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时候,我像个皇帝,觉得周婷就是身边的一个宫女,小小临幸她一次,绝对足以让她感恩戴德,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最终小鸟一样依附着我,祈求我的保护和爱慰。
走的时候,虽然不能说我像是个太监,周婷突然变成了皇后,至少让我头脑在瞬间清醒,而且是在猝不及防的时候跌下来神坛,周婷却在芸芸众生中冉冉升起,皇后的威仪已然凸显。
我忽然想到了贾大虎和温如玉之间的关系,一开始的时候,贾大虎恐怕跟我怀有同样的心理,等到温如玉崛起的时候,贾大虎的自信便在潜移默化中,漫不经意地消失了。
唯一不同的是,不管是脾气性格,还是身体能力方面,我都强过贾大虎不止一点点,将来真要是跟周婷结为夫妻,我恐怕不会变得像贾大虎这么惨吧?
不过话说回来,就象徐孝海所说的那样,想在学生会里立足,靠的不是暴力和拳头,恐怕夫妻关系也是一样,古往今来,若论拳头和暴力,恐怕没有几个妻子能是自己丈夫的对手,但在我们国家,怕老婆的人却大有人在。
不管谁终究成为我的妻子,我贾二虎的拳头,永远都不可能落在自己妻子的身上,何况周婷还是我自己选择的。
就算是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老婆,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的男人,其实大多数的时候,还是让着自己老婆的,毕竟家庭的琐事,女人比男人更加善于料理。
就像我们村里的那些男人,有些人习惯打老婆,可真要是把老婆给打回娘家,一家老小等着饭吃,猪圈里的猪等着喂食,男人自己要下地种田,回到家里还要张罗这些……
最后的结果,有的男人是自己低头,跑到娘家把老婆接回来,有的还请上几个老婆的朋友,一块帮着自己说情。
一场战斗下来,除了开局的拳头让男人感到了足够的自尊之外,剩下更多的时间,都是抛弃所有的自尊,低三下四地祈求。
所以在我们农村,这种打老婆、求老婆的情景,就像是地方戏一样天天上演,而且是循环播出,常年不懈,从而构成了我们农村,最为常见的一种夫妻关系。
我只希望自己未来的婚姻,不会重蹈他们的覆辙。
来时春风得意,走时心事重重。
离开周婷她家的小区之后,我打的回到了学校,刚刚在学校门口下车的时候,正巧副校长开着车从外面回来,估计她是从医院回来。
看到我之后,立即把车停下。
看到我是准备朝学生公寓方向走去,副校长不解地问道:“这么晚了,你这是要去哪?”
“副校长好,我去宿舍睡觉呀!哦,你还不知道吧?我早搬宿舍睡去了。”
“怪不得,我怎么现你哥家的灯老熄着,原来你也不在家睡呀?你嫂子晚上去看了小刚,听说她在张医生家睡,看来你哥你嫂的关系,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边缘了。”
因为知道他对温如玉心怀叵测,所以我不想跟他谈论有关温如玉的话题,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吭声。
副校长突然把门打开,先是朝周围看了一眼,然后对我说道:“有件事我得先跟你打声招呼,下午你们打架的事情我可能捂不住了。”
什么叫我们打架?明明是谭如燕和曹丽芳跟陆雨馨她们打架,我只是拉架好不好?
问题是她们俩是替我出头,而且在副校长面前,我觉得没有辩解的必要,所以没有去解释,只是不解地问道:“为什么?”
“你知道陆雨馨,也就是被打的最惨的那个女孩子是谁吗?”
我眨巴着眼睛看着他,觉得他又在玩心机。
陆雨馨的家庭我是不清楚,和他副校长不会不知道呀!
毕竟她的档案在学校,又是学生会的干部,副校长不可能了解所有女学生的家庭,但不可能不了解她。
而且我们离开副校长办公室的时候,副校长那样子,恐怕早就对陆雨馨垂涎三尺,以副校长的为人处世,一旦他认准的目标,绝对不会不事先做各种调查的。
他现在跟我说这事,一定是那边已经安抚好了陆雨馨,现在又在我这边来卖人情,目的就是为了将来在温如玉的问题上,就算我不赞同他的任何行为,恐怕也只能默许吧?
有了这种想法,我心里感到十分的厌恶,立即眉头紧锁,十分不屑又略带愤怒地反问了一句:“他是谁呀?”
副校长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惯用干部的腔调,先给我来了个大迂回。
“在你面前我就不收着掖着了,由于上次你陈大姐太过冲动,在食堂门口对谭如燕打出手,我总觉得有愧于她,加上这次她们又是替你出头,我本想迫使陆雨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毕竟她是学生会的干部,希望她写出书面的检查,也好给全校师生有个交代,没想到……”
“怎么了?”
“这是我跟校长和书记汇报之后,校长告诉我,陆雨馨谈的男朋友,据说是刚刚从武警部队转业的干部。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男朋友的父亲,是警方市局的副局长,上次为你开表彰大会的时候,他也坐在主席台上。”
我勒个去!
这特么都是什么事,怎么一不小心,居然把警方副局长的未来儿媳妇给打了?
小小的城市学院,真是藏龙卧虎……不,简直就是藏龙卧凤呀!
“那她是什么意思?”
“谁?”
“那个陆雨馨呀!”
副校长摇了摇头:“在我的办公室里,她可什么都没说,一出办公室后,她就给校长打了电话,意思是说,如果学校想让她做书面检讨的话,她就把这事捅出去,直接让警方介入。她还准备跟另外两个女同学去做伤残鉴定,达到了一定的级别,如果处理不好,警方可以直接逮捕谭如燕和曹丽芳的。”
“不会吧,女孩子们打架能有多重?她们离开时不都好好的吗?哪能……”
“这个你就不懂了,我刚刚咨询了一下律师朋友,他说打架双方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啊?”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卧槽!”
副校长叹了口气:“你知道轻微伤的定义是什么吗?”
我愕然地摇了摇头。
“打个比方说,我现在扇你一个耳光,你去做司法鉴定,说自己产生了耳鸣,甚至有轻微的头晕,这就是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