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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最终章!(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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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台风过境,已经有旬日了。

那一场影响极大的台风似乎也顺手将盛夏的酷暑也一起带走了,已入九月,属于秋天的诸多气象也已经越来越明显。

虽说大正午时,依旧会稍显闷热,但也就那么一小段,早晚时,已经有了秋日的凉爽。

蜡像馆里,黑小妞一只手里拿着烤玉米另一只手拿着烤红薯,吃得正香甜。

死侍坐在她旁边,傻乎乎地笑着。

黑小妞嘴里包着食物,没好气地对死侍翻了个白眼,抬腿对死侍踹了一脚。

“唔唔唔,唔唔唔!”

虽然言语不清,但死侍懂得黑小妞的意思,下半身从泥地里拔出来,走到边上,将黑小妞早上就采摘下来也清洗好了的一筐水果背起来,再回过头对黑小妞傻笑了一下,转身走出了蜡像馆。

正午已过,此时是午后,一大筐水果确实不轻,但对于死侍来说,不算什么。

穿过一片面积很小的绿化带,也就到南大街街面上了。

药店门口,穿着婚纱的芳芳正拉着另外几个护士的手说着话儿。

今儿个,是芳芳结婚的日子,虽然她的腹部,已经隆起得很清晰了,但她和他丈夫却一直没来得及办婚礼。

她丈夫常驻边境,具体的工作连芳芳本人都不清楚,但休假回来一次真的很不容易。

好在,芳芳自己也看得开,对自己丈夫的工作也能理解,毕竟,没那个觉悟,也不会选择做军嫂。

芳芳瞅见了背着水果筐经过的死侍,热情地小跑过来,将两盒喜糖递给了死侍。

“给,一起喜庆喜庆。”

蜡像馆距离这边很近,且死侍和黑小妞也经常出现在书店里,芳芳和他们也早就熟悉了。

虽然不晓得他们的真实身份,但芳芳知道他们种的水果那叫一个真不赖,总之,就是比街面上买的水果好吃多了。

孕期反应开始明显后,黑小妞还特意给芳芳采摘了一些梅子过来,芳芳整天就抱着那一坛酸梅子吃得停不下来。

公婆瞅见了,更是高兴得合不拢嘴。

死侍收下了喜糖,把背对着芳芳。

“吃,吃,吃水果。”

芳芳也没客气,“嗯”了一声后,伸手拿了几个大梨子,但想了想,还是把梨子放了下来,

转而拿了几个苹果和一串葡萄。

“晚上一起来吃饭啊,就在前面的南通大饭店,不远的。”

死侍傻呵呵地点点头,

芳芳也不懂他到底听懂了没有,因为一直以来,芳芳都是把他当智力障碍患者看待。

当然了,这里不存在什么歧视不歧视的,人虽然看起来憨憨傻傻的,但心眼儿是真的好。

死侍准备离开前,眼角余光看见了勾薪在病房门口那儿对着外头探头探脑着。

不过,死侍对此不是很在意,事实上,他现在在意的事情,真的不多,每天的日子虽然过得简单,却也很充实。

芳芳拿着水果回来了,勾薪马上缩回到了病房里。

病房门很快被推开,芳芳把一些葡萄和一个苹果放在了病床床头柜上。

“老是吃你的东西,真不好意思。”

“客气啥,吃呗。”芳芳倒是不在意这个。

“你今天结婚是么,我给你转一下彩礼。”

“别别别,不用了,不用了,托你的福,这一两年咱药店的业绩一直很好,我们的分红也高得很,要不然我和我家那口子也凑不出钱买婚房,你已经帮了我这么多了,我咋还好意思收你的钱?

我要真收了你的钱,这还是人干的事儿么!”

“…………”勾薪。

那边,死侍已经推开门,走进了书店。

许清朗正好从厨房走出来,看见背着水果来的死侍,笑着走过来,帮他把筐子放了下来,顺手拿了一个橘子剥开。

死侍笑呵呵地点点头,指了指水果。

“好,谢谢了。”

“呵呵呵。”

死侍笑呵呵地转身,推开书店离开了。

许清朗一边吃着橘子一边走到了吧台后头,恰好碰见莺莺正抱着床单从楼梯上走下来。

“下雨了么,床单湿得这么厉害?”

许清朗说着还特意探头向玻璃门那边看了看,但不像是下雨的样子。

莺莺闻言,脸霎时就红了,赶忙抱着床单就推开了卫生间的门。

“啊咧!!!”

卫生间里,传来了老道的尖叫声。

莺莺把门开了之后又马上把门给关上了。

“老道和猴子在里头泡澡呢,你动作太快了,没来得及提醒。”

说着,许清朗又给自己嘴里丢了两瓣橘子。

老道那边也不敢继续磨蹭了,马上擦了身子穿上衣服打开门出来,对莺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拿起一条干毛巾和吹风机去给猴子吹毛。

莺莺走入了卫生间,开始洗床单。

外头,许清朗把橘子吃完了,对老道喊了一声:

“老道,这儿有水果,自己拿了吃,我去买点排骨回来晚上炖。”

“好嘞,好嘞。”

老道一边答应着一边继续给小猴子吹着毛。

小猴子躺在吧台上,双臂双腿叉开,尽情地享受着吹干服务。

老道见这货这么舒服的样子,忍不住拍了它脑袋一记,笑骂道:

“瘪犊子,瞧给你嘘服的。”

“进来吧。”

门口,安律师主动地推开了书屋的门,领着俩陌生中年男子一起走了进来。

老道一边给猴子继续吹着毛一边抬头向那边瞅了一眼,喊道:

“安律师啊,你这回一趟家可不容易咧。”

这一周,安律师都没回来。

当然,肯定不是在外面野宿了,而是地狱里的事儿多,平等王殿刚刚恢复,选拔任用培植发展亲信什么的,那真是一摊子又一摊子的事儿。

书屋里的很多人,其实都已经在地狱那边开始做事儿了,比如林可他们,哦,还有从三亚带回来的那个毁容男,全族就剩下他一个人了,反正留在书店里也有碍观瞻,干脆丢地狱那边挂个职随他晃悠去。

“话可不能这么说,这儿是我家,哪能不回来呢。”

安律师一边和老道回应着一边示意跟着自己一起进来的两个中年男子在沙发上入座。

老道给猴子把毛吹好了,把毛巾丢给了猴子,

“自己再擦擦。”

随即,老道去泡了两杯茶端送了过来,放在了茶几上。

“我要咖啡。”

安律师一边提醒一边分别把两杯茶推到自己所带来的两个客人面前。

“知道知道。”

老道点点头,不经意间,扫了一眼安律师带进来的两个人,俩人年纪看起来都是四十多岁的样子,一个还好,就是面容有些粉嫩,可见保养不错;

另一个,则是另一个极端,脸黑如炭。

因为实在是太黑了,老道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同时忍不住调侃道:

“嘿,小老弟,你这都和包青天一样黑了。”

那个皮肤特黑的中年男子端起了茶杯,点点头,道:

“好眼力。”

“…………”老道。

转身,

抬脚,

迈步,

老道感觉自己的双jio,有些发软。

妈嘢……

额早该想到的才对咧。

安律师则是转身,手指后头墙壁上的那幅山水画,道:

“就是这幅画。”

两个中年男子马上起身,显得有些拘束。

“既然来了,自然得参拜一下。”

黑脸者说道。

“是极,是极。”另一个中年男附和道。

安律师点点头,做了一个自便的手势,然后很是云淡风轻地翘起二郎腿。

阎罗王包和宋帝王余则整理了一下衣冠,走到画卷前,开始以大礼参拜。

“你好,快递签收一下。”门口来了位快递小哥。

“哦,好。”

安律师顺势起身,走到了门口,接过了快递,收件人是莺莺,发货方似乎是一个医疗用上店铺。

这不禁让安律师觉得有些奇怪,要买医药用品的话自家的药店就在隔壁,还要特意发什么快递么。

老道此时已经端着安律师的超霸杯走了过来,眼角余光瞥见了在那幅画卷前正下跪参拜的俩人,眼皮再度跳动了几下。

不看不看,就当不知道他们是谁,不知道不知道……

“谁的快递啊?”老道见安律师拿着快递盒问道。

“莺莺的。”

“买的啥?”

“怎么能私拆人家的快…………”

“里面盒子上写着的验孕棒。”

这时,黑脸中年男走过来说道。

一个快递盒,肯定挡不住他的眼睛。

这时,宋帝王余伸手拍了拍阎罗王包的肩膀,示意他可以闭嘴了。

他知道,自己这位同僚,估计是真的不懂人间最近几十年才出来的一些新鲜玩意儿。

就像是当初菩萨还曾叫楚江王厉还阳时去买几箱电池看看一样。

咳咳……

安律师把快递盒放在了吧台上,同时嘀咕道:

“还没十天的功夫,哪里用得着这个,得找个时间,让林可过来给她科普一下生理知识。”

嗯,虽说林可现在身体不具备条件,但奈何人家经验丰富啊。

老道带着小猴子回楼上了,讲真,虽说安律师现在也算是阎王了,但有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老道还真不敢和俩正牌阎罗坐在一起唠嗑。

安律师领着俩位阎罗又坐了下来。

“那位,不在么?”宋帝王余试探性地问道。

“在楼上吧。”

“哦,好。”宋帝王余显得有些拘谨。

“没事儿,放松点,都是自家人,我老板人很好的,一直教育我们要与人为善。”

“是的,是的。”

“那把剑…………”阎罗王包刚开口,就发现安律师的眼神一下子不对了。

宋帝王余有些嫌弃地瞥了一眼阎罗王包,唉,铁面无私有个近义词,那就是不会做人。

安律师沉吟了片刻,道:

“那把剑,自然是在我们老板手上,怎么,有什么问题么?”

“我想……看看。”阎罗王包说道。

安律师眉毛跳了跳,摇头道:

“想多了。”

就是他安不起,自那天结束后,也没有机会看一眼那把剑,也不晓得老板到底把那把剑藏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别看现在安律师在这两位阎罗面前表现出一种我跟我们老板贼铁的关系,真实情况是自那天之后,安律师之所以不怎么敢经常回书店,也是因为心里畏惧自家老板。

毕竟……天知道自家老板现在到底是谁?

人总是对未知的存在会产生一种本能的恐惧,且对于安律师来说,那种未知,是可以抬手间让自己灰飞烟灭的大恐怖。

“没大没小的,规则之器,岂能随便示人?”宋帝王余忍不住数落身边的这位同僚。

安律师则是抬手压了压,帮阎罗王包解围道:

“也不是不能通融,等我找机会和老板说一下吧,毕竟平等王殿能这么快地搭建起来,两位老哥哥也是付出良多。

既然是自家人,就肯定不用太客气。”

花花轿子大家抬,两位阎罗,哪怕是阎罗王包这会儿也是笑脸对着安律师。

而对于安律师来说,能和两位阎罗面对面地坐着称兄道弟,这滋味,简直让人酥麻到了骨子里。

阎罗王包显然更实诚一些,这个人,做人做事,都带着一种真诚,所以,当时赢勾第一次横扫地狱时,也就他能得以幸存没遭受到打击。

当然了,也就不难理解他被排挤的事儿了,想当初的第一殿的位置,硬生生地被挤兑了下去。

“无数载岁月的布局,终于成功,说实话,每每回忆起那天海上的一幕幕,我这颗心,都难以平静啊。

分魂做主魂,主魂做分魂,瞒过了天下人,也瞒过了轩辕剑,最重要的,同时也瞒住了自己。

等到轩辕剑下来,那一剑刺过去之后,剑神上必然会留有分魂的痕迹;

到那时,主魂因为分魂的消亡和自动苏醒,再伴随着轩辕剑上残留着属于分魂的痕迹,以此作为呼应和连系,顺蔓摸瓜,强行将轩辕剑再抽取出来。

此等手段,此等布局,当真是让人高山仰止。”

可以听出来,阎罗王包是真心地在感慨。

“那是以我们的目光来看,是经过了岁月悠悠的隐忍,但实际上,就如同稚童入学堂,十年寒窗苦读,为的是日后的飞黄腾达一样。

在那位的眼里,时间这种东西,和我们是截然不同的一种概念。”

宋帝王余接话道。

安律师闻言,点点头,举起了自己手中的超霸杯,

道:

“为老板喝!愿老板万寿无疆!”

两位阎罗也分别举起了茶杯,三人碰了一下杯子。

安律师仰起头,一顿牛饮:

“咕嘟咕嘟咕嘟…………”

这时,

一道身影从楼梯那儿走了下来。

“老板!”

安律师马上起身。

宋帝王余和阎罗王包也迅速起身,看向了走下来的周泽。

安律师只是心里惴惴,但这两位阎罗则是将不安和惶恐的情绪流露在了脸上。

不是因为他们这般不堪,而是无论是谁,看见一位能把你当韭菜一样割的恐怖存在是,恐怕都不能够再继续淡定吧。

周泽似乎有事情,只是对安律师多看了一眼,然后推开书店门,走了出去。

自始至终,都没有多留意一下安律师身边站着的两位阎罗。

但两位阎罗没有丝毫的不满,甚至还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等周泽离开后,

阎罗王包和宋帝王余分别暂作告辞,因为根据安律师路上对他们说的,礼多人不怪。

言外之意就是,别空手上门,多少弄点儿稀罕的物件儿上来。

越俗气越好,越贵重越好。

其实,阳间有不少隐藏着的天材地宝。

有了安律师的点拨,又已经见过真人后,两位阎罗现在都打算暂时离开书店,前去找礼物。

一个是说在距离通城不远的浙省位置,有一处玉脉,他去寻来。

另一个则是说在渤海深处,有一颗千年夜明珠,藏于水眼缝隙之中,他去取来。

打发了俩阎罗离开,

安律师这才坐下来,

从茶几上抽出纸巾,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汗珠。

这可不行,这不行啊,不管老板现在到底是谁到底是个什么性格,不管老板有没有什么变化,自己都不能和老板疏离了。

同时,安律师在心里也在不停地警告自己,不能志得意满,不能好大喜功,要勇往直前,再接再厉,已经舔出一个阎罗位置了,要相信,只要舌功深,铁杵磨成针!

说不定,还能舔出一个新一代府君来呢?

不过,要是等自己做了府君,道场得开在哪里呢?

泰山是不合适了,一来得给画中的那位留点面子,万一那位忽然哪一天想出来透透风,回老家看看时发现自家老宅被自己霸占了,那后果……

况且,泰山现在已经被当初伺候谛听洗澡的那个判官给承包下来了,现在已经种满了庄稼,堪称地狱培育基地;

也没自己再去修建宫殿的地儿了。

正在安律师沉浸在幻想之中时,书店门再度被推开,老张头走了进来,他直接坐在了安律师的对面也就是先前两位阎罗所坐的位置。

“刚那两位,是阎罗?”

其中一个的脸,辨识度太高,想不认出来都难。

安律师点点头。

他是知道的,自从那一晚之后,大局已定,老张头彻底成了一个“老妈子”,恨不得一整天都环绕在自己曾孙媳妇儿身边进行暗中保护。

对老张家新一代的降临,他可是紧张得很,甚至为此还特意辞掉了在平等王殿内的执事职位。

“你现在可真不得了了,往来无白丁啊,对了,剩下的那三个常侍,你不打算动他们了么,那些阎罗可都是请战得紧啊。”

“反正也翻腾不出什么浪花来了,留着,还能做一点儿制衡,咱们毕竟底子薄,先把班子搭起来再说吧,硬是让那些阎罗们全都翻身回来,也不见得对咱们时个好事儿。”

“得,这话说得,阵势有大人物的范儿了。”

安律师呵呵了一声,再次举起自己的超霸杯:

“咕嘟咕嘟咕嘟…………”

老张头微微皱眉,这阵子他可是连自家曾孙媳妇吃什么都会事先去做检查,防止出什么意外,所以对食品安全方面,比较敏感。

且以前是懒得说,现在则无所谓了,直接对安律师道:

“你再继续喝这个,小心肚子里全塞满结石。”

安律师不屑地对老张头翻了个白眼,

指了指自己手中的超霸杯,

眯了眯眼,

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神情,

道:

“我喝出了一个阎罗。”

………………

周泽离开书店后,其实也没走多远,转身进了旁边的百货大楼。

它就叫百货大楼,十多年前,也算是通城的地标性建筑了。

当然了,眼下虽然没以前那般有鹤立鸡群的地位了,但其位于南大街商业圈的正中央,依旧保持着属于自己的腔调。

周泽在里面随意地逛了逛,本打算买点儿首饰什么的,但看来看去,都没有找到能让自己满意的款式。

最后嫌麻烦了,也就不打算买了,直接坐电梯,上了顶楼,然后又走上了天台。

原本,他约了一个女人在这里见面,谁知道,当他走上来时,看见的,是两个女人。

一个,身穿着白色连衣裙,手里撑着红色的伞。

在这个女孩儿身后,站着一个中年妇人,身子婉约,体态略显丰润,穿着一件青色的旗袍。

周泽眼眸里,不带丝毫的波动,默默地站在那儿。

旗袍女人微微一福,

有些谨小慎微,

开口道:

“妾身,只是想来看看您。”

旁边站着的旱魃闻言,则是马上道:

“现在看到了,滚回你的奈何桥去!”

穿着旗袍的孟婆又深深地看了一眼周泽,似乎真的是心满意足了,转身,身形消散,回归地狱。

天台上,此时也就剩下了旱魃和周泽两个人。

“父君的剑,终究还是落到你手上了。”

周泽沉默不语。

“你,瞒得我好苦,我之前真的没能分辨出来,当时的那个你,居然只是你的一滴精血所化的分身,实在是太像了,真的太像了。”

面对旱魃的倾诉,周泽继续沉默。

“你现在,身边的女人,可不少啊。”

旱魃慢慢的向周泽走来,同时,继续道:

“那个女僵尸,你也不看看辈分,你可是货真价实的人家的祖宗,行吧,你们男人,反正都喜欢吃点儿嫩的。

但在七日前,我可是再次感应到了一点点轩辕剑的气息,你居然拿轩辕剑去帮那个凡间女子治病?

那可是轩辕剑,你也真是舍得。”

旱魃说的,自然是林医生了。

其实,林医生的病,真的不算什么问题,不就是艾滋罢了。

但想要不影响她的人生,不影响她的生活,去把艾滋给治好,这个,确实很难。

好在,轩辕剑,派上了用场。

虽然这未免有大炮打蚊子的嫌疑,但反正剑在周泽的手上,怎么用,自然是他说的算。

“我不介意的,真的不介意的,甚至,我还嫉妒,我嫉妒刚刚站在我身边的那个奈何桥上的女人,她居然比我先一步…………”

说到这里,旱魃宛若害羞地低下头,摆出了我见犹怜的姿态。

只是,

她面对的,可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周泽转过身,背对着旱魃,双手抓着栏杆,像是在眺望。

天色,也很快地从午后转到了傍晚,天边,已经见到月亮的轮廓了。

“不管如何,父君的剑,在你手上,我是愿意的,也就只有你,才能想出用分魂当自己的替死鬼吸引轩辕剑下来斩杀同时将分魂的血凝聚在轩辕剑上的手段。

只要那滴血,还继续附着在轩辕剑上,那轩辕剑,就永远都和你存在着联系,也就无法再脱离你的掌控。

真的,赢勾,你变了,变得让我觉得很陌生,因为以前的你,不会去想这么做,也不会去计划这么多。”

旱魃一直在说着话,哪怕得不到丝毫的回应,但她只会认为时那个男人一贯的不擅表达。

毕竟,

这个世间,能配上他的,也就只有她了。

“还记得当年父君第一次把你带回部落时,你只顾着抱着肉食坐在那里狼吞虎咽,我看见你了,你也只会傻乎乎地对我笑。”

旱魃陷入了回忆。

“那时候,我真的很好奇,心里想着的是,父君怎么带回来一个傻子。

后来,开始打仗了,你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兵,后来,你越来越强大了,也开始带兵了,再后来,随着部落的日益壮大,你手下的兵,也越来越多。

我还记得在你阻击了蚩尤的那一天,你一身是伤的回来,我亲自给你包扎伤口,我埋怨你太傻,断后这么危险的事儿,还要去面对蚩尤,怎么不交给别人去做?

你回答我的是,其他人,不配和蚩尤交手。

那时候,我就感觉,你变了,但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你到底变了多少。

已经变得让我觉得陌生了,甚至,让我觉得害怕了。

你说,如果一切,都能定格在最开始的那一天,那该多好。

蚩尤被斩杀的那一天,举族欢庆。

那天,父君去后山找你了。

你一直以为,父君让你娶我,是为了羁绊住你,让你继续为他效死。

不是的,真的不是的,仗,已经打完了,父君已经成为人主,后来,连仙庭都挡不住他的一剑。

其实,那一天,是我求父君去的。

但那天,你也拒绝了父君的提议,你知不知道,那晚,在举族欢腾庆祝胜利时,我一个人,哭得有多伤心。”

说到这里,

旱魃怅然若失地笑了笑,

“在你反出父君,孤身入地狱时,我多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或者,喊我一起走。

我宁愿不要再继续当这个公主,我愿意和你一起在地狱,躺在我们两个人的幽冥之海上,坐在属于我们的白骨王座上。”

旱魃深吸一口气,这时的她,真的和普通的女人,没什么区别。

“原本,我以为我时间也不多了,因为其实我自己,对于能否熬过父君的剑,也没多大的把握。好在,现在轩辕剑在你的手里,悬在我们头顶上的剑,已经消失了。

赢勾,我有很多时间,我们都有漫长的岁月,我可以等,等到你愿意接受我的那一天,我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

说完,

旱魃看着周泽的背影,

等待了许久,

见周泽没有丝毫转身和想说话的意思,

旱魃脸上露出了一抹凄楚的笑容,

“我等你。”

话音刚落,

旱魃的身形消失,

直接出现在了百里之外。

而此时,

旱魃的脸上,已经充斥着一股子怨毒之色!

“赢勾,你宁愿去在意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小贱人,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

好,你等着,我倒要看看,你能护住那几个小贱人多久,别给我机会,否则,等我元气彻底恢复,我就一个一个地把那几个小贱人都镇杀了。

我倒要看看,到时候,你是否会后悔对我的冷漠!”

然而,

就在旱魃即将继续下一步的“咫尺天涯”回到自己先前无数岁月里的长眠之地时,

她的身形,

猛地顿住了。

她抬起头,

目光里,

先前的怨毒早已经消散一空,而是被强烈的惊愕所填充。

因为她看见,自己头顶上的月亮,不知道何时,居然变成了一把剑!

“不可能,这不可能,轩辕剑,轩辕剑,这把剑不该是在你手上么,它怎么可能又回到了天上!

不可能的,赢勾,你怎么会这么做,你为什么会这么做!

那可是你费尽无数载岁月的谋划才拿到手里的剑,你怎么会把它丢开,怎么可能!”

不管有再多的不可能,无论有再多的难以置信,任凭有再多的不解震惊,

那把剑,

确实明明白白地又回到了天上,

且,

对着地上的旱魃,

斩了下来!

………………

天台上,

周泽继续保持着双手抓着栏杆眺望远方的姿势,

入夜了,

晚风宜人。

周泽抬起头,看向了头顶的那一轮明月,

忽然笑着唱了起来:

“你看这个月它又明又亮,就像这个碗又大又圆。”

许是唱得太过走调,让人觉得过于煎熬和羞耻了。

自周泽的心里,

响起了一道极为不耐烦的声音:

“看…………门…………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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