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喉结微微滑动,周身皮肤都变得敏感起来,起了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然后幻想中是一名身材修长头微卷的美人鱼站在他面前,微微仰着头,五官精致,面容清丽,就像初遇时那般柔软和漂亮,一模一样的面孔,换了性别后,竟天差地别。
可画面一转,幻想中是少女变成了少年,干净利落,芝兰玉树,也甚是迷人,欢欢心想潘森要出演古装戏中的男扮女装的角色,一定很出彩,或者女扮男装也一定很出彩,或许是人鱼的属性缘故,雌雄莫辨这一词语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小迷妹们看得捧心,双眼都是粉红泡泡,太美了。
这一幕就像拍海报似的,随便一个拍摄就能上杂志。
潘森放下手,柔声问,“怎么了?”
欢欢不动神色地别开身子,掩饰自己的不自在,看着镜子里的耳尖通红的少年,内心一阵唾弃,你可真是一个口是心非的男人。
“有点紧。”欢欢动了动脖子,其实宽松度正好,老师傅一听过来帮他调整,“我觉得很合适,再宽的话,显不出这么好看的线条,你若觉得不舒服,我给你松一指。”
潘森一手插在兜里,悠然自得,“挺合适的。”
“那就先这样。”欢欢本也就是找一个借口,并不是真的不舒服,一旁的小姑娘拿着手机拍照,潘森注意到了,却没阻拦。
两人取了衣服后,欢欢要去商场选饰,其实男人的饰也没什么,袖扣,胸针和手表,也就这么几样,不像女人琳琅满目,潘森的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打片刻,“去我家选吧。”
“你家?”
潘森轻笑,“最近的品牌都没有出新款,这一季估计也订完了,不如上我家看一眼,我家的饰多,我是明星这几年攒了不少配饰,有一些是古董,有一些是……珍藏,你应该会喜欢。”
欢欢去过潘森家,也常驻过,知道潘森有一个两百平米的衣帽间,只不过那时候他人小,对那些东西也不感兴趣,都没看几眼。
“行吧。”
潘森家是大平层,他不喜欢别墅,更喜欢公寓一些,私密性也好,一层楼全都买了,全部打通,一共有八百多平米,这一楼也就一户人家没有刷卡,基本上除了物业没人能上来,私密性极好。
靠河的一面全部改成了落地窗,不管是哪个房间都能看到河两岸的风光,欢欢有一段时间没过来了,潘森最近都住在家里,收拾挺干净的,井井有条。
上一次过来住时,他还是一个孩童,拖鞋还是一双粉红的兔子鞋,欢欢看着小巧的兔头鞋子,一言难尽。
潘森打开鞋柜,给他重新拿了一双灰色的拖鞋,这拖鞋和潘森脚上的拖鞋一模一样,成双成对的,桌子上的餐具也不知道是不是新添加的,也是成双成对的。
欢欢脸色一热,心中暗忖,他是不是错了?
他就不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