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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第150章让他成为,自己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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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时值夏日, 北地酷热。

头顶上悬挂的烈日,夺目灼烈,笼罩千里。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草场, 头顶是湛蓝无边的天空, 天与地在目光所及的遥远处,交汇成一条线。

一队马队走在草原的大道上,看起来像是商队。

为首骑在马上的, 是彪悍又高壮的护卫们,车队则是排列整齐的大车,看起来是用来装货的, 商队的两侧,还有好些骑着快马的护卫。

他们不停的左右张望,首尾警戒。

显是在防备有来犯者。砸

草原风大, 狂风一卷, 泥土飞扬, 『迷』得人眼睛疼。

原来越往里面走, 才发现这里并非全是草场, 也有黄沙覆盖的沙丘。

反最为肥沃的草场, 靠近着大晋。

更何况大晋还有丰富的矿藏, 这些年来,北戎人无时无刻不再觊觎这块宝地。

他们已经沿着草原走了好几日, 即将要步入黄土覆盖的地方,难免有些担忧。

草原与荒漠的交接地, 乃是一片流沙覆盖,这里气候干旱恶劣,常年不见雨水,寸草不生, 入目便是一片黄沙。

他们虽还未至这片流沙地,却已经提高警惕。

听马车外面,一个粗犷的声音喊道:“大家快点,尽量在天黑之前,赶到前面的水源旁扎营。”

几天下来,他们一直在水源处扎营。

一天跑下来,人乏马累,要让马匹休息好,便得保证充足的饮用水。

“领头的,咱们天黑之前,能赶到吗?”有个人担忧道。

粗犷声音喊道:“大伙加把劲儿,肯定能的。今晚我大家煮羊肉吃。”

一听有羊肉吃,车队里的所有人来了精。

商队在外,最是艰苦,难得的时候,连口热水喝不上。

或许是为这一顿羊肉的承诺,有人竟欢快的唱起了歌,西北的汉子,常年行走在草原、沙漠之上,早已经学会了各种长调民谣。

悠长高昂的歌声,直冲云霄。

唯有马车里坐着的人一直沉默,直到她轻轻掀开车帘,柔嫩手掌搭在车窗边上,一阵清风吹进马车里,吹拂着她蒙在脸颊上的轻薄面纱。

掩在面纱后的脸孔,淡冷漠,一双清丽至极的眼眸望向远方。

又过了会儿,车窗边的手掌缩了回去。

车帘再次落下。

就在众人一心往前赶路时,西北方向突腾起漫天尘土。

几乎是在变故现的瞬,商队里的护卫们,纷纷举起了自己的刀,呼啸着提醒整个商队警备,在他们准备投入到战斗之时,商队其他人,也纷纷拿起自己的武器。

草原上有马贼,是能护卫这样大商队的人,是长年游走在草原。

他们早已经习惯了战斗。

是很快,在对方靠近的时候,突有护卫恐惧吼道:“是北戎人,不好,是北戎骑兵。”

相较于一般的马贼,北戎骑兵更加训练有素,凶悍勇猛。

护卫队几乎是在一瞬,就心生退意。

商队的货物即便重要,可钱财怎么能比得上自己的『性』命。

命若是丢在了这里,可就么没了。

“撤,撤,快撤。”终于,有人高呼了声,也是将所有人的心声喊了来。

这下就连商人顾不上自己的货物,赶紧丢下东西就跑。

骑马的还好,瞬便能跑去老远。

就是苦了那些驾车的,还有看管货物的仆从,能不停的靠自己双脚逃命。

身后的沙尘卷起,越来越近,马蹄声砸在草原上,声势震天。

很快,便有马背上的骑兵,搭弓『射』箭,对准慌忙逃窜的人群,连铁箭急『射』的利啸声,被掩盖在此刻铺天盖地的逃命声。

这一箭直接『射』了一匹马的马腿,奔跑着的马直接摔了去。

连带着马背上的人,跌落下来。

没人敢回头看,为所有人知道,身后便是地狱。

一旦落马,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

果,北戎骑兵到了落马者的身侧,直接拔腰弯腰,利落的当头一刀。

脖子轻易被斩断,鲜血喷『射』。

这样的血腥屠杀,并未停止,仍还在继续当。

马车里的沈绛终于掀开车帘,对正在驾车的清明吩咐:“清明,快,你立即斩断缰绳逃跑。”

“不行,三姑娘,我得陪在你身边。”清明勒着缰绳,还在拼命往前赶车。

沈绛回头看了一眼身后。

就见北戎骑兵当,为首的男人格外显眼,他身着一身华贵衣袍,上面绣着的金丝,在阳光下折『射』着耀眼光芒。

那是阿思兰。

沈绛离的虽远,却还是能勉强分辨得他的身形。

别是这些北戎骑兵并不要,直接抢劫货物,他们像是在捕猎般,不急不忙,慢条斯理的将人群驱赶到包围圈。

像极了那天在城门前,他们释放那群奴隶。

任由奴隶们挣扎着跑向城门,又在最后上致命一刀。

这些人骨子里的野蛮、弑杀、冷酷、残忍,从来是这样□□『裸』。

此刻的草原上,再也没有了先前的平和,凄惨的叫喊声此起彼伏,还有临死前绝望的哀嚎声、求饶声,还有不甘心的咒骂声。

可是他们叫的声音越大,这些北戎骑兵叫喊声,便越发兴奋。

他们疯狂的往前冲,血『液』刺激着他们,让他们渴望看见更多的鲜血。

“不要犹豫了,快走。”沈绛立即吼道。

清明回头看了她一眼,终于不再犹豫,他割断了缰绳,翻身上马,直接奔离原地。

马车则失去的马匹,立即翻倒在地上。

好在沈绛提前做好了准备。

她翻身滚马车,冷静望着远处。

风声呼啸,阿思兰望着不远处的那架马车,显是为赶车的人,弃车逃,这才致使马车翻倒在了地上。

可是他的目光却落在了滚马车的少身上。

见少一身红衣装扮,乌黑长发被梳成了部落少的发饰,额上戴着金『色』发饰,在阳光下璀璨异常。

是她薄纱蒙面,遮住了容貌。

那一身鲜艳华美的红裙,在青绿『色』的草原上,显得格外灿烂耀眼。

明明头顶的阳光正烈,可是金黄『色』的光线倾泻下,落在她身上的时候,她整个人周遭仿佛被晕染上了一层薄薄光晕。

恍惚,她犹如从天降的仙。

是上天送草原的明珠。

阿思兰本就是好『色』之人,如今美『色』在前,他如何能不动心,于是他立即拍马上前。

他所骑黑『色』骏马,高大威武,在瞬马蹄便踩到了她的面前。

沈绛茫抬头望着他,唯一『露』在面纱之外的那双清澈黑眸,『露』一丝惊慌。

阿思兰骑在马背上,正要吩咐此摘下面纱。

他一向喜欢汉,要不也不会几次三番,不顾危险,也要到汉人边境抢掠子。

谁知一阵风吹过之后,沈绛脸上的面纱被吹落。

『露』一张堪比的绝美面孔。

阿思兰痴痴的望着眼前这幅面孔,突觉得,有些呆住。

他身边不仅有妻妾,更还有许多伺候的奴。

可是不管是谁,比不上眼前少的分毫,她的黑眸像是天上星辰,灿烂明亮,她的嘴唇连草原上最美丽的花朵赶不上。

即便她正跌坐在地上,却依旧透着优雅高贵。

就像是天山之颠的雪莲,圣洁高雅,遥不可及,可越是这样圣洁,却越发激起人骨子里的独占欲,要将她彻底的占为己有。

那种渴望,此刻正在血脉沸腾叫嚣,无压抑。

阿思兰恨不得身侧立即就有一张床,他要将她扔在上面,听着她娇嫩无助的哭喊声,撕碎裹在她身躯上这些繁复衣裳。

光是这种,便如同一股热流般,令阿思兰整个人血脉贲张。

于是阿思兰再不迟疑,直接下马,就要将沈绛抱起来。

沈绛自不会任由他抱自己,拼命挣扎起来,可是她的拳头落在阿思兰的身上,不仅丝毫不痛,反让他升起了一丝情趣。

他喜欢小野猫般的人。

有这样,他才能征服,才能驯养。

北戎人喜欢养鹰,别是少年人,以亲手熬夜为乐趣。

为在熬鹰时,他们享受的便是这种征服感。

“你放过我,”沈绛厉声喊道,可是她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恰到好处的惊慌。

阿思兰常年跟大晋军队打交道,他是北戎贵族,听得懂汉语。

他嘴角勾起:“你从此以后,便是我的人了。”

对于对方如此自信的,沈绛心底冷笑。

是此刻她并不会『露』这种冷漠,反犹如第一次面对杀戮和这些蛮人般,开始挣扎起来。

阿思兰一身蛮力,轻易将她抱上马之后,整个人骑了上来。

他将沈绛圈在怀。

闻着身后人身上传来的膻腥味,沈绛强忍着欲呕的冲动。

阿思兰以指为哨,竟将本来要追赶那些商人的骑兵,又唤了回来,他吩咐道:“将这些货物带回去。”

“这些人呢?”士兵指着被抓来的人。

沈绛望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人,忍不住开口:“不要杀他们。”

阿思兰听到她颤声说的,脸上『露』一抹玩味的笑,他侧头望着,跪在不远处的人,他并不在乎这些人的『性』命。

在他看来,这些人跟那些牛羊,没有区别。

可他却转头望着沈绛,故意贴近:“为了你,我可以不杀他们。”

他说着拗口的汉,似乎要拉近与沈绛之的关系。

沈绛在心底再次冷笑一声。

阿思兰命令士兵,将抢来的大车全部带走,为此处距离他所在的前锋营,还有段距离,战马并不能长时支撑两人的重量。

她被送上马车,在上车前,她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群山。

那是清明逃跑时的方向。

清明会将她已经成功被阿思兰抓走的消息带回去。

他们是夜深的时候,才回到了前锋营,他们带回来的大批劫掠货物,显是引起了营里所有士兵的欢呼。

北戎的士兵不像大晋那般,纪律严明。

大晋的士兵会保护商队的安全,他们会抢掠商队。

或许是这一天太晚了,阿思兰居是让人将沈绛关在了帐篷里,并未对她做么。

为有北戎侍在,沈绛也没溜去打探消息。

是安静待在帐篷里面。

外面喧闹声一直不断,终于到了安静的时候,已至深夜。

沈绛害怕阿思兰半夜袭击自己,连衣裳没脱掉,靠在床边睡着了。

天『色』微亮,外面已经嘈杂。

有人掀开了帐帘,沈绛几乎是在瞬惊醒。

她望向对方,就见一个北戎侍蹑手蹑脚的进来。

沈绛望了一眼对方,再次闭上眼睛。

她要做的事情,必须得养精蓄锐。

侍见她闭着眼睛,也不敢打扰,再次退。

这次沈绛倒是睡足了,为她知道阿思兰白日应该不会过来。

谁知这几日下来,阿思兰居没现。

沈绛皱眉,她不知道是哪个环节了问题,还是说阿思兰已经识破了她的身份,故意晾着她?

可是又不可能,她刚到仰天关没多久。

又是个子,北戎人不至于消息这么灵通。

不过沈绛也知道,此事急不得,要她按兵不动,阿思兰早晚会来。

果,三日之后,阿思兰回来了。

原来他是带人去见赤融伯颜,是他的脸『色』有些难看。

一回来,他就先到了沈绛的帐篷,见她换了一身北戎少的装扮,明明是娇嫩细腻的南地少,穿上这样英气的打扮,也多了几分飒爽。

“你叫么字?”阿思兰感兴趣的问道。

眼前的少,他能看得来,她应该是身不低,并非是一般子。

至于她为何会跟着商队一同现,阿思兰并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他要将这个少占为己有。

沈绛恶狠狠的望着他,并不开口。

可她不说,阿思兰反越发感兴趣,他盯着一双贪婪的眸子,说道:“你若是愿意告诉我,你的字,我会将北戎最珍贵的珠宝送到你,我会让你成为草原上尊贵的人。”

像沈绛这样被抢来的子,在北戎贵族眼,顶多就是个奴。

北戎贵族之相互通婚,他们所要娶的子,是有着丰富嫁妆的,无数的牛羊。

阿思兰虽已有了夫人,却依旧愿意宠爱眼前子。

沈绛冷笑,北地蛮人,居还拿金银珠宝诱哄她。

真当她是没见过世面的人。

不过沈绛依旧不说,倒是阿思兰没在意,是拍拍手,很快就有侍端着东西进来,果是华服钗裙、珠宝首饰,胭脂水粉。

当她将视线落在最后一个侍,端着的盘子上时,吃惊的瞪大双眼。

“你应该认识吧,这是你们原的好东西。”

阿思兰也察觉到了她的变化。

沈绛所看见的,居是朱颜阁的口脂。

连她自己没到,她的口脂,居被北戎贵族子,喜欢用。

沈绛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好在她很快收敛表情。

阿思兰似乎还颇有些耐心,居干起了对沈绛以礼相待的事情。

他甚至还带着沈绛到外面去骑马,所有人知道,阿思兰将军在商队里抢来了一个绝『色』子,且他十分宠爱此,甚至有意迎娶。

沈绛之所以愿意来,是为她在自己用膳的碗旁,居发现了一个汉字。

三。

她知道,是清明混了进来。

北戎人在雍州有眼线,甚至连许昌全这样手握重兵的将军,被他们拉下水。

大晋又怎么可能,没在北戎营帐里,安排自己的人。

靠着自己人的帮助,清明还是混了进来。

看来一切按照计划在进行。

果,晚上的时候,沈绛的营帐外面传来一声微弱的夜枭鸣叫。

沈绛竖起耳朵。

这叫声再次传了进来。

她的帐子一直被人看管,这也是清明与她约定的暗号,她的营帐一直被人严加看管,必清明一定是混不进来。

好在,他已经进入了大营。

沈绛同样以枭鸣回应,草原上枭声寻常,一般不会引人注意。

也没人会到,沈作明的儿居胆敢冒着这么大的奉献,进入北戎的前哨营。

沈绛的等待也终于得来了机会。

阿思兰一向喜欢饮酒作乐,虽这几日他未开饮宴会,可是他对沈绛的耐心已渐渐消失。这天他再次从沈绛营帐里离开,便派侍来吩咐。

晚上他会在大帐饮酒作乐,沈绛必须要席作陪。

沈绛知道,她的机会来了。

现在唯一麻烦的便是,林度飞所率领的部众,是否度过了乌布沼泽地。

要林度飞能成功,那么她就会斩下阿思兰的头颅。

让他成为,自己人生第一场杖的祭旗。

入夜。

整个前哨营并未陷入安静,反是那个宽阔弘大的主帐,灯火通明,里面不时传来莺歌燕舞之声,男人纵情享乐的声音。

交织在一起,成为这夜幕最刺激的声响。

有些士兵憋不住的趴在外面张望,却被自己的领头,一脚踢了回去。

北戎人从来信服的,便是弱肉强食。

要他们这些底层士兵,足够勇猛,有朝一日,他们也会进入那顶大帐,成为座上宾。

或许是大帐那边需要侍伺候,一直看管沈绛的侍,居消失不见。

也正是趁着这个机会,清明总算溜了进来。

他穿着北戎人的衣裳,脸颊乌黑到看不清本来的面目。

“属下见过三姑娘。”清明见沈绛完好无损的坐在那里,险些落泪。

沈绛却顾不得叙旧,问道:“你跟林将军可有联系。”

清明低声说:“我三日前与林将军联系过,他已经率部开始穿越乌布沼泽。”

“好,你待会立即离开营帐,前去寻找林将军。告诉他,寅时一过,便立即率部攻打前哨营。”

沈绛目光坚定的望着他:“我会在前哨营,等你们。”

此番,不成功便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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