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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品娇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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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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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陈起生,男,独身,二十八岁,中共党员,高官秘书。每天的生活除了工作,还是工作。没有午睡,没有周末。吃外卖吃到想吐,到食堂吃饭的时候,食堂的剩饭剩菜也已经被一抢而空,阿姨们都已经在洗碗。洗碗槽里漂着的几粒油沫星子比吃外卖还令人想吐。

我结识的另一位高官秘书,比我年轻,比我帅,比我早结婚,比我早升级做爸爸,但是没有我早恋。

早恋生在十八岁,还算不算早?现在我已没空思考这个问题。我所有时间都围着我的老板转。我的老板是极开明的,除了工作,他也不需要我为他服务什么。我曾经看过我的一个秘书前辈是如何为他的老板服务的。永远地低着头,哈着腰,端茶倒水,挨耳刮子,到别处开会,得随身带着老板的保温杯和茶叶,老板下班永远地不关灯不锁门,没后手,所有的残局都是秘书收拾的。只差像叶问那样为他老婆洗脚了。所以,秘书这个行当是最忌讳写小说的人去任职的。秘书和老板的司机一样,最好都是哑巴,只看不说,如是个健忘的,就更好了。

我的老板是个大气的老板,干大事,拿得出手。老板拿得出手,我们当秘书的也有面子。其实我们秘书也不指望有什么面子,大家都是拿青春赌钱,奔着前程去的。最少得混个副科吧!以后可能是正科,副处,处,副厅,厅……反正至少得是个副科。那些机关单位的小干部,三四十年把生命奉献给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到头来,都不一定能混上个副股级。副股级,半个屁股大的官,不是官,屁官都不是。和我要好的一位秘书老前辈花了两三年时间就混上了副科,以致有到外地荣调的机会,他死也不去。他觉得以十倍的速度干成了别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人生夫复何求?背井离乡,就为了那危险的掉脑袋的活,不值得。官当到最后,是越大越危险。出门在外,诱惑无处不在,一不小心,就自己踩了自己布的地雷。除非无极大,谁都扳不倒你,全民都会自觉下意识地维护你,崇拜你,因为顾及到国民形象,折了胳膊藏兜里,打落牙齿混血吞。

我是不想那么多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朝有活今朝干。老板倒是为我的终身大事愁,因为我二十八岁的年纪连个女朋友都没有。老板总在他不忙的那么几分钟时间调侃我,小陈,你该不会还是个处男吧?我臊得很,但脸皮不薄,老板也就瞧不见我皮下组织上破裂掉的毛细血管。我这脸皮都是当秘书磨出来的。大庭广众,谁知道老板什么时候会火,大老爷们,老板火了,你也不能哭哭啼啼不是,只能佯装耳聋,久而久之,听力没有下降,脸皮厚度倒上去了。

其实,我真不是处男,十八岁早恋的时候我就不是处男了,我的第一次葬送在哪里?仔细回忆一番,暂时不表。或许是儿童的时候和邻家女孩玩性游戏玩掉的吧!十八岁的时候,我还没被怎么开过,蛮荒程度不亚于房地产商竞相投标的处女地,而美丽是个极好的开商。

美丽是个省城公司的白领。来这座城的时候,是因为出差。初次出差到这座城,就在这座城的灯红酒绿里流连忘返,差点沉沦。省城的霓虹绝对更加奢靡,但是这座城有这座城的魅力。如果没有遇到我,美丽会沉沦。我一直有这样的自信。

我十八岁,正遇高考最黑暗的时期。我成绩不错,但性格有些逆反。身边都是面有菜色、念念有词、郁郁寡欢的同学和随时随地都能念上几句紧箍咒的老师,我特想到哪儿放松一下。好吧,去蹦迪。这座城在我十八岁的时候确有一家迪吧,但是若干年后我回到这座城当秘书,迪吧竟早就销声匿迹了。只是我还保留着那次进迪吧的门票。因为,我和美丽初次相见。人生若只如初见,除了缺憾,没有缺憾。

美丽是极其美丽的,长相娇艳,一头咖啡色的卷,加长上翘的睫毛,咖啡色的眼影,鲜艳的永远微张的红唇,以致见到她第一眼开始我就情窦初开。其实相比现在00后们上一年级刚学会汉语拼音字母就互相传纸条表爱慕,十八岁在早恋里算是最末最次的等级了。

美丽在人群里扭动的像山舞银蛇,我也只好原驰蜡象。

喂,小孩,干嘛老贴着我?美丽在迪吧喧嚣的舞曲里扯着嗓子喊。一黑到底的大眼睛忽闪忽闪,风情万种。不对,我在书上还学到个成语叫美人青眼。美人青眼,但不铁青着脸,这是最挠人心弦的。

我想跟你回家。我也扯着嗓子喊,死乞白赖,没脸没皮的架势。或许我的脸皮厚也不全是当秘书磨出来的,我天生脸皮厚,天生适合当秘书。

美丽在人群里安静下来,她双手交叉在胸前,歪着头,抬着下巴看我。我,十八岁,年轻,帅气,高大,好吧,我有一副好皮囊。这晚我和美丽回了酒店。美丽大我五岁。五岁的差距就是她是开商,我是处女地。万恶的美丽,让我体验到女人的丰富而美好。十八岁,还是可以为爱情为女人不要名利奉献自己的年龄。因为足够年轻,足够单纯,足够傻气,足够奋不顾己。美丽,我把自己全部奉献给你。

美丽回了省城,继续做她的公司白领。我的成绩有下滑的趋势,但幸好底子打得好,我在对美丽的思念中考上了省城的大学。不是985,不是211,省重点也不错了。

美丽我来了。我在去省城的快客上给美丽打电话。

美丽有些迟疑,真的假的。但还是来接我,开着她的小红车。启着红唇、开着红车的女人在滚滚红尘中无论行走还是站立都是撩人的姿势。我们在大学附近租了房子,立马开始同居。

大学四年的生涯,我的名声很臭。我被大我五岁的女人包养。没见过吃软饭的像我这么理直气壮,不卑不亢,不屈不挠。我才不管世俗,我这叫投奔爱情。

我给美丽做饭,我爱做饭。美丽爱吃辣,像个川妹子,但她是地道的南方人。川菜没有粤菜那么博大精深,一辣遮百味,我很容易就能抓住美丽的胃。辣吃多了,美丽会上火。我怕美丽上火,还是开始研究粤菜。粤菜最精致的便是粥煲。各种各样的野味混在白粥里熬啊熬,便让白粥上了档次。美丽总是挑出白粥里的肉,皱着眉头问,是野生的吗?是国家几级保护动物。我笑答家养的。要犯罪也是我犯罪,不会拖累你的。我亲爱的美丽,你用你最好的四年青春陪我成长,我能回报你的是什么呢?美丽,你要我的回报吗?婚姻,还是真心,我都能给,我都愿意给。大学四年,我天真地想。

大学里,在对我一片的声讨声中,还有一个异类竟看上我。她叫笑笑,和我同来自那座城。她总是借食堂的火给我煲汤,煲了汤端到我下课回租屋的路上等我。我只愿意煲汤给别人喝,不想喝别人为我煲的汤。我很无情地推开她。在爱情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变得迷失自我。

爱,就是成为另外一个人。我爱你的时候,你不爱我。我不爱你的时候,你偏来爱我。这就叫爱情的时间差。两两相爱,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时对上眼,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

古人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古人还说,最毒妇人心。好吧,我认栽。我得罪了女人。笑笑一怒之下,把我和美丽的事情告诉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除美丽之外,我最重要的人。甚至,我抛弃得了美丽,我也不能抛弃妈妈。我是孤儿。何谓孤儿。就是从小丧父的孩子。我是孤儿,我的母亲是寡母。孤儿寡母的生活是凄惨的。我母亲养我不容易。她是个要面子的女人,是中国最传统最忠贞的女人的典范。年纪轻轻做了遗孀,一辈子守活寡,就为了名声。名声是无形的牌坊。我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丢了母亲的牌坊。

母亲从那座城怒冲冲地奔赴省城,大闹了美丽的公司,摔了美丽几个耳刮子。美丽除了红唇、红车,脸上还有几个红手印。

大学毕业这一年,我和美丽的爱情走到了尽头。我禁不起母亲的鼻涕和眼泪。分别的那晚,美丽给我做饭。她端上一只刚出生的小白鼠,面无表情地剥掉它的皮,我听到小白鼠凄惨地叫了一声。美丽还是面无表情地拎起小白鼠放进蘸料里蘸了蘸,小白鼠又凄惨地叫一声。我看得心惊肉跳,美丽还是面无表情,她张开她的红唇,用她雪白的牙齿咬下小白鼠的头颅,小白鼠最后叫一声,彻底不会叫。我虚脱得泪流满面,美丽满口鲜红的血。

这晚,美丽和我做爱,用沾满小白鼠鲜血的嘴巴亲吻我。

我以选聘生的身份再次回到这座城,母亲心满意足。在闭塞的乡下呆了几年,然后进城,一步步,到了今天,做了老板的秘书。母亲开始着急,我已彻底不会爱了。除了工作,便是应酬。母亲说,找个媳妇,为我生个孙子,我老了,想要含饴弄孙,起生,给我个小孙子,我要有个伴。母亲说着,眼泪汪汪。我醉了,嫌恶地推开她,我在心里喊着,美丽,美丽,美丽……

我叫丽美。一次应酬的时候,有个女孩自我介绍。这名字让我想起美丽。女孩很安静,但是几杯酒下肚便开始有了迷乱的眼神和绯红的脸颊。醉眼朦胧里,我现,她也有红唇,那微启的红唇抿着透明的玻璃杯沿,突然地风情万种。

我把女孩拉到包间外接吻。女孩的红唇让我想起美丽沾满小白鼠鲜血的吻。夜宴散后,我带女孩回家做爱。我是一片被很好地开过的风景,开商的名字叫美丽。

天明,酒醒,市府大院的灯光过早洞穿了单薄的窗帘。

女孩要吻我,我把脸别开了。

为什么?女孩问。

我不说话,只是把女孩揽进自己的臂弯。美丽,这一生,只为你的红唇倾情而吻。可惜,我怀里的女孩不叫美丽,叫丽美。

美丽,丽美,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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