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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四小金刚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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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我的话,黑哥身体微微一僵,随即就像是没听见似的继续大口扒拉饭盒里的饭菜。

我蹲在他面前,满脸恳求的说:“行不黑哥。”

黑哥仍旧没有回应,抓起脏兮兮的水杯一口闷进嘴里,意犹未尽的打了个响亮的饱嗝,朝我努努嘴道:“再给我倒杯水去。”

看他那副风轻云淡的模样,我抓耳挠腮的催促:“到底行不行啊哥,你给我句痛快话。”

黑哥鼓着黑漆漆的眼珠子臭骂一句:“妈卖批,阎王还不差饿鬼呢,有什么事阔以等老子吃完再说。”

我深呼吸两口,又走到水管边给他接了一杯水。

黑哥又是一口将杯里水灌进嘴里后,打儿女似的招呼我:“去对面小超市给老子买瓶江津老白干,要五十二度的。”

我闷着脑袋朝小区外面走,走出去没两步,黑哥咳嗽两声道:“再给我来包龙凤呈祥。”

没多会儿,我把烟和酒都摆在黑哥的面前,我自己则坐在他旁边,等待他话,黑哥看都没多看我一眼,一口饭就着一口酒,喝的不亦乐乎,压根没提教我功夫的事儿,一顿饭吃了足足能有一个多小时,直到把瓶里的最后一口酒喝干净,他惬意的打了个饱嗝:“安逸。”

我赶忙凑过去,讨好的讪笑:“哥,吃饱喝足了,咱说说正经事呗?”

“啥子事?”黑哥脸蛋上泛着红光,一脸迷惑的反问我。

我急忙说:“教我点功夫啊。”

“喝多喽,明天再说吧。”黑哥从地上爬起来,抓起自己的饭盒和水杯,晃晃悠悠的朝停车棚角落里走去。

我攥着拳头恼怒的低吼:“擦,不带这么玩人的,你要是不答应就直接跟我说呗,至于耍我半晚上不?”

黑哥根本没回应我,几分钟后车棚里传出一阵剧烈的鼾声。

我无语又无奈的站在车棚外面嘟囔几句后,转身朝租房子的楼口走去。

走到门房门,我才想起来家门钥匙早就不知道丢哪去了,正寻思给卢波波去个电话的时候,突然想起来,很久之前王影总会把备用钥匙藏在脚踩垫底下,随即掀翻门口的脚踩垫,果然看到一枚锈迹斑斑的钥匙。

看到钥匙,我又想起了王影,本就压抑的心情刹那间变得更加低落。

打开房门,一股子霉味扑面而来,显然这段时间我没回来,其他哥几个也基本上没顾上进家,茶几上扔着的几个苹果已经腐烂,加上忘记关窗户的缘故,满地全是砂尘,整个房间,给人一种丧的不能再丧的感觉。

我捡起来地上散落的报纸和垃圾,将屋里的所有灯全都打开,似乎这样,才能让我感觉自己不是那么寂寞,拽开冰箱,看到里面还有几瓶冷藏的啤酒,我像个流浪汉似的坐在地上,倚着沙,大口大口往嘴里灌着啤酒。

这个世界很现实,你强,老天爷都允许你狂,你弱,本身就是一种错。

孙马克为什么可以肆无忌惮的在酒吧里卖药养马仔,因为他够强,甭管是什么撑起来他的强,这本身就是一种实力,同为市里知名人物的齐叔和驼子,在旁人面前可以耀武扬威,但在孙马克面前为啥要矮半截子,因为他们弱。

道理这玩意儿说穿了就是个婊砸,它们总喜欢站在拳头硬钞票多的那一方,马超身上背着人命案,却还敢牛逼哄哄的在居民区开枪,凭的是什么?不就是孙马克吗?孙马克有钱,谢谦有权,否则崇市几万警察真狠,会抓不到他这么个狗篮子。

透过马超几次的亡命狙击,我愕然的现自己的能耐真的太弱了,假如我能和黑哥、吕兵一样强,在酒吧时候,我不会被江君像揍儿子似的暴打,假如我能有林昆一半的实力,今天就是我追着马超满街乱跑,所以我才萌了拜师黑哥的想法,奈何黑哥好像对这事儿根本没有任何兴趣。

酒越喝越多,我却越的清醒,很快几罐啤酒都被我造光,我又懒得下楼再去买,躺在床上又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实在闲着没事干,我爬起来换下自己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丢进洗衣机里,完事就穿条小裤衩拿起拖把和扫帚,像是疯了似的打扫起卫生。

一直干到凌晨十二点多,凌乱的屋子才总算被我收拾的一尘不染,我倚坐在沙上点燃一支烟。

这时候房门被人“咚咚”拍响,被马超偷袭了几回,我现在都有心理阴影了,随手从厨房抓起一把菜刀,然后趴在猫眼上朝外看,当看清楚是外面的人竟是王志梅的时候,我这才松了口大气,打开门锁,朝她咧嘴笑了笑:“不好意思啊梅姐,我本来想回家换身衣裳的,正好家里来客人了,所以没顾上去大案组找你。。”

王志梅皱着眉头,斜楞眼扫视只穿条小裤衩的我,随即偏过去脑袋摆手道:“穿条裤子不会耽误你很长时间。”

“呃。。”我低头瞟了一眼,赶忙跑进卧室,套了条大裤衩。

我出来的时候,王志梅已经自顾自的坐在客厅的沙上,来回张望几眼,满眼不可思议的出声:“我以为你住的地方肯定又脏又臭,看来是我思想狭隘了。”

“那肯定了,干净人啥时候都是干净淫儿。”我大言不惭的吹着牛逼:“喝点啥不梅姐?”

“不用,我问你几句话就走,同事还在底下等着我呢。”王志梅摆摆手,表情瞬间变得严肃:“王朗,今天袭击你们的人是马超吗?”

“是!”我毫不犹豫的点头回答:“而且他手里用的是真枪,警用的配枪。”

“我知道,那支枪。。是我同事的。”王志梅的眼神顿时变得一阵黯淡,捏了捏鼻子,声音低沉的说:“能跟我说说,和马超一块袭击你的那帮人大概长相和特征吗?”

我低着脑袋沉思半晌后说:“长相不好形容,都是普通人,既没有特别帅的也没有特别丑的,不过听他们口音应该不是咱们崇市附近的,对了,警察赶到的时候,有个青年劝阻马超离开,那人左边眉毛有颗痣,看架势,这伙人里,那个青年应该跟马超地位差不多,甚至比他高。”

“你看一下,是不是这个人。”王志梅从随身带着的文件包里取出一张照片放在桌上问:“看仔细一点。”

相片上的青年二十出头,剃着个劳改头,左边眉毛上长了一颗绿豆大小的黑痣,正是之前拉拽马超的那个家伙,我点点脑袋出声:“对,就是这小子!”

“果然是他,没想到马克胆子这么大,竟然真敢把他又弄回来。”王志梅的俏眉瞬间拧成一起,眼睛闪闪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燃烧。

她露出洁白的牙齿干笑,好象随时会咬人,我杵在边上忍不住打一个寒噤,我搓了搓手掌小声问:“梅姐,这个家伙是干啥的啊。。”

王志梅深吸一口气说:“他叫方世豪,是孙马克手下四小金刚之一,前两年孙马克强拆民房的时候,他曾经杀了两个农民,去年孙马克抢夺酒吧街上一间夜场的时候,他拿枪把夜场老板腿给打断了,身上背着好几宗人命案子。”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问她:“我不明白,这样的垃圾,你们为啥不早点抓他呢?”

王志梅自嘲的轻捋自己额前的碎苦笑:“一言难尽,我们队伍里有败类,每次抓捕行动都会被走漏风声,加上上面不希望影响扩大,一直压着不让汇报给省厅,我们根本得不到有效的支援,算了,跟你解释不明白,如果这帮人再次出现,一定要第一时间打给我。”

我比她还无助的呢喃:“再碰上这帮人一回,我怕你下次得去殡仪馆找我询问笔录,真的。”

王志梅怔了一怔,随即意有所指的说:“必要时刻,自当防卫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对了,你那个受伤的朋友呢?需要立案的话,最好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到刑警队或者大案组报案,我们也方便安排法医验伤。”

我随口敷衍:“嗯,我明天给他商量商量。”

王志梅点点脑袋,收拾好自己的文件包后,朝门外走去,走到门口时候,她扭过脑袋,微笑着问我:“这房间里应该还有个女主人吧?”

“啊?”我顿了一顿,干笑着没有接话。

送走王志梅,我一个人躺在沙上,胡乱琢磨起来:江君、老猪、张星宇再加上今天的这个方世豪,刚刚好是孙马克手下的四小金刚,这帮人比来比去,好像就江君最好入手,看来得想办法先灭掉这个篮子,想着想着我不知不觉就昏睡过去。

感觉也就睡了几个钟头,房门突然被人拆房子似的“咚咚”砸响。

我顺手抓起茶几上放着的菜刀,就把门拽开了。

黑哥两手抱在胸前,斜着膀子站在门外,上身穿件灰不拉几的跨栏背心,下身穿条宽松的花裤衩,斜楞眼睛打量我:“就你这个熊样,学鸡毛功夫,老子搁门口都快敲半个钟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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