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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二十八章 没人比我更了解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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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萍。

萧穗子最害怕,也是最期待的一个名字。

害怕是因为他和林跃的二人世界很可能因为这个名字被打破------现在的郝淑雯,在她心里连电灯泡都算不上。

而期待嘛,是因为她、何小萍、林跃三个人有许多快乐的回忆。

一起尝他新做的腌菜被辣哭;一起推着板车去市场买菜,险些误了饭点,被司务长骂得狗血淋头;林跃给她讲解文言文,何小萍在旁边打瞌睡,最后整个人翻进泳池;还有出板报的时候,明明什么都不懂还非要出谋划策……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总之只有在他们两个面前,何小萍才会流露出一个年轻女孩儿该有的活泼。

刘峰迟疑片刻,点头说道:“知道。”

林跃看他有些言不由衷:“怎么了?”

“何小萍……她……”

“你这是怎么了?有话直说。”

“我是知道她家住哪儿,但是已经半年多没去找她。”

“为什么?”问话的是萧穗子,刘峰来北京前去找过她,说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到何小萍,然后守株待兔,一定要把林跃等回来,不然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刘峰重重地叹了口气:“何小萍认为都是因为我林跃才失踪的,她说她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也不想再看到我,更不会接受我的好意,并警告我离她远一点,打那以后每次过去只确认一下八顿是不是还在,然后便离开。”

萧穗子特别能够理解何小萍的想法,她何尝没有恨过刘峰,但是想到陈灿……如果她恨刘峰,意味着她也要恨林跃,可她真能恨的起来吗?说到底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无法单纯地恨林跃,也就不能否定刘峰。

何小萍不一样,是,刘峰帮了她不少,可是跟林跃对她的帮助比较,差了太多太多,早在林丁丁用美人计离间林跃和刘峰时,何小萍就劝刘峰好好想想,谁才是不求回报地对他好的那个人,可惜刘峰让她失望了。

这种情况下,林跃不计前嫌救了刘峰的连队,然而代价是他的命。得知该消息后,何小萍还能用刘峰待人的好来说服自己宽恕吗?所有的“一笑泯恩仇”都是因为在意的程度不够。

“刘峰……”

萧穗子没有想到会是这种情况,而刘峰始终没有在信里提及在北京的遭遇,现在看来这两年他过的并不好。

“不用担心,我没事。”

他听得出萧穗子的画外音:“都习惯了。”

郝淑雯打断三个人的对话,拉着林跃的手说道:“我饿了。”

“那走吧,先去吃饭。”

看着快步前行的两个人,萧穗子感慨万千:“什么都不用想的人……真好。”

刘峰知道她在羡慕谁,其实他也挺感慨的,如果萧穗子喜欢林跃是因为日久生情,郝淑雯喜欢林跃是因为精神障碍,何小萍喜欢林跃是因为关怀照顾,那么林丁丁呢,时至今日他都无法释然战争结束后去文工团探望时,她对他说的那些话。

为了保住她的清白,他把罪名都揽到自己头上,因此被下放伐木连,本以为她会被这件事打动,但是实际情况是并没有,林丁丁不仅拒绝了他,还告诉他之前回家探亲认识了一位余姓华侨,她很快就要出国了。

那天他是喝了酒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要求林丁丁跟那位华侨分手,林丁丁怎么说的,很感激他的照顾,可是感激跟喜欢是不同的,而就算是自己喜欢的人,还得看看那个人能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所以她是不会选择他的,无论如何都不会……

正是这场谈话让他彻底清醒了,也是这场谈话令他无地自容,坚定了来北京守候的想法。

他为林丁丁做了那么多,结果不敌现实。萧穗子给他写过一封信,能够从文字里读出她到对陈灿和对林跃的感情纠结。

两个人做了那么多,想了那么多,但是付出和回报完全不成正比,倒是郝淑雯,这个曾经一听“林跃”这两个字就炸刺的大姐头,因为突如其来的疾病,成了林跃最亲密和在意女人。

……

十五分钟后。

四人来到位于沙子口斜街的缘赵记。

临近中午,过来这里吃饭的客人络绎不绝,瞧穿衣打扮和说话口音,本地人居多。

林跃要了四碗炒肝,两屉猪肉大葱包子,一碟酸辣黄瓜,一碟花生米,还有一瓶北冰洋汽水,那是给郝淑雯的。

候有片刻,服务员端着托盘过来,先把做好的炒肝拿给几人,包子还在灶上大火猛蒸,得再等几分钟。

来北京有一个星期了,萧穗子还是第一次吃炒肝,这里毕竟是首都,改革开放后,各地美食争相落户,不说两广特产,江淮风味,单单周边地区的美食,什么北京烤鸭、保定驴肉,天津大麻花,德州扒鸡,唐山虾酱,文安熬鱼,香河肉饼……变着样的吃,一个月都不带重复的。

“这汤……好稠啊。”萧穗子拿勺子擓了擓碗里咸香四溢的汤汁,捞起一块猪肝放进嘴里,咀嚼几一阵后眼睛亮起:“唔,不错,好吃。”

林跃说道:“你是上海人,本帮菜比较清淡,还以为你吃不惯这个呢。”

萧穗子说道:“口味再清淡的上海人,在四川呆了整整十年,也早该适应重油重辣的饭菜了,别说,这炒肝看着不怎么好看,吃起来味道真挺好的。”

要说为什么有这样的认识,很简单,因为掌勺的厨师面前放着一口大盆,里面不仅有切成小块的猪肝,还有一段段的小肠,这对于万事追求精致的上海人而言,有些不讲究,得亏林跃在炊事班当班长的那几年,变着花样地给他们做一些市面上少见的饭菜,什么烤鸭肠,卤鸭脖,泡椒鸡爪,羊杂汤,酱猪蹄……总之经过近十年的洗礼,对于那些看起来不怎么好看的食材,吃喝的时候并不排斥。

林跃说道:“如果你不用勺子会更好。”

这话把萧穗子说懵了,看看碗里的食物,很奇怪他为什么这样讲,要知道勺子可是服务员给放在碗里的。

“炒肝呢,要这样喝。”

他把碗端起来,手拖着底部,放到唇边嗦了一口。

萧穗子说道:“是跟喝面茶一样吗?”

她记得林跃带她喝面茶时,讲过食用要领,后来吃炸酱面,又跟她说了一段关于炸酱的心得,他说炸酱面的酱讲究小碗干炸,就是酱炸好后放置三天,不能坨,不能干,上面要飘着一层浮油。而北城的酱和南城的酱也不一样,南城人喜欢用六必居的,实惠,北城人喜欢用天源的,地道……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已经不是会做饭更会吃饭的范畴了,而是升华到民生风俗、饮食文化这个层次。

林跃说道:“对,炒肝呢,制作过程需要勾芡,这样做出来的汤汁会比较粘稠,锁住热量的同时更能保持它的风味,如果用勺子不断地擓,汤汁就澥了,味道会变。”

她把碗放下,皱着眉头沉吟片刻,盯着他的眼睛问了一个问题:“我记得……你不是滇南人吗?怎么对北京的饮食文化这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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