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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民国卖包子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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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次日起床几个姑娘都挂着黑眼圈,你瞧瞧我,我瞧瞧你,都偷偷笑了,文静觉得大家的关系都亲近了不少。

陆家已经广发请柬,陆庆麟的婚事还上了报纸,标题为新派人家和旧式女子的融洽结合,里面有陆家夫人对儿媳妇的高度赞扬,也有笔者自己立意引申说陆家是守信的人家,堪比古人的好德行。

一时间大家竟然忘记陆家女子殉情案一事,尽管当初有些人怀疑王清芳疑案的始作俑者是陆庆麟,但现在大家竟然说起他的仁义来。

文凤恨声放下报纸:“果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好好的清芳死了,陆庆麟那个祸害却还留着。”

庞姨太拉了她一下:“你小点声音,万一被庆昭听到怎么办?”

因为许蓓云怀孕,不宜舟车劳顿,所以是文凤和陆庆昭一起回来的。文凤咬牙:“他不让我伤害他弟弟,还保证说庆麟不是那样的人,可我不相信,这个仇只有我自己才能报。”

“好了,先不想这个事情。”比起文凤的偏执,庞姨太更注重的是以后长远的利益,现在就这么不管不顾的和陆庆麟闹着,陆老爷能放过她们。好不容易,文凤得了陆庆昭的欢心,可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许蓓云可是等着抓把柄了。

陆夫人办事极为体面,她们的婚礼采取的是中西合璧的方式,新娘的服装她也准备好了。大红色绣金凤的旗袍,白色蕾丝披肩,白绫袜,红色的高跟鞋,陆夫人让人送去李家。

整个陆家都沉浸在高兴的氛围中,陆老爷的胸闷都仿佛好了些了,陆庆麟也是忙上忙下的,到了婚期临近,才有些紧张。

而文静则提前一天请了假回去,并且带着同学们送的礼物,大多数如冯天意和赵思关系比较疏远的送一张贺卡足以,而宋典这等关系好的,送的是一支口红。她拍了拍宋典的肩膀:“回去吧,过几天我们就见面了。”

宋典有些失落:“好。”

她不知道李文静嫁的什么人,只听说家境还不错还留过洋,也是,她长的这么漂亮,肯定是有人喜欢的,这样的旧式婚姻,男人都能义无反顾的娶她。她要是有李文静这般的好看,也不至于被人嫌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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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放着礼盒,文静看了看嫁衣,和江氏对视了一眼:“妈,真好看。”

江氏陪女儿坐了下来,无不感叹的道:“你和庆麟是天生的缘分,怎么着都拆不散的。你大姐没你这样的福气,老太太也跟着丢人,只盼着你日后能够过的更好才是。我跟你说,女人千万不能好强,你在家顶撞我和你爸爸,不听我们的话,我们能够原谅你,可去别人家,可不能胡来呀……”

她终于扬眉吐气了,儿子有出息了,女儿也嫁了好人家了。比起婆婆郎氏来说,她还能赚钱,她此时志得意满。

文静反驳:“妈,您说要是我没读书,我连话都不敢多说,多说几句就露怯。正是因为我坚持了自己的想法,去读书,别人才能看到我。”

“明儿是你的大好日子,妈就不跟你分辨了。”江氏想想也是,读书倒是真的让女儿多了几分书卷气,看起来确实亮眼些,要不然陆庆麟看女儿的眼神为何那般露骨,明明之前都淡淡的。

自从江氏开始在铺子里做老板娘之后,可能她之前自己都没发现自己变得胆子大了许多,以前稍微议论一下郎氏都吓的半死,现在敢直接说她,还会想很多。

文静靠在江氏怀里:“妈,您说我真的嫁到陆家了,您和我爸会不会想我?”

这个家她起初回来时,是有些抗拒的,她们前世那般对她,是伤害她最深的人。可她们同时也是最疼她的人,江氏知道她掉发,亲自坐在门口筛豆子,让她补气血。文诤会为了她,努力做事,还有李澹,他虽则迂腐,却也支持她开店。会在早上天还未亮时,担心她的安全,送她去坐车,更会在郎氏骂她的时候,为她分辨。

她突然就想通了,人大概都是复杂的,家人们也是如此。

执着于过去,便永远看不到美好的事物,家人们有自己的私心,但同时她们也有对她的爱。离开李家,她终究是不舍的。

江氏还像小时候抱着她似的,轻轻的拍了拍她:“妈当然会想你,你要好好的,比妈怎么样都高兴。妈那日去拜佛,就说过要是你的因缘好,妈下半生茹素,如今看来妈的愿望成真了,从今儿开始妈就开始吃素。”

第38章 婚礼(二)

婚礼当日,金娇儿和夏梦都一左一右的陪着她身边, 夏梦的好颜色是遮都遮不住的, 她现在又小有名气了, 穿的衣服都是大上海的高档货。浅绿色的呢绒旗袍,不掺一丝杂质, 披肩是枚红色的, 一般人红配绿都会俗气, 夏梦却更有东方女性之美,越发星光煜煜。金娇儿也把自己压箱底的翠绿色的格子旗袍拿出来,二人今天是负责送她过去才回来。

“真漂亮, 你把口红涂上就更好看了。”夏梦亲自为文静上妆。

这文静原本就是个古典美人儿, 平时金钗布裙都能吸引不少人, 更何况今天结婚, 稍微化了点淡妆, 就很出众。

文静涂了点口红, 又抿了抿,对着镜子一看, 仿佛不认识自己了。她习惯了自己清汤寡水的模样,没曾想化了大妆后的自己会这样的鲜艳欲滴。

“好啦,先别欣赏自己了,想想怎么为难伴郎们吧。”金娇儿倏地一下把文静前面的镜子夺走。

新式婚姻有三步, 先订立婚约, 再请期, 最后举行婚礼。李家的客人不算多, 无非就是李澹的同僚,或者附近的街坊,还有陈同勋这样的好友,三五桌就能坐下,现在举行婚礼是双方一起在饭店请,陆家在六国饭店摆酒。

过会儿新郎就要来接新娘子了,这二位作为伴娘的还没想好怎么折腾新郎呢!

夏梦俏皮道:“我要好好想想,不能就这么轻易让他过关。”

这时陆庆麟正坐在车上,正了正领结,他所坐的婚车是由小轿车前边挂一个十字形的披红,后边跟着乐器对,纷纷拿着大铜鼓、小铜鼓、黑管等等,一律奏西洋乐,旁边的群众们也是看的津津有味。

陆庆昭打趣弟弟:“是不是紧张了?”

“紧张不至于。”陆庆麟嘴硬,别看他成日里忙进忙出,但真的坐在车里,要去接新娘子了,总有些恍惚。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好像不至于那么喜欢她,喜欢她到赔自己终身的地步,但是又觉得这样很不坏。

可切身体会做新郎官后,他竟然生出了几丝期盼。

李家小院今天极是热闹,可惜金娇儿和夏梦俩人争执了半天也没想个主意出来,迎亲队就来了,二人这才如梦初醒,夏梦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都怪我,没什么做伴娘的经验,为难新郎都不会。”

文静笑道:“好啦,好啦,让他跟你们封个大红包就成了。”

金娇儿古灵精怪的故作不知:“他,他是谁?这还没嫁过去呢,就满嘴的他他了。”

“谁说不是。”夏梦和金娇儿一唱一和。

文静啐了她二人一口,“安生些吧你们,好歹你们过不了几年也是要嫁人的,我看到时候你们怎么说。”

“呦呦呦,还害羞了。”二人又打趣道。

金娇儿和夏梦二人站在门口里,露出点缝隙向外边瞧,此时二人心情也是完全不一样。夏梦是纯粹祝福朋友的心态,她是觉得好玩的,金娇儿则是艳羡,这才是她期待的婚礼,男方声势浩大,给她这样大的体面。只可惜,她是享受不到了,还不如好好读书挣钱,毕竟有时候人的际遇是很难说的。

陆庆麟站在门口,还有些难为情,尤其是门上贴着大大的喜字,庆昭拍了他一下,陆庆麟才道:“静妹妹,我来接你了。”

只见门一开,俏生生的两位女子出来,男傧相们眼前一亮,夏梦笑道:“陆公子,你要接我们文静过去,总得表示表示吧。”

“噢噢噢,是我的不是。”陆庆麟示意傧相拿出红包来,一人发了两个。

夏梦和金娇儿对视一眼,把门打开了,文静从里面缓缓走出来,全场惊艳,李家这个小院子都煜煜生辉。她含笑走到陆庆麟面前,款款而来的让他看呆了,之前的李文静一直是安安静静的,打扮也是简简单单很是朴素,虽然好看,但却如清汤挂面一样,很难让人有眼前一亮的,现在却像西方所说的维纳斯女神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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