作,他也很少回国,不会打扰到我们的生活,你不必介意。”

方咛很想问他,既然不会打扰,为什么不提前告知她?

结婚这么大的事,他、包括他周围的那些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告诉她,他还有个大儿子。

方咛很清楚,答案一定不会令她高兴,所以即使她心中对黎一明的隐瞒感到了不舒服,也没有问出口,更没有对他发脾气。

方咛不傻,她很清楚自己在这段婚姻中处于绝对的弱势。

既然嫁给了黎一明,就等于接受了自己下半辈子的命运。

——被闲谈、被讥讽,被鄙夷,但却再也不缺物质享受的命运。

她已经没有退路可走了。

黎一明已经睡下,而方咛翻来覆去,仍旧睡不着,干躺了一小时,她干脆起身,想下楼去后花园吹吹风。

穿过二楼过渡的走廊,绕着弧形楼梯走下,客厅里那盏极尽奢华的水晶灯还亮着。

富丽堂皇的客厅里,漆红皮沙发上坐着个人,茶几上是瓶已经开了塞的红酒。

男人换下了白日里正式的手工西装,穿着宽松的丝绒家居睡袍,翘腿靠在沙发上,从方咛角度看过去的英俊侧脸沉默而冰冷,一只胳膊闲闲地搭在沙发靠背上,另只手举着酒杯,就连握着红酒杯的几根手指都是优雅而慵懒地轻蜷着,一口一口品着杯中猩红的酒液。

方咛不知该如何和这位大少爷相处,正想着要不要当做没看见转身重新上楼,沙发上的男人像是收到某种感应,侧脸看了过来。

男人没戴眼镜,蓝黑色的眼睛深邃,微微眯眼,待看清是她后,依旧保持着观察的姿态,没有轻易开口。

方咛只能硬着头皮主动开口:“这么晚了还没睡啊?”

“睡不着,喝点酒放松放松,”黎雅博先答,后反问,“方小姐也睡不着?”

方咛点头。

“那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他的态度太友善了,友善到方咛甚至不敢应和,她踌躇地站在旋转楼梯上,垂着的手攥着睡袍,明明居高,却不敢临下地看向男人。

黎雅博轻笑一声,语气平和,似乎在安慰她。

“放心,我跟雅学不一样,我对方小姐你没有敌意。”

然而这一句解释,却让方咛的心更慌了。

为什么没有敌意?她嫁给黎一明,在外人看来是飞跃社会阶层的高攀,学校的同学们,就连和她要好的几个室友,都孤立了她。

“……为什么?”方咛忍不住问出口。

你应该对我很有敌意才对。

黎雅博仍旧轻笑。

“我以前念书的时候,收养过一条小流浪狗。”

话题跳跃得太快,方咛不解,却没有出声阻止。

男人继续悠悠道:“我把那条小狗带回了公寓,一开始小狗对新的住处不熟悉,每次我出门上课时,他就在家里搞破坏,最严重的一次,差不多整个屋子都被毁了。”

方咛皱眉,似乎能想象到当时的惨状。

她不知道男人为什么要突然对她说这么一段风牛马不相及的过去,但又忍不住好奇后续。

“……然后呢?”

男人微笑:“然后它现在已经很听话了,这次我回来得匆忙,没带它一起,下次有机会,我介绍你们认识。”

方咛有些惊讶:“你还在养它?”

“不然呢?弃养它吗?”黎雅博摇摇头,语气低沉,透着几丝温善的怜悯,“一条小狗而已,房子被毁叫人来打扫就好了,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负担不起的损失,况且养它也费不了多少钱,偶尔和它玩一玩,还能打发时间,你说对么,方小姐?”

方咛垂眼,眉头不自觉皱起。

没有得到回答,男人也不生气,而是起身向展示橱柜走去,打开柜门,不急不缓地挑了只玻璃杯。

杯子远比他的红酒杯要精致得多,上头甚至还刻着浮雕,与其说是杯子,不如说是赏心悦目的工艺品。它还没被使用过,当然也没有被消过毒,只有佣人在偷懒打扫的时候,会简单用抹布擦两下。

黎雅博倒酒,拿着酒朝她走过来,在她之下两层的楼梯阶口停住,他很高,站在矮她两阶的楼梯上,身高正好和方咛齐平。

他礼貌地将用抹布擦过的、看似干净的杯子,盛着酒递给她。

“我父亲也养过一条狗,只不过那条狗在很久前已经生病去世了,可能是舍不得那条狗离开吧,后院的狗屋还在,但他再也没养过新的狗了,所以后院一直很冷清。”

“托方小姐的福,这个家终于重新热闹起来了,多谢。”

不等方咛做出反应,男人便用自己的杯子伸手与她的碰杯,杯壁碰在一起,振荡发出悦耳的玻璃声,却如同一声惊雷,从方咛的脚底震慑至头顶。

这一句道谢的话优雅且温和,却只有方咛知道,他在用最绅士的礼节,做着对她最斯文的羞|辱。

如果她表现出听懂了的样子,正合他羞辱的意,如果她装作没听懂,那么这份装出来的愚蠢,也正好取悦了他。

无论方咛此刻是什么表情,都不会影响他的好心情。

漂亮而清纯的一张脸,小脸樱唇,眼尾无辜,眼睛里仿佛天生含着濛濛的水意,无论做什么表情都好看。

黎雅博看着她,蓝黑色的眼睛里带着和煦的笑意。

“适量的酒精有益于入睡,祝你做个好梦,晚安了,方小姐。”

黎雅博上了楼,而方咛仍旧站在原地,身侧是刚刚他路过她上楼时留下的淡淡苦艾香。

喜欢这种香味的人会爱上这种带着苦调的香味,而不喜欢的,只会觉得这种味道令人生厌。

黎雅博的那杯酒,方咛没喝,直接倒在了水池,她一晚没睡着,担忧着自己从明天开始起在黎家的处境。

然而第二天,黎一明告诉她,雅博工作忙,已经走了,连早餐都是在飞机上吃的。

方咛暂且松了口气。

当时才新婚第二天的她还不知道,再见到黎雅博,已经是三年后。

——黎一明死了。

在短途出差的高速公路上,被超速又疲劳驾驶的卡车追尾,昂贵的迈巴赫就这样当场被撞成了废铁。

当时车里有两人,分别是驾驶座上的司机和后座的黎一明,在绝对的物理冲撞下,纵使是身家万亿的黎董,也没有任何奇迹,当场殒命。

这场意外发生的太过突然,股市一时动荡,偌大的黎氏陷入无主境地。

黎雅博上次回国是为父亲的婚礼,而这次回国,是为父亲的葬礼。

他这次回国同样匆忙,连随行都没有,一个人推着行李车从快速通道走出来。

等候接机的保镖立刻上前,替他接过了行李车。

黎雅博道谢:“多谢,特意跑一趟来接我。”

保镖忙说:“您客气了,应该的。”

走了没几步,保镖突然惊讶地停住脚步。

“太太,您怎么下车了?”

黎雅博随着保镖的目光定睛一看,在他和保镖的正前方,站着个年轻女人。

上次见是在婚礼上,女人穿着一身价格不菲的高定婚纱,听说那是父亲亲自致电设计师为她所设计的,然而那副纤细贫穷的身体在当时根本撑不起钻石和手工蕾丝一层又一层铺叠的婚纱。

可今天不同,人还是那个人,没有夺目婚纱,打扮低调,然而腕上的表、耳垂上干净璀璨的单钻耳钉,以及手上拎着的那只黑色包包,去年还在某高奢拍卖行的拍卖清单上。

女人依旧纤细,看着羸弱不经风吹,但站在那里,身形已经不再局促,也没有了贫穷的味道。

看来这三年,她被他的父亲养得很好。

黎雅博眼眸轻眯,倏地笑了两声。

有眼色的保镖立刻在旁解释道:“知道您今天回来,太太也特意过来接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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