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丽芙起床洗漱了一番,便下楼去取车。
刚走出电梯,没想到就撞见莫西爵高大的身影,似乎正想搭乘电梯上楼去找她。
“你怎么来了?”她惊诧地看着他。
“猜到你可能要去医院,我送你过去!”莫西爵深邃的眸光直锁住她,突然启唇道。
沈丽芙犹豫了一下,点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她跟着莫西爵上了他的车,系上安全带后,就一直盯着窗外发呆。
莫西爵自己亲自开着车,他目光凝视着前方,驾车平稳地在道路上行驶着。
没过多久,就开到了苗凤仙产子的那家市中心医院。
他将车子停在了医院住院部大楼门口,转头望向她,温声问道:“需要我陪你一起上去吗?”
“不用了,你先回去吧,我一个人就可以了。”沈丽芙不识相地冲他摇头,径直打开车门,没有半分迟疑地下了车,转身走进了大楼内。
莫西爵悻悻地望着她离去的背影,薄唇微抿,俊脸上说不清是怎样的情绪。
他快速拔出车钥匙熄了火,随手点燃了一根烟,慢条斯理地抽了起来。
沈丽芙来到苗凤仙住的病房门口,深呼吸一口气,敲门步了进去。
里面原本和乐融融的气氛,在见到她的那一瞬,徒然变得僵硬了起来。
刚生产完的苗凤仙正躺在病床上,父亲抱着他们的儿子满脸笑容地陪在她身侧。
他们俩正在逗那个孩子,一家三口的脸上尽是幸福的笑容。
她的出现似乎打扰到了他们,显得格外碍事跟多余。
“爸,听说苗姨生产了,我过来看看!”沈丽芙努力扬起一抹开朗的笑脸。
苗凤仙虽然仍旧虚弱,但苍白的脸上仍旧是一副不待见她的模样。
父亲沈忠山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小娇妻,起身对她说:“芙儿,你来了啊!”
“是啊,我来看看我弟弟!”沈丽芙耐着情绪,淡淡地回答。
沈忠山踌躇了片刻,才把怀里的孩子抱到她跟前来,宝贝似的介绍道:“他叫沈天赐,以后就是我们沈家的希望了!”
沈丽芙瞧了一眼这孩子,五官平平无奇,倒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跟一般的新生儿无异。
不过看得出来,她父亲沈忠山是对这个儿子寄予厚望的。
沈丽芙又扫了一眼身旁的父亲,只见沈忠山满目爱意地凝望着这个儿子,老脸上充满了慈爱与怜惜。
他那种发自心底疼爱的眼神,是看她这个女儿的时候,从未有过的。
沈丽芙胸口顿时就涨满了莫名的情绪,一口气堵在了喉咙口,提不上来也咽不下去。
她知道她这么大的一个成年人,跟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争风吃醋,实属没必要。
可事实摆在眼前,父亲就是摆明了偏爱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以后眼里怕是再没有她了吧。
“你看他多可爱,眼睛鼻子都像我,嘴巴像你苗姨,一出生就会对我笑,医生护士都说他是一个聪明的宝宝……”沈忠山一边逗着儿子,一边发自内心地赞叹道。
沈丽芙目光平静地望着这个小男婴,漠然伫立在那里,并没有拆穿父亲的谎言。
这个孩子乍一看上去,分明跟苗凤仙长得更像一些,而且刚出生的孩子大多都不会笑,只是他在父亲的眼中是个宝,自然看到的都是这个孩子的优点。
“老公,天赐要喝奶了,你把他抱给我喂奶!”苗凤仙不喜自己的孩子被沈丽芙盯着,找了个借口,把他要回去。
“天赐饿了,我把他给你苗姨,你稍等我一会!”沈忠山立即把怀里的儿子,送到苗凤仙的怀里,让她喂奶,生怕把他儿子给饿着了。
苗凤仙解开衣扣,熟练地喂儿子吃奶,目光得意地朝她瞟了过来,那眼神像是在说,有了这个孩子,她已经彻底地输了。
沈丽芙又何尝不知道自己输了呢?
纵然她以前跟沈忠山这个父亲相依为命那么久,可父女感情终究还是敌不过苗凤仙跟这个孩子。
以后沈家更容不下她了吧。
“爸,我先走了!”沈丽芙心中暗叹一口气,不打算再留在这里碍眼。
“等等,爸送送你!”苗凤仙对沈忠山飞快地使了个眼色,沈忠山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立即起身说道。
沈丽芙脸色一僵,似乎预感到父亲不仅是送送她这么简单。
父女俩一起离开了病房,在医院楼下的花园里散步。
“爸,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沈丽芙见父亲欲言又止,索性直截了当地问道。
沈忠山顿下脚步,一双深邃的老眼注视着她,表情凝重地开口道:“芙儿,爸希望你能离开s市!”
“什么?”沈丽芙心下一惊,难以置信地叫道:“爸,你要赶我走?”
看来她之前还是想得太简单了,父亲不仅要把她赶出沈家,还要她远离s市。
“芙儿,你听我说,爸这都是为了你好……”沈忠山眸光深沉,立即解释。
沈丽芙嘲弄地打断他,冷笑一声:“明明你要我离开s市,是为了苗凤仙跟你儿子好,又何必又给我扣一顶冠冕堂皇的帽子?”
“爸承认,要你离开这里,确实是为了你后母跟你弟弟!”沈忠山紧瞅着她,长长一叹,干脆直接把话挑明了:“我知道,你后母与你向来不和,爸年纪又大了,将来肯定比你后母先走,照顾不了你多少时候。沈家的家产我也不瞒你,大部分都是要留给你弟弟继承的,沈氏爸也会给他,你继续留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将来你后母跟你弟弟继承了沈氏之后,必然也容不下你,你还不如早点离开,另谋出路!”
沈丽芙心中猛然抽搐了一下,露出了一个既哀伤又凄凉的笑:“爸,你这还真是为我着想啊……”
她弟弟沈天赐才刚刚出生,她父亲已经在为他扫清障碍,提前安排她这个大女儿退场了。
“爸做出这个决定也很不舍,我知道你心里一定是恨我的,如果我没有再婚的话……”沈忠山深眸盯着她,语带伤感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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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希望她能离开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