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先生好!”王妃含笑问好,乐乐也上前喊人:“老爷爷好。”这两个女人在看到胡喜喜脖子上的珠子变得亮光后仿佛没有了先前的戒心,显得十分高兴。
“王妃?”老爷子一脸的疑惑,“我家阿喜救了你们王子?”
“是的,万分感谢!”王妃得体地应答着。
“其实不用说得这么严重,就算我不救他,在闹市中很快便有人来救,这根本不值一提啊。”胡喜喜对这份礼物还是有芥蒂,太贵重了,居然是夜明珠。所谓无功不受禄,她救人也不过是举手之劳,根本没有付出什么,实在受不起这么贵重的礼物,只是方才收了,这边又要退,难免显得小家子气。
“胡小姐请不要这样说,当时的情况如何我很清楚,胡小姐想必也清楚,若不是一个内行人的话,让一个不知情的人去救,只怕一挪动便让他大出血,是胡小姐那一个点穴止血让阿贝德捡回一条命。”王妃的话让胡喜喜有些吃惊,这些事情她做得极其隐秘,不可能有人看得出啊,难道说医院里另有高人?
“好吧,既然如此,这礼物我收下了。”胡喜喜也不推让,大大方方地说着。
“既然如此,我们告辞了,老先生再见!”王妃意味深长地看了胡喜喜一眼:“我们会见面的。”
“王妃慢走啊!”老爷子有些奇怪地看着王妃,她最后一眼似乎另有深意,但出于礼貌他还是拱手相送了。
乐乐回头看了胡喜喜一眼,有些欲言又止,最后只说了一句:“再见,胡小姐。”
胡喜喜点点头,这女孩仿佛知道很多事情,从她的表情来看,这似乎是一件还有下文的事情。
晚上陈天云回来,胡喜喜却躲进了房间,她把灯全部熄灭了,屋子却还是亮光如旧,她有些忧愁地看着这枚货真价实的夜明珠,这么贵重的东西在她身上,岂不是为她惹来不少麻烦?
所谓怀璧其罪啊,她可不想成为国际巨偷的目标。
“她为什么不吃饭?”陈天云按耐不住,放下碗筷问老爷子。
“我怎么知道?估计是不想见到某人。”老爷子表情有些痞,脚一抖一抖的,像足了老二流子。
“爷爷,把脚放下!”陈天云被他的话刺激到了,“好学不学,她痞痞的姿势全部学足。”
“学阿喜有什么不好?你这个大闷蛋,什么都不懂,喜欢人家又不说。等她被人追走了,你哭也没眼泪。”
陈天云愣了一下,有些不自然地端起碗:“谁说我喜欢她了?”
“孙子,爷爷吃盐比你吃饭多,把妹比你走路多,你屁股一翘我就知道你想什么。”老爷子粗鄙地说。
陈天云翻翻白眼,直接放下碗筷,上了楼!
深夜时分,胡喜喜辗转反侧睡不着,起身翻看这两天的杂志,每本都是用她和陈天云牵手的照片做封面,照片中的他俊逸非凡,是理想的白马王子,当然,是人家的。
托着腮凝想了一会,西潮镇上的点点滴滴都在脑海中回放,那时候总感觉他对自己是有那么几分情意的,但回来的时候两人却疏离得如同从不相识的陌生人,尤其如今更是到了相见如冰的地步,她回来他躲着,他回来她躲着。
起来倒杯水喝,睡觉前她把珠子放在盒子里,否则整间屋子如同白昼,想不失眠也难啊。
一拉开门她便恨不得马上缩回房间跳上床躲着,从走廊看过去之间大厅里灯亮着,陈天云整个人窝在沙发里,燃着一根烟,听到开门声的他抬起头看过来,青烟萦绕着的他带着几分忧郁,他似乎还喝了一些酒。
胡喜喜心中一紧,他可是遇到什么烦心的事?
陈天云凝视着她,目光迷茫,看清了她又下意识地逃避,胡喜喜走也不是,退也不是,只愣愣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爱情,她没经历过多少,自然不知道如何应对眼前的困局。
“过来。”陈天云低低地说着,口气里有无庸置疑的命令意味,也许能说出这样一句话他已经有了不管一切的冲动。
胡喜喜迟疑了一下脚步,终究还是提起腿慢慢地走过去,还没走近他便闻到一阵酒味,她不禁蹙眉,他到底喝了多少酒?茶几的烟灰缸里已经有了好几根烟头,并没有酒瓶,也就是他并非在家里喝的。
叹息一声,她缓缓道:“喝酒伤身,以后别喝太多。”
“饿吗?”他没有应答,反而盯着她问。她愣了一下方记起自己今晚没有吃饭,不由得下意识摸摸肚子,陈天云站起来走到她身边:“现在深夜,外面的记者也没有蹲守了,我带你去吃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