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等等本大王
姜砚之坐在高头骏马上,看着前头一扭一扭,远去的马屁股们,恨不得垂下两条泪。
这白驹过隙,时光犹如闵惟秀手中的胡饼子,嗖嗖的就吃完了,一去不复返,连点芝麻渣子都不留下。
一晃,大军已经远离了开封府,走出了好几个地界儿了。
他自向官家请令监军,顺顺当当的就来跟着未来岳父大人混军功,想着若是有哪个不长眼睛的,敢拖他岳父大人后腿,他就从天而降,扫平一切障碍。
那日后,还愁在老闵家没有地位?愁惟秀不喜他?
不能够啊!何况他是向惟秀发过誓的,谁敢动武国公,就要从他姜砚之的尸体上踏过去。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他怎么就忘记之前他出京的悲惨过往了呢?
这一路,走到哪里死到哪里!一遇到案子,他就被拉下了,然后快马加鞭几日,还没有在岳父大人面前露个脸,表个功劳,便又遇到了一桩案子……
现如今,又只能够瞧着远走的马屁股们流泪。
你说你们走就走,为何要扭屁股甩尾巴?显得欢欣雀跃的,越发的承托出他的凄凉……
他想着,扭头远远的看了一眼开封府的方向,叹了口气。
那日喜宴,他陪太子回东宫,苦口婆心的说了一堆,可是太子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他问官家请辞,想要留在开封府守着太子,可是却被赶了出来。
解铃还需系铃人,只有等北伐之后,他去东阳的故乡,知晓了事情的真相,才能解开东阳的结,解开了东阳的结,才能解开太子的结。
守在姜砚之脚边的老员外,瞧着他悲切的表情,心中哇凉哇凉的,“三大王啊,是不是我闺女没救了啊!她当真是冤枉的啊,哪里有那新娘子,新婚之夜杀了新郎?”
姜砚之回过神来,正要解释,就瞧着那群马屁股之中,突兀的出现了一个马头,朝着他这头奔袭而来。
远远的,能够瞧见这是一个穿着红色战袍的小将军,他手中拿着一柄十分狰狞的狼牙棒,雄姿英发的,好不飒爽。
姜砚之咧开了嘴,“小五,小五,你怎么回来了?”
自打出了开封府,闵惟秀便成了姜小五,他也跟着喊起了小五。
闵惟秀挥了挥狼牙棒,“阿爹说这眼瞅着越发的危险,怕你被那辽狗给掳了去,叫我过来护着你。”
姜砚之越发的高兴了,“就是就是,路丙一个人,护不住我的!”
一旁的路丙无语了,无耻!在你没有同闵五娘子好的时候,都是小的一个人护着你的!咋没有见你死!
那老员外一瞧,恨不得哭出声来,瞧三大王这德性,竟然是喜欢小哥儿的,那眼睛里的爱慕,藏都藏不住。
他可是听说了,在这种断袖之人眼中,只有男人,女人什么的,那就是讨厌的路人。
如此,他的女儿的冤屈,还有谁能审?
老员外越想越心塞,嚎了出声,“小人就那么一个老闺女,打小儿便养在深闺之中,不说像那高门大户的锦衣玉食,却也是连那刀柄子都没有摸过的。这样的人,又怎么会杀人?”
“我家那姑爷,乃是新考取的秀才,长得一表人才,同我家中,又是门当户对的,这么好的一门亲事,我闺女满意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在新婚之夜,杀了夫君?冤枉啊,冤枉啊!”
闵惟秀翻身下了马。
不久前,他们在这处安营扎寨,正赶上镇上的一家姓蔡的富户家中办喜事,大摆流水席,连带着军队都给加了菜,好不阔绰。
可万万没有想到,这洞房花烛夜,新郎蔡朔珣竟然一命呜呼了,还动作诡异,让人生疑。
因着是新婚夜,屋子并没有他人伺候,只有新娘苟红英一人,这嫌疑人不是她还能是谁?
那苟红英被官府抓了之后,大声喊冤,只说蔡新郎是自杀的。这话一出,没有人相信,这蔡新郎青年才俊,刚刚才中了秀才,正是前程远大的时候,好端端的为何要自杀?
再说了,都要自杀了,为何还要把自己摆成一个诡异的姿势?
让那嬷嬷一查,形势就更加不利于苟红英了,因为一夜过去,她竟然还是完璧之身。
这下子动机也有了,分明就是那蔡新郎瞧不上苟新娘,苟新娘不堪其辱,一气之下愤怒杀夫。
这十里八乡的,可都已经传遍了。
像这种小镇,那是多少年都没有这样的热闹可以看了。
苟新娘乃是家中独女,那老员外听闻三大王来了,直接就扑过来抱着大腿喊冤。
姜砚之虽然在军中挂了个监军名头,但并无实权,就是来混混的,身上可还背着大理寺的要职呢,岂能有冤不理?
他肩不能提手不能抗,军中议事请他去吧?他一个毛头小子能懂啥?不请他吧?他还身份高贵,轻易忽视不得,这种人,在军中那就是讨人嫌的,那些老兵油子,巴不得他被案子绊住了手脚呢!
“苟老伯敬请放心,真相总是会大白的,现在我们就去现场看看。”姜砚之见到了闵惟秀,浑身都是劲儿,又开始关注起正事来。
小镇不大,众人骑马不一会儿便到了蔡府。
这府里头哭声震天,门口的小厮一个个的腰间挂着白布,正搭着梯子挂白灯笼搭棚子。
不少乡亲都站在门口垫着脚张望着,见到姜砚之同闵惟秀来了,一个个的都精神抖擞起来。
闵惟秀跟在姜砚之身侧,刚走到半道儿,就被一个胖大婶给抓住了,“这位小将军,你生得可真俊啊,可娶妻了?我家中有一闺女,今年年方二八,貌美如花,不嫌弃你是一丘八。”
闵惟秀脸一黑,这年头,武将就是这么惨,被文官压得抬不起头就算了,连那老百姓,也不把他们当个人物。
姜砚之一瞧,赶忙将大婶的手推开了,“您悠着点,您不知道这人在京中是个什么人物,江湖人送外号玉面罗刹鬼,那是杀人不眨眼的,他已经娶了十二妻了,个个都暴毙而亡,你家闺女敢当那第十三房?”
大婶手一缩,像是摸着了碳坨一样,恨不得立马回去洗手。
闵惟秀白了姜砚之一眼,姜砚之拽着她的手,一起进门去。
“那新房没有动吧?”姜砚之问道。
当地官衙的人忙回道:“都听您的,一直让人守着,一个人都没有进去过呢!不过蔡家人着急,想让那蔡小郎早早的敛了,好办后事呐。”
第三百一十六章 黑寡妇
姜砚之点了点头,领着众人往里头走去,这喜房里烧得暖烘烘的,一进门,热得人抓耳挠腮的。
闵惟秀本就怕热,果断的取下了头盔。
那苟员外一瞧,顿时松了口气,原来木兰是女郎!这真是太好了,这说明那三大王,眼中是瞧得见女人的,那他那可怜的闺女,便有救了。
闵惟秀倒是没有想这么多,她虽然英气十足,但生得却不赖,同那五大三粗之人,对比明显,军中之人,说瞧不出来,那是当真心大。
只不过她阿爹是大将,指鹿为马什么的,玩得溜着呢,她是浑不在意的。
她顺着姜砚之的视线看过去,顿时感兴趣起来,这地上正躺着一个穿着大红喜袍的新郎,他玩着身子,像是一张弓一般。
腹部插着一把小剑,鲜血流了一地,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有些发黑,看上去颇为可怕。
在喜床旁边,凌乱的堆着新娘的绿罗裙,还有七零八落的鞋子与朱钗。
那小圆桌上摆着满满的酒菜,早就已经凉了,交杯酒的小酒盏里,空空的。
闵惟秀走了过去,拿起酒壶轻轻的摇了摇,里头的酒只剩下半壶了。
“小五,你过来看一下这把剑,我怎么瞧着有些面熟。”
闵惟秀听到姜砚之的声音,将酒盏放下了,走了过去。
这一看,越发的觉得有意思起来,“这是仿的名剑干将,在我阿爹的兵器库里,有一柄等身的仿品。干将莫邪乃是一对剑,这蔡新郎莫不是被情杀了?”
“这小剑看上去有些粗糙,应该是铁匠学徒之类的人私造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是他杀还是自杀,另说。只不过,一定是与情有关。你看他的手中,握着的是什么?”
闵惟秀凑近一瞧,“是头发。夫妻结发,他打了半个同心结。”
这就有趣了,新婚之夜,把新娘抛在一边,他这是要同谁结发?
闵惟秀看了看另外一半空着的地方,突然有些发毛起来,该不会在这里躺着一个她瞧不见的鬼吧?
她想着,捅了捅姜砚之,“屋中可有鬼?”
姜砚之摇了摇头,“没有,干净得很。我心中有了想法,找那苟氏再确认一二。”
苟员外一听,忙不迭的说道,“我家闺女,就被他们关在一旁的厢房里,三大王尽管问,她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姜砚之看了路丙一眼,路丙立马提了那苟氏前来。
她穿着一件红色的中衣,身上胡乱的裹着一件披风,披头散发的不成样子,一进屋子,就缩到一角,吓得大哭起来,“不是我,真不是我,我没有杀人啊!”
姜砚之咳了咳,想拍那惊堂木,却才想起这不是在公堂之上,讪讪的放下手来。
闵惟秀却是狼牙棒猛的一杵地,发出咣的一声,那苟氏一惊,安静了下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细细说来。”
苟氏吸了吸鼻子,还有些抽泣,“我们两家定亲,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蔡家对我有何不满意。他们但凡透露一句口风,我的老子娘是绝对不会让我迈进这家门一步的,可当真是坑苦了我。”
“我昨儿个拜了堂,夫君拖了许久才进屋,他身上带着清香,半点酒气也无,我当时心中高兴不已,只当这人体贴无比。他说话柔声细气,待我也十分的客气,只劝我饮酒。”
“到底是新婚,夫君劝我饮酒,我不好推迟,便饮了三杯。我在闺中,滴酒未沾,不知道自己不胜酒力,不一会儿就上了头。夫君说出门给我拿醒酒汤,让我先宽衣小憩。我只当他体贴,照着做了去,这一睡,便是大天亮。”
“再一醒来,我滴个娘啊,差点把我吓劈叉了!”
“他背对着我,躺在地上。我想着昨夜里全怪我醉了,没有圆成房,今日又起得迟,去了婆母那儿,指不定要受责难,心中慌乱得很,便去推他,推了半天,见他一动不动的,心中慌乱起来。”
“再一看……吓得连鞋都跑掉了,随手捞起挂着的披风裹着就往外跑,我一边跑一边喊……可那官差一来,就直接将我给拿下了,说人是我杀的。”
“这位大官人,你给评评理,若是我杀了他,那还不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还至于同一个死人待在一个屋子里,睡到天明么?大官人,真的不是我啊!他是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啊!”
姜砚之嗯了一声,“你可听说过,这蔡家小郎君,心中另有其人?”
苟氏摇了摇头,“我长在闺中,一年出不了一次苟园,又岂知外间事?他们都说,我因为夫君不肯同我圆房,所以把他灌醉了杀掉了……我我我,我好好的一个黄花大闺女,是多想不开,才嫁进门来杀夫当寡妇啊!我这半辈子都毁掉了啊!”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
正在这个时候,人群中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这位大娘子,说话要凭良心,就冲着你那黑寡妇的名声,还在这里充什么无知少女,你敢说,一年之前,你不是嫁过一次人,也同样在新婚之夜死了夫君?”
苟氏脸色一白,猛的回头道,“你是谁?”
闵惟秀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只见人群之中,站在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郎。
他穿着一身皮袄子,带着貂毛帽,裹得跟头熊一般,像是姜砚之失散了多年的亲兄弟。
“在下叶槿,不过是贩夫走卒,靠卖皮子做活计。曾经在那辽国,见过这位大娘子嫁人,因为太过传奇,听了一耳朵,也是巧了,今日竟然又让我给撞见了。”